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的借款合同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9:25:31 230 人看过

民法典中的借款合同条款主要包括借款种类;借款币种;借款用途;借款数额;借款利率;借款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9: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条款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中借款合同担保人可否变更
    一、《民法典》中借款合同担保人可否变更1.借款合同有担保的,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担保人,变更担保人后重新签订担保合同;2.且必须通知债权人。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二、保证人可以免除责任吗1、恶意串通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2、欺诈、胁迫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2023-06-19
    316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借款签的借条过,欠条跟借条的区别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借款签的借条过期的期限民法典规定,借钱后出具借条的,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借条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出借人要在借款期限届满后3年内主张债权,否则债务人有不偿还债务的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欠条跟借条的区别有哪些1、适用的范围不同:(1)欠条适用的领域有很多,范围比较广。包括借款关系形成的欠款,还有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2)而借条形成的原因比较单一,只是特定的借款事实。2、适用的诉讼
    2023-06-17
    386人看过
  • 借款合同迟延履行在民法典中的法律规定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贷双方都有可能延迟履行借款合同,如果是贷款方延迟履行,则应向借款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及本金,则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离婚后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民法典离婚后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登记离婚后,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
    2023-07-06
    331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借款合同未签字合同是否不成立
    一、民法典中借款合同未签字合同是否不成立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未签字盖章的,一般不成立。但如果在签字盖章时,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接受的,视为合同成立。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
    2023-06-17
    419人看过
  •  借款合同在民法典中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本文介绍了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其中提到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该合同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143条的规定,具备上述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将被视为有效。如果借款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则该合同将被视为有效:首先,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其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最后,该合同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143条的规定,具备上述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将被视为有效。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与借款人有关的条款履行还款义务。2. 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与贷款人有关的条款履行放款、回收贷款本金和利息等义务。3.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4. 借款
    2023-11-05
    308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借款抵押合同要约定利息吗
    一、民法典中借款抵押合同要约定利息吗抵押合同是不需要约定利息的,如果在约定利息的,应该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约定主债权数额、担保范围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民间借贷的流程1、借贷双方之间要满足基本的条件,提供要民间借贷所需要的证件,最常见的是身份证,有担保人的,也要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2、约定好借贷的本金和利率: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
    2023-04-12
    417人看过
  • 民法典中如何撤销合同条款,合同撤销的后果
    一、民法典中如何撤销合同条款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想撤销合同条款的,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由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合同撤销的后果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享有的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权,而接受的一方
    2023-04-18
    146人看过
  • 民法典中信用借款合同可以追加抵押合同吗
    一、民法典中信用借款合同可以追加抵押合同吗1、以个人信用签订借款合同后,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追加抵押合同。2、例如双方协商一致、借款人有不安抗辩的事由等。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
    2023-04-13
    176人看过
  • 民法典中劳动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
    一、《民法典》中劳动合同附加条款有效吗?《民法典》中劳动合同附加条款也是有效的。劳动合同书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般与劳动合同一起签字。补充协议,才单独签字。合同附件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确定的,就构成了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带有附件的劳动合同是被认可的,因此附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些附件也可以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有效证据。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那么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变更将会非常麻烦。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制定无论需要经过多少次民主程序,用人单位有最终决定权,劳动合同只有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签署和变更。《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是什么?1、劳动合同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2023-04-13
    159人看过
  • 民法典借款合同能不能可无条件撤销
    一、民法典借款合同能不能无条件撤销1、(1)如果双方协商好可以无条件撤销。(2)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3)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借款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
    2023-06-19
    260人看过
  •  民法典中第46条条款的解读
    根据《民法典》第46条的规定,当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是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两年时,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利害关系人申请自然人死亡的没有顺序限制。根据《民法典》第46条的规定,当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是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两年时,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利害关系人申请自然人死亡的没有顺序限制。 【 自 然 人 失 踪 】 民 法 典 关 于 意 外 事 件 下 落 不 明 宣 告 死 亡 的 规 定根据民法典关于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死亡。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限制的条件是: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
    2023-09-05
    362人看过
  • 民法典中质押合同条款必须提及主合同吗
    一、民法典中质押合同条款必须提及主合同吗质押合同的条款并没有规定一定要提及主合同,但应该载明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二、可转让的权利如何办理质押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3、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
    2023-06-17
    170人看过
  • 民法典对民间借款写借条的规定详解
    根据民法典对于民间借贷的具体规定,民间借款的借条的写明一般是要求写清楚借款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包括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并要求借款人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款用途,需要借款人写明借款的目的,借款期限,明确借款发生的时间和还款时间。一张借条如果写具体了上述的所有法定要件,那么借条就是有效的,能够证明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民法典债权转让需要重新写借条吗?债权转让之后一般不需要重新写借条,需要写的是债权转让协议,这样原来的借条就会被债权转让协议所取代。但是债权转让协议必须要对债务人进行书面通知,没有通知的,转让协议对债务人没有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
    2023-07-02
    240人看过
  • 合同法中仲裁条款的有效性:民法典的新规定
    《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包含的仲裁条款一般是有效的。因为合同无效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仲裁条款作为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还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未生效仲裁条款有效吗合同未生效仲裁条款有效。已经成立而但是尚未生效的合同,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方能生效的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尚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另一种情形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生效条件尚未成就。《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2023-08-11
    44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合同条款
    相关咨询
    • 民法典中 借款合同 的作用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10
      行借款合同,即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款人,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借款人,它们之间形成的借款关系。这类合同又称为信贷合同或贷款合同。
    • 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借款合同如何约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08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r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r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r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
    • 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收到借款的收条正确格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09
      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文字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或“已收到”作标题。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条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种的种类、规格等情况。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
    • 《民法典》中借款合同担保人可否变更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05
      1.借款合同有担保的,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担保人,变更担保人后重新签订担保合同; 2.且必须通知债权人。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
    • 民法典中借款不打借条有什么用?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09
      借钱不打借条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不安抗辩权效力如下: 1、先给付义务人中止履行; 2、先给付义务人解除合同。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