什么叫合同解除要有解除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20:21:35 256 人看过

1、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2、从自我保护意义来讲,并不是只要对方违约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断这种违约是不是根本违约,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3、从交易成本角度来分析,合同解除意味着交易失败,一方违约就解除合同,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沉重的交易成本,并给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带来冲击和破坏。4、一般来说,合同的目的是与合同的主要义务联系在一起的,违反主要义务将使合同目的难以达到,而单纯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一般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丧失,不能据此解除合同。5、不适当履行与合同解除。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要求采取降价和修补办法予以补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如果瑕疵本身能够修理,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修理瑕疵。给予非违约方要求修理瑕疵的权利,实际上使他获得修补瑕疵的机会,从而避免合同被解除。

一、买方拒绝接受货物时如何计算违约赔偿

买方拒绝接受货物时,依客观计算方法,应按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卖方遭受的损失,这一点与卖方不交货的计算方法相同。当然,如果货物价格在不断下跌,一般没有可得利益的损失,就不能以价格来计算损失额。

在违约合同中,可分为“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一般瑕疵履行包括数量不足、质量不符、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履行迟延等多种形式,当事人履行合同除有一般瑕疵外,还造成对方当事人的其他财产、人身损害的,为加害履行,上述案例就属加害履行。一般瑕疵履行有两种表现:

1、卖方交付时的货物有瑕疵。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标的物能够修理,那么损失赔偿额原则上应按照修理该标的物所需要的合理的修理费来确定。所谓合理,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修理该有瑕疵的货物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即使修理结果并不能达到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违约方也应当支付已经花费的修理费。值得注意的是,在修理期间,因标的物不能使用所造成的损失,也应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卖方迟延履行。

在卖方迟延交付货物的情况下,如果买方收到了货物,要根据货物应该交付时的市场价格与实际交付的市场价的差额来计算。因为在迟延履行情况下,买方的实际损失是从履行期到实际交付货物期间所遭受的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假如在迟延履行期间,货物价格不断波动,在某一时间达到高峰,既高于合同价又高于履行时的价格,买方如能证明这一点,就可以以这一最高价格为基点计算损失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合同免除原则上必须有解除行为
    解除的条件不过是合同免除的前提,由于中国法律并未采取当然解除主义,因此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合同并不必然解除,欲使它解除,一般还需要有解除行为。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行为,当事人是解除行为的主体。虽然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命令对于合同的解除有时会起重要作用,但是该行政命令并不是解除行为,仅有行政命令不能发生合同免除的效果,只有行政命令被当事人接受时,才会发生解除的效果。这也正说明解除行为是当事人的行为。不过,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时的解除则是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而裁决的,不需要解除行为。解除行为有两种类型,一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一是解除权人一方发出解除的意思表示。免除债务的行为有什么法律效果一、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以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免除的部分仍要履行。债权人免除全部债务比如,服装加工部向服装定
    2023-08-17
    313人看过
  • 什么叫承包合同的变更,什么叫承包合同的解除?
    承包合同的变更,是指承包双方在履行承包合同过程中,经协商,对原承包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并达成新的协议。承包合同的解除,是指承包双方在履行承包合同过程中,经协商或者因土地征用、自然灾害等法律规定无法再继续履行合同时,提前终止承包合同。也就是说,除承包双方协议或者法律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以外,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否则就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第二十五条又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023-06-07
    407人看过
  • 什么叫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一、证据的登记保存是否属于强制措施证据登记保存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二、登记保存是行政强制措施吗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正符合这一项规定。三、行政拘留
    2023-03-07
    264人看过
  • 确认合同已经解除案由叫什么
    属于确认合同效力纠纷。对解除合同效力提起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到有管辖权法院起诉,起诉时要提交合同、起诉书、相关证据等材料。一、确认解除合同效力之诉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确认解除合同效力之诉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
    2023-02-20
    237人看过
  • 合同解除能通过什么解除
    一、合同解除能通过什么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
    2023-05-03
    351人看过
  • 单位有什么行为员工可以解除合同
    单位有下列行为的,员工可以解除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等。一、签了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是合法的吗签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自动离职合法: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其他。二、公司单方面降薪该怎么办公司单方面降薪的,员工可以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为由,被迫辞职,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员工降薪,必须建立在与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单方约定工资水平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调薪是一种双向的法律行为,是双方平等的协商关系。企业可以提出调整工资的要约,劳动者也可以自主地确定是否接受。如果劳动者接受,则
    2023-06-21
    469人看过
  • 合同解除法中“解除合同”是指什么?
    合同的效力是对主物和从物都有效力,解除合同的时候,效力不仅针对主物,同样及于从物。例如商店买个电视,电视就是主物,电视遥控器就是从物。如果电视买来是个次品,收不到信号,根本不能当电视看,就可以把电视和遥控器一起退了。商家不能以遥控器不存在问题为由只让退电视不让你推遥控器,主物有问题,从物可以跟主物一起退。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合同自愿原则,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享有自愿解除合同的权利。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包括两种情况: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指合同生效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以解除合同为目的,经协商一致,订立一个解除原来合同的协议。协商解除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应当遵循合同订立的程序,即双方当事人应当对解除合同意思表示一致,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2、约定解除权。约定解除权,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某种情况,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该约定应当符
    2023-07-07
    170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解除,解除合同范本是什么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一、分类1、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2、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二、范本解除合同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如甲方不是本公司,要调整)乙方:(若是法人,需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若是自然人,则同于身份证)身份证号码:(若是自然人,即留存此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此处填写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名称),原合同/协议有效期至___年___月___日,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处填写解除合同/协议的原因)原因致使原合
    2023-06-01
    354人看过
  • 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
    1、协议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2、单方解除。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3、法定解除。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4、约定解除。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违约金么解除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违约金,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如果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违约金以及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协商内容来解决;当合同解除并不存在过错方时,则当事双方均没有承担违约金的必要;当存在过错一方解除合同时,另一方是可以主张违约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
    2023-07-02
    346人看过
  • 解除合同需要在什么时候之前履行,解除合同的方式
    一、解除合同需要在什么时候之前履行解除合同需要在解除权行使期届满前履行,届满未行使的,解除权消灭。解除权行使期限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也可以由法律进行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二、解除合同的方式解除合同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单方解除单方解除,即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解除权属形成权,不需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解除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需要注意的是,单方解除受到了法律严格的限制,首先,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该权利消灭,其次是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2.协议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程序。3
    2023-06-28
    51人看过
  • 劳动法什么叫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法什么叫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即:(一)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为了保障处于特定情形下劳动者的权益,本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上述情形下,不得以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劳动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
    2023-04-29
    425人看过
  • 什么叫解除收养关系?
    解除收养关系是指有合法收养关系的人通过一定的程序解除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一、离婚后收养关系能自动解除吗夫妻离婚后收养关系不可以自动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二、办理收养登记需要以下材料:1、收养人的收养申请;2、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3、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4、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5、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6、收养人所
    2023-06-23
    378人看过
  • 什么是协商解除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一、协商解除合同、约定解除合同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将合同解除以后的法律效果是否发生溯及力作出明确约定。以避免将来出现合同解除情形需要进行清算时留下漏洞。2、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确定本合同不论是因双方协商解除或单方原因解除,合同解除的效力均不对合同解除前的履行情况产生法律效力。只对合同解除后的情况发生法律效力,在合同解除以前双方依据合同约定的适格履行均为有效。3、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法第4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法第57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合同法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法第97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
    2023-04-01
    56人看过
  •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主要为什么以及合同解除的情形
    一、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主要为什么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主要为: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二、合同解除的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因不可抗力
    2023-06-19
    384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什么叫解除合同?什么叫解除诉讼文书?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3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合同履行不能解除合同就不叫解除合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08
      行使解除权的程序适用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一方违约和约定解除等场合。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场合,解除权由双方当事人享有,任何一方都可行使。在当事人一方违约的情况下,解除权归守约方享有,不然会被违约方利用解除制度来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约定解除的情况下,解除权归合同指定的当事人享有,既可以是一方当事人享有,也可以是双方当事人享有。
    • 什么叫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1
      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
    • 合同法第什么叫解除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06
      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所应赔偿的损害一般包括:债权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债权人因失去同他人订立合同的机会所造成的损失;债权人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时,债务人因拒不履行返还给付物的义务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债权人已经受领债务人的给付物时,因返还该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 什么叫解除合同返还货款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部分不旅行,即一方当事人仅履行了合同中的部分义务解除合同返还货款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全部履行合同。 属于违约,合同上应该都要规定违约的处理方法的. 要是没约定只是说违约一方依法律的规定就另一方因其违约而蒙受的损失用金钱进行补偿。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就诉讼,你要有你的赔偿条件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