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股东利益的责任纠纷有哪些特点?损害股东利益的责任纠纷产生的原因是什么?请阅读以下文章了解损害股东利益的责任纠纷知识,损害股东利益的责任纠纷产生的原因1、公司内部制度不完善。如有的公司章程只规定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权利和义务,却没有规定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职权范围,这将导致公司在实际经营中滥用权力,而相关纠纷发生后也没有“规矩”可循。再比如有的公司财务制度不规范,公章保管不严。当股东、董事、总经理身份发生交叉时,财务制度无法有效约束相关人的行为
2.许多公司没有在公司章程或营业执照中明确当事人的具体身份,未对公司成立后的具体职责分工和授权作出规定。当事人侵权行为发生后,公司拟以“经理”或“董事”的称谓,或当事人在有关文件上签名,主张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这往往使法院难以确定行为人的身份和行为的性质
3.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定义含糊不清《公司法》第148条和第149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表达过于笼统和简单,容易被回避。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当事方从担任公司高管的对方那里获得一些私人折扣。其行为是否违反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是否对公司利益造成长期损害,在司法实践中难以认定
公司与高管之间的矛盾容易激化,没有协商的土壤。有的公司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以高管人员涉嫌贪污、挪用资金为由向公安机关举报。施压手段极端,往往会加剧公司与高级管理层之间的矛盾,导致高级管理层不愿意与公司合作,给公司决算和财务账册的整理、转让带来困难。诉讼时效:1.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股东会、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无效和撤销分别为董事。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章程规定的非法程序和表决内容属于决议可撤销情形,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超过规定期限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决议内容不合法,属于决议无效的情形。《公司法》对股东因决议无效提起诉讼的期限没有限制。因此,股东确认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的诉讼,不受60日的限制符合本条第款规定的,股东应当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与公司协商股权收购事宜;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股东依照本条规定提起诉讼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九十日届满。股东逾期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损害公司利益的责任纠纷,公司的设立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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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损害显名股东的利益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0法定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显名股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合法权益受损后开始计算,不过,如果权益受损已经超过20年,法律不再保护显名股东的合法权益,显名股东对于隐名股东的侵权行为,一定要在法定时效内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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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违反股东生命权利的,可否诉讼损害股东利益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2在实践中,隐名股东不能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对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和第三人提起损害股东权益的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原告是本案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虽然隐名股东与公司盈余分配有利害关系,但他们有原告的外貌。 但公司其他股东和善意第三人往往事先不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考虑到商业信用原则和外观主义原则; 重点保护外部第三人对登记内容乃至登记制度的信任,因此工商登记的显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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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起诉状注意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04(一)首部应依次写明 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与住址或所在地址。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如有的被告下落不明(如离婚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则要说明原因和有关情况。 关于“住所、住址、所在地址”的提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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