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一个公司的出资人,出资之后依法就成为了公司的股东。那么关于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必须满足什么条件,首先如果以土地使用权来作为出资的标的,履行出资义务的,该土地应该是国有土地,并且可以依法转让的,并且没有设立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
一、股东出资不足应如何处理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股东的出资对公司的经营、对于其他股东的利益、对于公司债权人的权利的实现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当有的股东出资不足时,公司往往采取若干种救济措施。具体措施包括:1、减资通过这种直接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但这种做法的弊端是会直接缩减公司的财产规模,降低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需要通过严格的法定减资程序进行,必须对现有的债务进行清偿或者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程序较为复杂。2、替代出资、追偿债务由其它股东替代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该股东的资格继续存在,股权得以圆满,同时,替代出资的股东取得向该股东追偿的权利。如果追偿失败,或该股东无力清偿,替代出资的股东应有权选择继续追偿或直接取得该项股权抵偿替代履行的出资。如果替代出资的股东选择了取得股权抵偿出资,那么未出资的股东即丧失相应的股东资格。
二、股东出资不足该怎么办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股东的出资对公司的经营、对于其他股东的利益、对于公司债权人的权利的实现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当有的股东出资不足时,公司往往采取若干种救济措施。具体措施包括:1、减资通过这种直接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但这种做法的弊端是会直接缩减公司的财产规模,降低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需要通过严格的法定减资程序进行,必须对现有的债务进行清偿或者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程序较为复杂。2、替代出资、追偿债务由其它股东替代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该股东的资格继续存在,股权得以圆满,同时,替代出资的股东取得向该股东追偿的权利。如果追偿失败,或该股东无力清偿,替代出资的股东应有权选择继续追偿或直接取得该项股权抵偿替代履行的出资。如果替代出资的股东选择了取得股权抵偿出资,那么未出资的股东即丧失相应的股东资格。
三、子公司的设立条件
成立子公司有五个条件:
1、股份符合法定条件和人数
作为唯一的投资者(股东),国家可以建立一家国有独资公司。公司和个人,包括农村村民辞职和退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退休人员和其他成员,私人公司的所有者和独资企业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由法律规定,范围为2至50。
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是货币或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实物出资必须折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必须计算,确认并遵循所有权转移的法律程序。具有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的资本出资不超过股本的20%。
对于土地使用权的出资,出资额必须由县级以上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评估,并必须提交县级以上县级人民政府审查和批准。并且必须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证书。
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股本金额随公司从事的业务活动而变化。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公司章程的组成是公司成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是所有股东都同意的有关公司组织和运作的基本规定,并且是确定公司权利的文件。
4、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确定公司的名称,以组成公司组织。
要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在出资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5、依法设立
一旦制定了公司章程并且股东已全额支付了股本,公司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由所有股东任命的代表或共同委托公司注册机构的代理人要求公司。机构注册。并提交公司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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