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公告期限是60天,强制执行之前会送达强制执行通知书,送达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书面送达、邮寄送达、转送达、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适用于联系不到被执行人,也没有被执行人的地址的情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告诫;
2、陈述和申辩;
3、制作执行决定书;
4、送达;
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一、哪些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
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
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
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
二、行政执法的特征
1、必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
2、必须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3、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4、必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
5、必须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开拓创新与循序渐进的统一,既要体现改革和创新的精神,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分类推进。
6、必须把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
在需要公告决定书的情况下时间就是60天,超过60天就视为此决定书已经送到了当事人手中,然后行政单位就会直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了。现实生活中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进行公告的案例比较少,因为行政单位一般都可以联系的行政处罚相对人。
-
下达行政强制决定书后多久执行
469人看过
-
诉讼案件行政强制执行法定期限是多久?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141人看过
-
强制执行期限决定书模板
228人看过
-
催告书发出多久可以行政强制执行?
301人看过
-
行政裁定书出具强制执行后的时限是多久
180人看过
-
行政机关催告书送达多久可强制执行
163人看过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
判决公告期限内行使强制执行申请书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7一、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二、执行立案条件如果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第二,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您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
-
行政强制执行公告要公告多久,有哪些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01行政强制执行公告的时间最短也是有6个月的时间。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当行政机构下达行政决定以后,被执行人是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的,如果在期限内没有申请,同时也不执行行政决定的时候,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限是多久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71、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2、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之次日起计算。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生效之次日起计算。 3、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限为180日,自起诉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4、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
-
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强制执行期限要怎么算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六个月,从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计算。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的强制行为。这是一项特殊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执行人应当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
按照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法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啊?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6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