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有选择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置换的权利。所以厂房拆迁是可以选择产权置换的。但是是否可以置换成门面房,主要看片区内的补偿方案中,关于房屋产权置换的具体标准,且是否有门市房可供选择。这个问题而且也无须动脑多想,因为只能按照住宅标准进行补偿,不过可以协调一下,个一部分的经营损失,而且协调好了可以再要求安置一楼可以经营的房子,告诉拆迁负责人你们就是靠这个生意生存的。
房屋拆迁如何置换
房屋拆迁的置换方式是:首先由房屋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拆迁人用其他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置换,并按照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置换房屋的市场价或优惠价结算置换差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于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并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
企业拆迁是否可通过厂房置换来解决?
336人看过
-
要拆迁的厂房能否办理营业执照
372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到否能够进行买卖
479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到否能够进行买卖
181人看过
-
营业房拆迁是否对营业执照进行补偿
334人看过
-
进行厂房拆迁能补偿多少
360人看过
营业用房是指用于商业经营和服务的房屋,通常是指商业大厦、商场、店铺、门面等商业性用房。 营业用房主要用于从事商品交换和提供服务等活动,是商业经营活动的主要场所。在房地产市场中,营业用房通常用于出租和出售,是商业地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更多>
-
拆迁安置房能否进行买卖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1可以是可以,但是拆迁安置房比商品房的风险来得大。拆迁安置的房产能否买卖主要是看土地证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的,是否能上市交易,即使可以上市也要5年后才可以,具有一定的风险。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造成买方付了房款,但却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买方的权益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2、因为没有房产证,造成买方无法确认卖方究竟是不是拟卖房屋的产权人。卖方出示的安置
-
营业房拆迁是否用营业执照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1营业房拆迁不用营业执照,而拆迁一般是给房东一些多的补偿,所以营业房不需要营业执照。营业房被拆迁会有相应的拆迁补偿。如果是房东补偿范围是拆迁款+店面装修款;如果是租客可以得到店面装修款;具体拆迁事项需要与拆迁方协商确定。《拆迁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根据该规定,只对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实践中,各地方对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标准有
-
房屋拆迁怎样进行产权置换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3拆迁一般是以货币补偿金额或者产权调换,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
建厂房工业用地到期,厂房拆迁,能补偿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11.集体土地是不能够建厂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法律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进行建设需要使用集体土地的,必须依照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使用集体土地。 2.但是新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土地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3.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
-
要拆迁的厂房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15拆迁公告下发后不能办理经营手续。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