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到不少单位来函来电,询问关于在这次精简中精减退职的职工现在重又收回的,其原领的退职补助费或生产补助费退不退回等问题。经研究兹作如下通知:
对于过去已经减下来的人员,原则上不应当再收回。某些确因精简不当情况特殊而必须收回的人员(如大专毕业生、归国华侨和其他政治上需要照顾的人员),地方单位的应当经过省、市、自治区精简小组批准,中央部门的应当经过主管部门党组批准,才可收回复职。
复职时,原领的退职补助费或生产补助费应该根据具体情况一次退回或分期退回。复职后仍执行其原来的工资待遇。退职后复职前的时间不计算工龄,退职前和复职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连续工龄。退职后复职前这段时间内,不发给生活费。如复职人员生活上确有困难的,可按照所在单位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办法解决。复职途中的车旅费(家住外地的)可以报销,过去的有关答复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一律按照本通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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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精简小组办公室关于由国家机关调到企业工作的人员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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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回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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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人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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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处理原去台人员房产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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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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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复员、退伍军人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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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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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关于精减职工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中共中央关于精减职工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一九六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 目前各地正在部署和进行精减职工、减少城镇人口的工作。为了使各地在这一工作中,在处理一些具体政策问题时有所依据,除了《中央工作会议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的九条办法》中已经规定的以外,现在再作如下的通知: 一、关于精减的对象 这次精减的主要对象,是一九五八年一月以来参加工作的来自农村的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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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职级规定的通知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8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执行。共7章34条,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6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附件4《综合管理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和201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县级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同时废止。其中,规定综合管理公务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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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重组的税收问题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23企业公司制改造是否交契税需看情况而定: 1、所谓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实质就是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按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但是这时有前提条件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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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职人员收受回扣问题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28公职人员收受回扣属于受贿行为,涉嫌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