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权-理论基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7:31:45 476 人看过

平等权的理论基石有二:一是权利先验论。这一理论认为,权利是人类个体与生俱来的一种属性,也即人性的部分。人一生下来就本能地感到自己有生存的理由,他自主地决定自己与他人及周围事物的关系。这种自由的先验性虽然不依赖于经验,却能被经验实证。个体倘若感到自己不具有生存的理由,那么,他便连一天都难以存在。这里,人生而自由指的是个体自由的天赋性,而就个体本身来讲是无所谓平等的,平等讲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然而,由人生而自由能合乎逻辑地推导出人生而平等——既然自由对于每个人来说是天赋的,那么这就意味着在享有自由方面某个体与其他个体之间是平等的。二是公民概念在宪法上的确定。公民角色使得社会每一成员获得了普遍意义的法律角色,而可能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格主体存在,从而在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中享有与他人平等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将平等提升为一种法律权利,将有差别的个人提升为无差别的个人,以法律上的平等形式分配权利和义务,将平等视作社会实现自由、正义和安全的基础,是资产阶级反封建专制革命的胜利。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第一次将人人生而平等以法的形式确定下来。1789年法国国民议会公布《人权宣言》。在这一渗透着自由、平等、博爱精神,且被视为法国革命最辉煌成果的纲领性文件中,首先所确定的人权就是平等权。它规定:在权利方面,人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第1条)不论是保护还是处罚,法律对全体公民应一视同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可按他们各自的能力相应地获得一切荣誉、地位和工作,除他们的品德与才能造成的差别外,不应有任何其他差别。(第6条)它还以任何人、每个公民为主词,规定了公民在人身、言论、出版、参与公共事务等方面所享有的平等权利。1918年《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第一次将公民不分种族及民族享有平等权利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法制的重要原则。之后,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1948.12.10)、《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1965.12.21)等法律文件明确提出,承认全体人类的天赋尊严和平等权利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在现代社会中,各国宪法都将平等权作为公民的最基本的权利。关注、尊重、平等对待和保护社会中一切成员的人格安全和财产安全,已成为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和国际社会人权理论的重要内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平等权相关文章
  • 平等权-现实公平
    按照中国法律,除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公民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原本就没有也不应该贴上其他任何形式的特殊身份标记。但在事实上,长期以来因为社会分工甚至地域的不同,们每个人都被贴上了不同的身份标记,并成为们走向政治、经济、社会舞台的准入证,以至影响到们的前途和命运。改革开放以来,这种特殊的身份标记逐渐淡化,社会的智能和创造力进一步解放。工人、农民出身的企业家、工程师、发明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大量涌现,呈现出竞相迸发的气象。然而,遗憾的是不少地方在公务员招考录用上依然是铁板一块,农民和工人因为身份缘故,被拒绝在大门之外。可以说,这种身份标记就是一种特权的标志,是对另一部分公民正当权利的剥夺。
    2023-06-06
    323人看过
  •  平等受偿权:债权人的权利是否平等?
    该段内容讲述了具有平等权利的债权人可以享有平等的偿还权益,但如果没有优先受偿权这一权益存在,那么债权人也将享有平等的偿还权益。但是,如果有优先受偿权,例如债权人一方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则该债权人相对于其他债权人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优先获得偿还权益,但同时也需要考虑其他债权人的权益。具有平等权利的债权人可以享有平等的偿还权益。如果没有优先受偿权这一权益存在,那么债权人也将享有平等的偿还权益。但有优先受偿权的,例如债权人一方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则该债权人相对于其他债权人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平 等 权 利 与 优 先 受 偿 权 : 债 权 人 的 权 益 如 何 ?平等权利与优先受偿权是两个在债权人的权益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平等权利指的是所有债权人都有平等地享有债务人的财产权利,不论其债权数额或债务人的财产价值。而优先受偿权则是指债权人
    2023-09-02
    440人看过
  • 抗辩权基本理论初探
    抗辩权滥觞于罗马法之诉讼中,后来渐具有实体法的意义。经德国学者抽象后,打造出现代民法之抗辩权概念体系。本文通过对抗辩权的历史回顾,通过德国的抗辩中的Einwendng和Einrede与中文语境下的抗辩与抗辩权的对应关系,来理清抗辩权的概念。最后围绕抗辩权的概念,对抗辩权的特点、分类、行使进行一下探讨。[关键词]抗辩,抗辩权,不需要主张的抗辩,需要主张的抗辩一历史回顾抗辩概念源自古典罗马法中的exceptio(抗辩,反对之意),最先是一种程序上的抗辩方式。在后古典时代,exceptio开始具有实体法意义。随后注释法学家提出实体意义上的抗辩概念,并且将被告否认诉因之外的辩护都归入exceptio,即实体法上的抗辩不应该包括对诉因的否认。实体抗辩和“iris”抗辩(即法律抗辩)须由被告主张,“facti”(事实)抗辩由法官以职权考虑。但德国民法典(BGB)中有关实体抗辩的概念来自于**克顿法学家
    2023-06-11
    498人看过
  • 物权请求权的基础理论(二)
    (二)实然性之请求权实然性的请求权是任何第三人都应该承认被法律所规范的生活关系(法律关系),并应当服从,使该法律关系不受到侵害是一般的市民的义务,该义务是针对所有的法律关系的。实然性之请求权是具有完全效力的请求权,它不仅具有应然性之请求权所拥有的给付授予力,还具有给付请求力和保护请求力,实然性之请求权的行使必然在法律上有相应的法律后果,这样才能完成其弥补因权利受到侵害所遭到的利益损失之使命。③实然性请求权的行使是通过诉讼来进行的,并且诉讼外的请求权是请求权行使的经常途径,实然性之请求权在诉讼上得到支持必然发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即责任。三、请求权的分类及内容请求权与抗辩权、形成权一起作为权利的类型之一,在民事权利体系中请求权被赋予了与物权、债权等权利同样的地位,请求权以其基础权利之不同,分为债权上请求权、物权上请求权、基于他物权上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④(一)债权上请求权债权作为具有财产属
    2023-06-08
    499人看过
  • 浅谈平等权
    平等权
    平等权是现代文明社会和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平等不仅是一项原则,也是现代宪法承认和保障的基本权利之一。完整意义上的平等权,首先由资产阶级提出,其含义从形式看主要包括:(1)公民在文法的平等。(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平等。(3)公民在守法上的平等。本文讨论重点是关于中国的平等权,即学术界关于平等权争论焦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否适用立法原则,以及相对平等权——合理差别。一、立法上的平等综观本国的宪法和法律规范,可以看得出我国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即司法平等,及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不主张立法上平等。关于司法与守法平等已取得大体共识,平等原则是可以适用的,也必须适用。但是立法上是否适用在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论,以潘念之主,齐乃宽二同志为代表主张适用,本文倾向这种观点。众所周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环节彼此相关,相互依存,任一环节失调都将导致法律规范不能正常
    2023-06-06
    151人看过
  • 从平衡到平等——论《行政许可法》的法律价值
    行政许可制度作为我国行政领域的一项重要法律规范,在广泛的范围内得以运用,并且关系着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第三人、整个社会等多个利益主体。随着《行政许可法》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通过,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费用、监督、法律责任等都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全社会对其重视程度已提到了相当高度。《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定义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该定义作为法律条文,客观的描述了行政许可行为的特征,没有也无必要对该行为的性质作法理上的详细阐述,但在法律条文以外对行政许可行为性质进行法理分析却是很有必要的,这关系到如何解读、学习和研究该法律等一系列问题。本文拟从对行政许可性质的法理分析角度讨论《行政许可法》的法律价值。一、关于行政许可性质的五种观点及利弊分析一是赋权说,即认为行政许可是赋权行为,行政相对人本没有此项权利,只
    2023-06-06
    99人看过
  • 并购能力理论的理论基础
    能力观里程碑式的文献起源于**哈拉德和哈-默(PrahaladandHamel,1990)。同1990年中的企业资源观所探讨的主题一样,**哈拉德和哈-默关注的也是竞争优势的问题,只是他们更进一步指出,从长期看,竞争优势的根源是核心能力(Corecompetence)。与随时间而磨损的实物资产不同,核心能力随着应用和共享而增强;核心能力是公司资源,并且可由管理者再分配(PrahaladandHamel,1990)。Teece、Pisano和Shen(1997)提出的动态能力框架(Thedynamiccapabilitiesframework)为变化环境中竞争优势的构建提供了一个分析方法。动态能力是企业整合、构建和再配置内部与外部的竞争力以应对迅速变化的环境的能力(Ability)。他们认为竞争优势来自于企业内部运营中高绩效的规范,而规范由流程(Processes)和资产状况(Assetpo
    2023-05-31
    81人看过
  • 论宪法隐私权的法理基础
    内容提要:隐私权已经或正在成为一种国际社会和各国广泛承认与保护的基本权利,保护个人隐私是维护人格尊严和促进个性发展的基本条件。宪法隐私权之法理基础在于维护人格尊严。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隐私的世界里,保护个人隐私已成为维系人格尊严和个性自由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伴随着社会进步和人权发展,“隐私权已经或者正在成为一种国际社会和各国广泛承认与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①],透析宪法隐私权存在的法理基础有利于在理念、规范和实践层面哩清公权与私权之界限,防止公权力对个人私生活的威胁和侵害,构建完善的隐私权保护规范体系。一、宪法隐私权的产生和发展在美国,隐私权面目之变迁一定是最初提出它的布兰迪斯所无法想象的,它已从不受媒体侵扰的自由扩张到不受国家公共权力侵犯的权利,堕胎的权利……但变化的曲线并非任意,它在不断地趋近目标,即实现对个人权利和家庭价值的尊重,而学者的智慧、司法的实践、公众的参与、时代提出的新问题等
    2023-06-01
    374人看过
  • 环境公益诉权的理论基础
    随着现代机器化大工业的发展和环境公害的频繁发生,人们越来越关注环境公共利益的诉讼保护机制问题。但在诉讼法学理论上,传统诉权学说主要以保护私人利益为中心来构建,公共利益长期被漠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长期依赖存在不可逾越的理论障碍。一、诉权理论研究的时代转型研究环境公益诉权问题,不能不首先对诉讼法学上的诉权理论予以回顾和反思。在诉讼法理论上,诉权是解决原告提起诉讼的权利根据问题的一个命题。从历史上看,诉权观念最早出现在罗马法中。在罗马法初期,并非所有争议都可以提交法院进行裁判,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诉(actio)的可能性的案件才能提交裁判,即有诉才有救济(biis,ibiremedim)。所谓诉(actio),在罗马法中原意是指某人诉诸官厅的活动,不论他处于原告或被告的地位;又指诉诸官厅的权利即诉权。罗马法上的诉权观念,构成了后来各种诉权理论的思想渊源。19世纪以后大陆法系学者提出的私法
    2023-06-06
    122人看过
  • 代位权的基本理论有哪些
    什么是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代位权的特点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2、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3、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4、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在内容上,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成立要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
    2023-06-14
    202人看过
  • 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以及平等原则和公平原则的区别
    一、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三方面内容: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这意味着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二、平等原则和公平原则的区别平等原则和公平原则最大的不同是平等指的是资格,公平指的是程序和结果。具体如下:1.平等原则是指在法律关系中,各权利主体的权利义务都相同,没有特权。公平原则是指双方的法律结果与双方的行为是相匹配的。2.平等原则和公平原则是两个不同的指标方针,平等原则是指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所有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双方,在民事活动中的行为均应遵循这样的原则。3.公平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2023-04-14
    188人看过
  • 共同财产处理权是否平等?——夫妻平等处理共同财产问题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收入;3、知识产权收入;4、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除法律规定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父母的赠与属于一方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
    2023-07-08
    137人看过
  • 平等处理权与共同财产:探究法律规定下的平等性
    夫妻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是如何体现的关于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的体现:房屋虽然只登记于一方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房屋,属于无权处分,另一方不予追认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
    2023-07-08
    428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确权将真正实现男女平等?
    按照这《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时候,调查结果送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说明,同时以张贴公告等形式公示权属调查结果,做到农村权籍调查公正、公开,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而且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专门提到,这些调查登记工作,都不能向农民收费。宅基地登记工作绝对是为了农民好的,保障农民的权益,而且不增加负担。这份通知还给一些困扰了农民很久的问题提供了明确的答案。比如一户多宅的问题。按照《土地管理法》之前的规定,农村一户人家只能有一处宅基地,但实际上,现在很多农民朋友家里富裕了,而且人丁兴旺,所以出于各方面的考虑,很多人都要盖房子,这就出现了一户不止一宅的情况。必须看到,在1998年土地法修订的时候,一户一宅的规定的确给宅基地管理提供了更加明晰的线索,不过随着经济与社会的进步,相关规定是必须要不断调整。在最新
    2024-01-22
    72人看过
换一批
#公民基本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平等权
    词条

    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平等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权利主体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本条件。 ... 更多>

    #平等权
    相关咨询
    • 权利论与平等权利论论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7
      一、权利论与平等权利论“权利论”是德沃金法哲学的核心。德沃金在其代表作《认真地对待权利》一书的导言中指出,他要阐述的既是一种自由主义的法律学说,即关于对个人权利的传统思想,然而他所要批判的也是一种自由主义学说。这种自由主义学说在西方法律领域长期流行并占统治地位。它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法律实证主义学说,即关于法律实际上是什么的理论;二是功利主义法学,即关于法律应该是什么以及法律机构应如何行为的理论。以
    • 平等权有什么基本内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9
      1、所有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 2、所有公民都应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3、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于所有公民的保护或者制裁都是平等的,不得因人而异; 4、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 平等权是不是公民基本权利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03
      平等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保护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在适用法律上平等对待当事人。
    • 平等处理权的理解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实践中对夫妻一方将共同所有的房
    • 论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的原则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6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法律规定的上述原则,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完全平等。诉讼地位平等,也就是诉讼权利和义务平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在民事诉讼中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双方当事人享有相同的诉讼权利。如双方当事人都有委托代理、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请求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