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和抵押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16:53:36 71 人看过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担保物权包括抵押、质押、留置的统称,也即是质押、抵押是担保物权的具体表现形式。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

抵押权物权变动的规则

1、动产抵押权的起源

动产抵押权发端于古罗马时期,初衷是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能够继续

2、区分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的必要性

首先,不动产抵押是抵押权的应有之义,而动产抵押是随经济发展的需求应运而生,其制度根源不同。传统的物保制度就是由不动产抵押和动产质押两种主要方式组成。通过处分动产或者是设定新型物权来利用动产,对动产的交换价值会产生影响,可能会危及抵押权人的权益。

3、不动产抵押物的转让模式

(1)双重主义变动模式

(2)自由转让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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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6
      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抵押物为抵押权设定时抵押人用于抵押的物,又称为抵押原物。抵押物应于抵押权登记中注明,而且抵押
    • 他物权分用益物权和抵押物权,抵押权是否可以与已抵押房屋一起出租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答案是肯定的。他物权分用益物权和抵押物权,这两个他物权是不矛盾的,可以同时存在同一个物上。房屋出租涉及到房屋的用益物权,而抵押涉及的是房屋的抵押权,所以设定抵押的房屋是可以出租的。用益物权和抵押权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矛盾,比如先行抵押的房屋再出租,如果抵押权人要行使抵押权,肯定会影响到后设定的租赁,如何解决这种矛盾抵押权与出租权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但租
    • 抵押物产权抵押的抵押权怎么行使?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0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出售该财产的价 在设定抵押的情况下,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出售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 抵押权和用益物权能否并存?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30
      抵押权和用意物权是可以并存的。目前分为很多种类,比如说土地承包经营权小基地使用权,这些都是属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指的就是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是动产依法占有使用或者是收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