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民法院按照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发回重新审判;
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依法改判;
同意维持原判的,裁定予以核准。
一、刑事案二审是否直接宣判呀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者检察院抗诉的,第二审法院必须启动第二审程序。不过,二审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但判决并不一定是直接判决。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处理。
1、维持原判第二审法院认为原判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上诉、抗诉理由不能成立的,裁定驳回维持原判。如果认为原判太轻,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也维持原判;
2、改判第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第二审法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查明事实后可以改判;
3、发回重审事实不清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二、二审法院能减轻一审判决的量刑吗
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一审判决结果量刑不当的,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后,是可以加重或者减轻一审的量刑结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三、二审的审理结果
1、维持原判
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直接改判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或者是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查清事实之后可以改判。
3、发回重审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审理有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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