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1:50:59 442 人看过

税务机关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进行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对其应纳税款征收入库的税务活动。它是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法规,实现税收财政职能和经济职能,发挥税收作用的基本环节。

税收征收管理包括管理、征收、检查三个环节。

(1)管理:指税务机关为了搞好税款征收,对纳税人进行经常的管理工作,如税法宣传、建立各项征管制度、经济税源调查研究、组织群众协税护税等。

(2)征收:指执行税法、依法办事、依率征收,把应收的税款及时、足额地纳人国库。

(3)检查。检查是指税务机关检查、核实纳税单位和个人有无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行为。管理是征收和检查的前提条件,检查是实现征收的关键,征收是管理和检查的归宿和终结。

这三个环节各有不同的作用范围,但又互相联系,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税收征收管理的主体是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对象是纳税单位和个人。进行税收管理、征收和检查,是国家行使政治权力的一个重要方面。税收征收管理的依据是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征纳双方的征纳活动,都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税务机关特别是省以下的基层税务机关,经常的、大量的工作是征收管理,做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对于贯彻税收政策,全面实现税收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建国以来,我国的税收征管工作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积累了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从l997年起,税务系统全面执行“以自行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新的征收管理模式。即:以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为基础,通过税务机关和中介组织的双层服务,使得所有纳税人都能够实现自行申报;通过计算机对纳税申报的集约化处理、分析,找出未申报或中止申报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同时将异常申报加以筛选,监控纳税人按期申报;通过稽查,纠正并处罚不真实的纳税申报,引导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征管机构按照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政策法制四个系列划分设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3: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税收行为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税费征收法定原则税务机关的一切征税及其有关的活动都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人们不负有纳税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向人们收税。征收法定原则包含以下内容:(1)税权法定。税权法定是指税收的立法权和执法权都是法定的。税务机关不得自行处分税权。(2)税种法定。税
    2023-04-17
    264人看过
  • 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税收行为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税费征收法定原则税务机关的一切征税及其有关的活动都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人们不负有纳税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向人们收税。征收法定原则包含以下内容:(1)税权法定。税权法定是指税收的立法权和执法权都是法定的。税务机关不得自行处分税权。(2)税种法定。税
    2023-06-01
    332人看过
  • 船舶吨税的征收管理
    (1)吨税由“海关”负责征收。(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船舶进入境内港口的“当日”。(3)纳税期限①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自海关填发吨税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清税款。②纳税人未按期缴清税款的,自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4)多退少补①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应税船舶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补征税款。②因应税船舶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自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征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③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立即通知应税船舶办理退还手续,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④应税船舶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一、如何计算船舶吨税船舶吨税按船舶净吨位和使用期确定累进税额标准,分为一般税
    2023-03-19
    430人看过
  • 杭州车船税征收管理
    期限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应税车船登记手续的,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未办理车船登记手续且无法提供车船购置发票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地点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申报1.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2.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3.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由扣缴义
    2023-05-10
    81人看过
  • 税收征管模式与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之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税收制度历经数次重大变化,与之相适应,税收征管模式也几经改变。同时,伴随着国家的法治化进程,税收征管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可行的法律制度体系。于是在观念上就存在着税收征管模式与征管法律制度两种指导体系,尤其是对税务行政管理而言,两种指导体系可能的冲突是必须要面对并加以解决的。首先,税收征管模式是否体现了税务机关的意志,税务机关可否因自身需要确立税收征管模式。其次,税收征管模式与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在效力上何者优先,税收征管模式是否构成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可否对纳税人发生效力。第三,税收征管模式是否是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当然内容,并直接在法律中加以表述或描述。再者,税收征管模式可否作为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解决这些冲突的根本途径在于明确税收征管模式的性质,并厘清其与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关系。一、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历史沿革与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演进无论是税收征管模式还是税收征管法律
    2023-05-05
    145人看过
  •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第二百零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2023-05-31
    39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税收征收管理法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7
      制定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目的是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 契税征收管理办法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7
      契税纳税须知 一、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第52号)和《陕西省契税实施办法》〔陕政发【1998】23号〕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依法缴纳契税。 二、征税对象 (一)以以下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
    •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12
      税收征管法适用范围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就现行有效税种而言,具体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现已暂停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筵席税、屠宰税、证券交易税等征收管理。我国同外国缔结的有关税收的条约、协定同该法有不同规定的
    •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2条到底是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1
      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税务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人、扣缴义务人的,调离税收工作岗位,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税务人员对控告、检举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税务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故意高估
    • 税收征管51条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03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