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受贿罪认定有几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1 13:03:27 296 人看过

一、共同受贿罪认定有几种

共同受贿犯罪往往牵涉两大关键性认定要素:

首先,作为共犯的受贿行为,即由多名行为主体合力完成受贿事宜;

其次,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求私利,并在共同行动中共同获取财务利益。在此类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重点审核的环节便是是否存在共通的受贿意图及相应的行为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对受贿罪的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二、共同受贿罪中主从犯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以下是辨别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与从犯的几种方法:

1.在事先进行过预谋的共同犯罪案件中,率先提出犯罪意图之人往往被视为共同犯罪的主导者或主犯;反之,凡是仅仅是附和他人观点,表示赞同者则通常属于协助者或从犯。

2.对于事先商量好的共同犯罪活动来说,那些策划、筹划并指挥相关犯罪活动的人通常被认定为主犯;相反,那些被动地接受任务,听从指挥的人则常常被视为从犯。

3.从参与共同犯罪的力度来看,主犯的实际行动通常表现出更大的力度、更为残忍的手段以及更为娴熟的技巧;相比之下,从犯的实际行动力度通常较小,或者技巧方面显得不够熟练。

4.如果某个人多次参与了共同犯罪活动,或者全程参与了所有的共同犯罪活动,那么他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主犯;

然而,如果某人只是初次参与共同犯罪,或者参与的次数比其他犯罪分子要少,那么他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从犯。

《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共同受贿犯罪这一领域中,多个行动个体之间的协作成为共同完成受贿行为的重要支撑,他们以职位所赋予的权力与便利为手段,图谋个人利益而非公共利益的实现。面对此类案件的审理,关键点在于明确涉案人员是否具有危害国家公务的共同故意以及实施了相关行为。在对共同受贿犯罪的确立过程中,需要全面评估各犯罪行为人之间的协调配合情况、对职务便利的滥用程度以及共同获取非法财产的客观事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09: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受贿案件怎么认定是共同犯罪
    第一,犯罪主体中至少有一人是国家工作人员;二是所有犯罪主体侵犯的对象都是国家廉政制度;第三,贿赂犯罪主观上有共同贿赂犯罪的意图。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贿赂共同犯罪也必须符合刑法的规定。怎么认定网络诽谤共同犯罪呢如何处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认定为共同犯罪。对于网络诽谤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3-08-09
    171人看过
  • 认定共同受贿犯罪的若干问题
    一、混合主体能否构成共同受贿罪?所谓混合主体犯罪是指有特定身份者与无特定身份者的共同犯罪。在身份犯诸如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犯罪中,主体必须是具有特定身份的国家工作人员,那么非国家工作人员例如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所实施的行为能否构成受贿罪呢?回顾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在1997年新刑法修订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8年颁布了《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其中明文规定: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以共犯论处。”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显然可以成为受贿罪的共犯。但是新刑法的修订取消了此条,仅对共同贪污行为有所规定,而对混合主体的伙同受贿问题没有涉及。基于此,许多同志对新刑法实施以后如何认定混合主体的共同受贿行为产生了模糊认识。笔者认为:依照共同犯罪的理论以及遵循刑法总则与分则的关系,非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国家工作人员伙同受贿的行为仍可以构成共同受贿罪。具体分析如下:1.共同犯罪只要
    2023-06-03
    466人看过
  • 受贿罪共同犯罪认定的实践探讨
    受贿罪是一种职务犯罪,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在单独犯罪的情况下,其犯罪主体必须是特殊主体。在共同犯罪中,涉及到特殊主体与非特殊主体、不同的特殊主体之间能否构成共同受贿犯罪的问题。非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的主体,受贿罪的主体可以是两个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也可以由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构成。怎么认定受贿罪受贿罪的认定标准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4、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023-07-04
    428人看过
  • 共同受贿犯罪如何认定受贿多少钱会被判刑
    一、共同受贿犯罪如何认定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取决于双方有无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近亲属的要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受贿罪,其近亲属以受贿罪共犯论处。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构成受贿罪共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指定他人将财物送给其他人,构成犯罪的,应以受贿罪定罪处罚。二、受贿多少钱会被判刑根据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2023-04-17
    94人看过
  • 受贿罪的几种形式
    法律综合知识
    一、受贿罪的几种形式受贿罪通常呈现出如下几种常见形态:首先是直接受贿,这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以非法手段直接收受他人所给予的财物,进而为他人谋求所谓的“利益”。其次是间接受贿,也被称作“斡旋受贿”,这种情况下,公职人员则会利用自身职权或地位所带来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公职人员在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求不正当的利益,并且在这种过程中,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收取财物。最后是索贿,无论公职人员是否有为他人谋求利益的行为,只要他们主动索要财物,便可构成受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对受贿罪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二、受贿罪的几种特殊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受贿罪量
    2024-07-07
    288人看过
  • 共同受贿罪是什么?共同受贿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一个单位或者公司里面的领导利用自己的职务来获取他人的利益,而其他员工或者领导知道;但是还参与其中并且瓜分财务的,也被认定具有共同受贿的行为。所以如果我们发现受贿的行为,我们应该积极制止或者匿名举报。共同受贿罪的认定四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2、共同受贿犯罪在客观方面,是指两人以上必须具有共同受贿犯罪行为。3、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4、主观方面是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根据《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
    2023-07-23
    151人看过
  • 受贿罪辩护的方法有几种
    一、受贿罪辩护的方法有几种在受贿罪案件的辩护过程中,辩护策略往往围绕着证明被告无罪、减轻罪责及检举程序不当等关键因素展开。辩护律师或许会辩称被告在实施相关行为时并未有意收受贿赂,或是对贿赂金额的评估有所偏差,抑或是指控所依赖的证据并不充分。除此之外,假如在侦查或审判阶段出现了非法取证的情形,例如侵害了被告的合法权益,那么这也是辩护律师可以藉以提出的有力反驳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二、受贿罪辩护的标准怎么界定在代理和辩护受贿犯罪案件时,主要需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辩护律师需要明确被告人是否符合国家工作人员这一特定身份要求;其次,考察被告人是否存在利用自身职务或者由于自身职务、
    2024-07-10
    177人看过
  • 受贿罪怎么认定如何认定受贿罪
    一、受贿罪怎么认定(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本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
    2023-06-26
    447人看过
  • 根据规定共同受贿判几年?
    一、根据规定共同受贿判几年?共同受贿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具体的处罚结合以下规定确定:《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
    2024-01-20
    177人看过
  • 共同受贿犯罪的主观方面的认定
    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明知自己受贿行为,会损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却仍然希望这一结果的发生。其犯罪构成:一、犯罪主体中至少有一人是国家工作人员。二、各犯罪主体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的廉政制度。三、受贿犯罪主观方面具有共同受贿犯罪的故意。情人型共同受贿犯罪主从犯的9种认定方式司法实践中,情人型受贿存在多种情况,双方作用也各不相同。笔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在共同受贿犯罪中处于主导地位,即如果其没有职务便利,行贿方就不会对其或特定关系人行贿,没有其利用职务便利,行贿人的目的也不会实现,因此在共同受贿犯罪中,国家工作人员一般应作为主犯处理。但是在实践中情况比较复杂,应该区分不同情形具体分析:(1)情人积极鼓动、怂恿、唆使甚至逼迫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情人可认定为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当然一般认定为主犯;(2)情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策划、主动为实现受贿创造条件的,应认定双方在共
    2023-08-15
    131人看过
  • 多次受贿按着什么处罚如何认定共同受贿犯罪
    一、如何认定共同受贿犯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取决于双方有无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近亲属的要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对该国家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受贿罪,其近亲属以受贿罪共犯论处。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构成受贿罪共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指定他人将财物送给其他人,构成犯罪的,应以受贿罪定罪处罚。二、多次受贿按着什么处罚鉴于索
    2023-06-26
    237人看过
  •  怎么认定受贿案件中的共同犯罪?
    单位受贿罪是指国有单位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国有单位,只能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中认定。在认定单位受贿罪时,主犯必须是国有单位,共同犯罪故意的认定则需要考虑单位整体的意志。受贿的行为可以是单独完成,也可以是分工配合完成的。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若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则可构成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单位,而且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1、单位受贿罪主犯主体资格认定。主犯必须是国有单位。2、共同犯罪故意的认定。按照法学理论""经过单位集体研究决定的或者由单位负责人员决定的犯罪行为是单位整体的意志""3、受贿的行
    2023-11-13
    208人看过
  • 受贿罪的表现形式有哪几种
    一、受贿罪的表现形式有哪几种关于贪污受贿罪行,其具体表现形式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种,勒索贿赂行为,这是指犯罪分子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主动以不正当手段向相关人员寻求经济上的利益,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和道德准则。第二种,违法接受他人赠予或者贿赂的行为,这是指行为人在未得到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不自觉地收受并保管他人给予的财物,同时为对方提供某种便利或服务,这种行为同样构成了贪污受贿罪。对于那些被判定犯有贪污受贿罪的人,将依据他们所获得的贿赂金额以及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惩罚。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犯罪分子采取了勒索贿赂的手段,那么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二、受贿罪的表现
    2024-07-07
    298人看过
  • 受贿形式有几种不同的表现
    根据受贿人取得贿赂的方式不同,可以将受贿罪区别为收受型贿罪和索取型受贿罪。收受型贿罪是指行贿人主动交付财物而受贿人被动接收财物的行为,索取型受贿罪是指行贿人在受贿人的主动索取之下被迫向受贿人交付财物,是受贿人主动收受的行为。二者相比,显然后者的社会危害性要大于前者。对此,我国的刑事立法中已经明确规定对索取型受贿罪的从重处罚,在我国古代刑法中就规定对于“挟势乞索”、“恐揭受赇”等方式索取财物的,在处刑上重于一般受贿罪。这说明区分索取型受贿罪与收受型贿罪对于受贿罪的量刑具有重要意义。1、收受型受贿罪收受型受贿罪是受贿罪行为的基本形态,与索取型受贿罪相比,收受是被动接收,行贿是属于主动。所谓收受,指行为人接受行贿人主动交付的贿赂,行为人收受贿赂,可能是直接的,即直接从行贿人手中接受贿赂,也可能是间接的,即经过行为人同意或默许由第三者(如行为人配偶、子女等)从行贿人手中接受贿赂。收受不论采取直接或
    2023-06-03
    2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共同受贿犯罪如何认定, 怎么认定共同受贿犯罪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怎样认定共同受贿犯罪《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规定: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取决于双方有无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收受了他人财物,仍按照近亲属的要求利
    • 受贿的几种形式,受贿的几种类型,受贿的几种行为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6
      刑法规定的受贿罪有哪几种情况,刑法规定的受贿罪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等。一、哪几种情形的行为方式属于受贿罪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一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二是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
    • 共同受贿认定标准是什么?如何认定是共同受贿犯罪行为?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4
      从现行法律规定看,各共犯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础是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而共同受贿犯罪的实践表明,各共犯人的"个人分赃或实得数额"往往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能等同。
    • 共同受贿的种类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05
      1、合伙共同受贿 合伙共同受贿指两个以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各自职权互相串通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且为他人谋取取利益的行为。 2、斡(wo)旋受贿中的共同受贿 斡旋受贿是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从而索取和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 共同受贿数额认定,犯受贿罪怎么处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一、共同受贿如何认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取决于双方有无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二、受贿罪应当依法按照贪污罪标准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