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转让与租赁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2:03:55 80 人看过

性质不同:租赁权,是指承租人对他人所有之物,进行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因此从性质上说,租赁权是一种债权,只不过租赁权具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物权特征。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是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9: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益物权相关文章
  • 用益物权包括哪几种,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
    一、用益物权包括哪几种用益物权的种类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和地役权。1.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根据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4.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5.地役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为自己不动产的使用便利,“依合同约定”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种“用益物权”。二、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在于两者设立的目的不同、权利性质不同、标的物不同、存续期间不同等。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
    2023-05-17
    281人看过
  • 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权转让权益研究
    公租房的调配只能有公租房管理局操作,不能私底下转让,只能退还给公租房管理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在没经产权所有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转让。如果征得产权所有人或单位的许可,并且授权承租方负责任转租,承租方可以按公租房转让,但是得办理相关的手续。一般情况下,私人对公租房没有产权,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无继承问题,只有承租人变更问题。承租人不能自动变更,需要申请变更,且变更承租人需要得到户口在该公租房内的所有使用权人的同意。公租房是国家为居住困难的群众提供的一种保障性住房,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能够申请成功。申请公租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离婚时
    2023-07-08
    296人看过
  • 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的区别有什么
    转租不同于租赁权的转让,两者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租赁权的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第三人与出租人之间。转租转让的一般是使用权,转让转让的是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附属权利。二者的区别是有没有发生租赁权的移交,转让没有权利移交,只是授权别人使用,转租实际上是租赁权利的转移,你不再享有租赁权。但是,这两项都必须得到房东的同意。转租转让都需要房东的同意。一、是不是法律规定房东收取转让费房东收取转让费在法律上未明确禁止,因此只要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做出的取转让费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需要注意的是在转租之前必须经过房东同意。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2023-06-27
    483人看过
  • 物业租赁与物业买卖的区别
    一、物业租赁与物业买卖的区别从投资的角度讲,物业租赁与物业买卖都是物业交易的一种形式,都是为了实现投资的保值、增值。两者之间除了转移的权利不同外,还有以下两点区别值得投资者注意:(一)价值实现的形式不同物业租赁通过转移房地产一定期限的使用价值,在一个租赁期内,部分收回房地产的价值和投资利息;物业买卖则是通过转移房地产的永久使用价值,一次性实现房地产的价值。(二)资产形态转化的时间不同在物业租赁中,房地产要经过多次交换,达到使用年限以后,物业所有权人的房地产才从实物形态全部转化为价值形态。物业买卖则是在买卖过程完成后,物业所有权人拥有的房地产即从实物形态转化为价值形态。二、物业租赁资质条件按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凡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但是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2023-04-13
    382人看过
  • 转租和租赁转让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1、转租是指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在转租中,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也是一个租赁关系,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仍然继续存在。2、转租不同于租赁权的转让,两者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租赁权的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第三人与出租人之间。一、房屋租赁转租的损害赔偿由谁承担?房屋租赁转租的损害赔偿一般是由承租人赔偿。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
    2023-03-05
    277人看过
  •  包装物租赁与出借的区别
    本文探讨了销售过程中包装物的相关知识,包括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以及包装物的损耗价值和修理费用等支出。对于出租的包装物,需收取租金和押金,并在用毕退还时计算押金,押金退回。同时,包装物的管理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例如在生产流通过程中为包装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并随同出售、出借或出租给购货方的各种包装容器。销售过程中使用的包装物是在产品销售时提供给购货单位的包装物。出借包装物不收取费用。包装物在出借期间损耗的价值及发生的修理费用等支出在产品销售费用内列支。出租的包装物,除收取租金外,必须收取押金,用毕退还时,计算押金,押金退回。如果购买单位无法归还包装物,则以押金赔偿。出租包装物的租金收入应作为其他销售收入处理,出租包装物的摊销和维修费以及破损损失,作为其他销售的成本处理。包装物是指为包装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的材料。包装物指在生产流通过程中
    2023-09-11
    207人看过
  • 物权转让与租赁合同纠纷解决策略
    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物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是,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或者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原租赁合同不能再继续履行。用益物权转让与租赁区别性质不同:租赁权,是指承租人对他人所有之物,进行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因此从性质上说,租赁权是一种债权,只不过租赁权具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物权特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
    2023-07-13
    363人看过
  • 如何区分有益物权还是租赁权
    法律没有规定租赁权,也没有定义有益物权的租赁权,也称为使用收益权,即承租人根据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为使用收益而享有的必要占有权的总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房屋,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租赁权属于债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区别1、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而设立债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交换价值。2、权利性质不同。用益物权多为具有独立性的主权利,而担保物权多为具有从属性的从权利。3、标的物不同。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为不动产,而担保物权则不然。4、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的影响不同。用益物权的价值形态变化对其有直接影响,而担保物权价值形态的变化对其并无影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
    2023-08-06
    334人看过
  • 转租与租赁权的让与有哪些不同
    第一、就法律性质而言,转租系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成立新租赁合同;租赁权让与为租赁债权的转让。承租权转让则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房屋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即二房东与大房东的本租合同解除,二房东由此退出租赁关系,转而由受让承租权的第三人与大房东建立新的租赁合同关系。第二、就当事人各方的法律关系看。转租时,转租人于转租后,仍享有租赁权,同时在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又产生一新的租赁关系,基于此租赁关系,转租人在租赁物上为次承租人再度设定新租赁权;租赁权的让与则不同,在承租人让与租赁权时,承租人于转让租赁权之后,退出租赁关系,第三人代其位,成为租赁合同的当事人。第三、就取得方法而言,转租中,次承租人租赁权的取得属设定的取得;租赁权的让与中,受让人租赁权的取得,属移转的取得。第四、就法律关系的内容看,转租中,次承租人对于承租人租金的支付,一般分期进行;租赁权的让与,受让人对于作为转让人的承租人,则一般须
    2023-03-25
    336人看过
  • 居住权与租赁权有何区别
    居住权相较于租赁权呈现出显著的特点,即其通常处于无偿状态,不需要居住权人向房产所有人支付任何形式的对价以获取该权利。然而,在租赁关系中,房屋租赁者则必须支付相应的租金以获得对于房产的实际占有和使用权。此外,居住权并不具备可转让性,这是因为住房权设立的目的在于保障权利人长期稳定且不受干扰的居住权益;然而,租赁权在房主同意的前提下却被允许进行转让。《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4-07-30
    215人看过
  • 企业转让产权与转让股权的区别
    一、企业转让产权与转让股权的区别(一)转让股权涉及的税收规定主要有哪些营业税:免缴。依据《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第二条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增值税:免缴。此行为属于非增值税征税范围。企业所得税:转让方按股权转让收益的原则纳税。依据《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二条第一款: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不缴土地增值税,因为不属于转让不动产行为。不缴契税,依据《关于股权变动导致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更名登记不征契税的批复》(财税2003184号)。二、如何正确区分股权转让与产权转让(一)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股权转让的主体是企业股东,客体是企业股份或权益;企业是资产的所有者,产权转让的主体是企业,客体是企业的资产。(二)转让股权时,涉及三个独立主体:即为被转让企业
    2023-04-12
    216人看过
  • 版权授让与版权转让的区别
    一、版权授让与版权转让的区别(一)版权转让后,原版权的所有者不再享有被转让的权利,受让人成为新的版权所有者;而在授权使用的情况下,版权仍归原版权的所有者,被授权人只有按双方约定的使用方式和条件使用作品的权利;(二)版权转让后,如果权利受到侵犯,受让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但如果是被授权人则没有这个权利;(三)版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自由的选择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进行使用,也没有必须使用作品的义务,而被授权人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方式使用作品;(四)版权转让是直接将所有的权利一起办理转让,所以的手续交接完之后,版权转让人对于该版权就不存在任何的关系,属于永久性的转让,而授权使用一般仅限于较短时间;(五)转让的付酬较高,而授权使用的付酬相对低一些;版权转让一般必须通过签订书面合同的方式进行,有的国家还规定版权转让的合同必须登记;作品原件如书稿、画稿财产权的转让,一般不视为版权的转让。
    2023-04-13
    337人看过
  • 转租、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租赁物收益的归属及租赁权的性质
    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转租,应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未经出租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仍然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由此给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在承租人占有、使用租赁物期间的收益,除当事人有约定的外,归承租人所有。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023-06-09
    212人看过
  • 租赁合同权益是不是可以转让
    一、租赁合同权益是不是可以转让租赁合同权益经出租人同意可以转让。转让租赁合同权益需经出租人同意、由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新的租房合同。租房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的或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租赁合同是单务合同吗租用合同不是单务合同。租用合同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的,一方交付租赁物给另一方使用、收益,而另一方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双方都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因此是双务合同。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保证人
    2024-02-07
    41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 用益物权的基本内容,是对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通过直接支配他人之物而占有、使用和收... 更多>

    #用益物权
    相关咨询
    • 租赁权与用益物权的比较区别是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1
      1、两者都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权利; 2、两者都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 3、用益物权的客体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租赁权的客体也是动产与不动产; 4、用益物权和租赁权的产生都是基于债权契约,都是占有别人的物。租赁权的内部构造完全符合作为一种用益物权类型的要求。将租赁权定格化为法定的用益物权,由此可扭转租赁权置身债权编却生性为物权所造成的某些不妥和尴尬局面; 5、租赁权存在的基础是租赁合同,因
    • 什么是转租?转租与租赁转让有何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转租是指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在转租中,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也是一个租赁关系,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仍然继续存在。转租不同于租赁权的转让,两者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租赁权的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第三人与出租人之间。
    • 转租和租赁权的转让具体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06
      转租不同于租赁权的转让,两者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租赁权的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第三人与出租人之间。转租转让的一般是使用权,转让转让的是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附属权利。 二者的区别是有没有发生租赁权的移交,转让没有权利移交,只是授权别人使用,转租实际上是租赁权利的转移,你不再享有租赁权。 但是,这两项都必须得到房东的同意。转租转让都需要房东的同意。
    • 转租的概念定义转租与租赁转让的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04
      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转租不同于租赁权的转让,两者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租赁权的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第三人与出租人之间。
    • 请解释一下用益物权和租赁使用权的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08-23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租赁权,是指承租人依照租赁合同所享有的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的权利。根据民法典定原则,租赁权并不是用益物权。租赁权存在的基础是租赁合同,因此从性质上说,租赁权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