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中有房屋买卖可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22:06:12 150 人看过

房屋租赁合同期间,房屋买卖可以的。但是出租人在租赁期间买卖房屋时,不得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出租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

一、租赁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包括什么

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5、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三、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被侵犯怎么办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被侵犯应当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出卖房屋的、或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后通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构成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侵犯。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赔偿房屋差价损失,但承租人请求赔偿剩余租期租金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2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转让吗,房屋租赁合同怎样办理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经出租人同意才可以转租。如果在租赁期内没有转让出去,那么就丧失了承租人的身份,根本谈不上转租了。因为租赁到期,没有续租的情况下,就已丧失了房屋使用权,同时房屋的使用权转移给出租人。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入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简
    2023-08-04
    420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中房地产租赁合同归属怎么办理
    房屋买卖后原有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可以履行至租期届满。进行房屋出租时,符合法律要求依法签订的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房屋权属的变更不得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一、转租房子租金归谁?首先,对于合法转租收益,除合同有约定外,一般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其次,转租合同有效的条件:除了应具备一般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2、转租合同约定的租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期,超过部分无效。二、出租房转租有什么要注意的吗?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得转租。2、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
    2023-03-24
    128人看过
  • 签有租赁合同的房屋可以拍卖不
    可以,但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同意变卖的,可以变卖。金银及其制品、当地市场有公开交易价格的动产、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季节性商品、保管困难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物品,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变卖。一、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1、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3、住房用途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
    2023-03-18
    100人看过
  • 房屋租赁期发生买卖行为合同是否有效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更,租赁合同仍然有效,通常称为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的构成要件包括:1、租赁合同有效;2、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因买卖、互易、赠与、投资、继承、遗赠、企业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其效力使买受人取得的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受到承租人对房屋使用权的抗辩,因此租赁关系不能被打破和终止。租赁关系仍然存在,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权不受买卖效力的影响。一、买卖不破租赁索赔额度是多少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应当遵守的,在城镇房屋租赁合同中同样如此。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了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是可以的,第三人作为买受人可以买到该房的所有权,但在这个租赁房屋上存在的租赁关系不能消灭,必须承认该租赁关系,不能打破现存的租赁关系。受让人与承租人产生新的租赁关系,构成债的转移,承租人向新的出租人交纳房租,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已经支付或提前预付的租金,对买受人是由约束力的,买受人
    2023-03-04
    163人看过
  • 合同租赁合同约定中房屋租赁人与买卖人违约怎么办
    可以继续履行,如果约定定金的,可以适用定金罚则,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要赔偿违约金。一、租房合同违约赔偿具体怎么规定1、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应该付多少:(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2、“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二、买房合同违约怎么处理买房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如下:1、要求继续履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逾期履行
    2023-03-31
    401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原租赁合同如何处理
    一、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原租赁合同如何处理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进行买卖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二、房屋租赁纠纷怎么处理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
    2023-04-13
    358人看过
  • 租房合同房屋卖了租房合同有效吗
    租房期间房子卖了的租房合同合同有效与否取决是否满足有效合同的条件: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履行合同,或者合同本身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行为人与相对人无恶意串通,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时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同时,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一、借别人名字买房房子归谁借别人名字买房,房子归实际支付购房款的出资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
    2023-06-29
    376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占用房屋租赁费怎么计算?
    占用房屋租赁费一般用“房屋占有使用费”代替,“房屋占有使用费”这个概念,最高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有规定,具体为: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这是“房屋占有使用费”第一次出现在法条中,也是当事人主张“房屋占有使用费”的法律依据,同时,这个规定也清楚的确定了一个前提,即主张“房屋占有使用费”是在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下进行的。1.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针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最高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又做出了更为原则性的规定,在限制了无效合同范围的情况下,还赋予了欠缺生效条件合同效力的补救措施,具体为: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
    2023-06-19
    80人看过
  • 房屋租赁时能够买卖房子吗
    一、房屋租赁时能够买卖房子吗权属无争议、合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均可以进行买卖交易,不受房屋是否出租的限制。但是要特别注意两点: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出租人没有依法履行该义务,承租人可以主张该房屋买卖无效或赔偿损失。2.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间,出租人不能以卖房为由要求承租人搬走,承租人仍可在租房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正常使用该房屋。当然如果之前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否则出租人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买卖不破租赁要满足什么条件“买卖不破租赁”应当满足以下4个条件:1、租赁物所有权转让时,已经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即合法承租在先,所有权变更在后。2、租赁物已经交付给承租人使用。3、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4、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发生在合同约定的租赁
    2023-06-16
    140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中逐年递增房租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一、租房交接注意什么东西1、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有没有结清。2、你较好把房间里有的东西和新旧情况写清楚,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门窗,家电、家具,煤气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较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注意有没有漏水,东西有没有损坏的情况。3、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
    2023-03-15
    251人看过
  • 房屋长期租赁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可以适用,与房屋租赁多长时间没有关系,但双方必须签订合法的合同,买卖不破租赁的生效条件包括以下四个条件:(1)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2)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3)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4)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一、买卖不破租赁生效条件的具体理解(1)租赁合同成立有效并生效;租赁合同非真实意思表示、主体错误等情形下,租赁合同并未成立,不能对抗买卖;租赁合同存在无效情形,则自始无效,不得对抗买卖等物权;租赁合同附生效条件,但条件未成就,亦为同理。(2)出租人已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承租人实际占有;租赁合同如果进行了登记备案,则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状况无需证明。如果没有登记备案,则要考察实际情况。审判实践中,可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①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生效,登记的抵押权可对抗其后发生的租赁关系。②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前,不动产租赁合同已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关系
    2023-02-20
    262人看过
  • 房屋买卖是否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房屋买卖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房屋在租赁期内进行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原租约继续有效。一、租房合同的押金应该如何退回(一)租房押金符合租房合同中的押金条款时可以退,一般在租期满之后退。(二)租房合同中的押金条款应写明数额,用途,交付方式,收退时间甲方可用于抵扣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费用。押金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
    2023-03-26
    279人看过
  • 租赁合同效力是否影响房屋买卖
    房屋在租赁期限内进行转让或买卖的,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且,在同等条件下,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一、房子被法院拍卖安置费怎么拿没有安置费。法院拍卖房产后,偿还银行欠款后,法院房子拍卖多的钱退还被执行人。在法院拍卖执行的房产时,债权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在房地产中有优先购买权的有以下三类人: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二、买房遭遇租客优先购买权如何去办买卖房屋时,租客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应当履行通知义务。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
    2023-04-02
    264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更正后租赁怎么办
    房屋买卖后,原租赁合同效力不受影响,承租人继续履行合同享有租赁权利。买房人在购买时查明确定房屋是否有未履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如果有,视需要提前和卖房人协商解决方案。承租人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房屋在租赁期间买卖,其租赁权因此受干扰影响使用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追究的责任形式。《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签好房屋买卖合同后又反悔怎么办签好房屋买卖合同后又反悔可能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只要签订就生效,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如果反悔,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023-08-03
    39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租赁房屋中介买卖房屋合同是否有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2
      一.你(承租人)通过A中介承租业主(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承租人的权利依法受到保护。二.在租赁期内,原业主通过B中介将房子卖与新业主,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三.租赁在先,买卖在后,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新业主无权要求你提前腾房。(但值得提醒你的是:原租赁期限届满后,新业主有权不与你续租。)四.在租赁期内,原业主买房前没有事先通知你(承租人),涉嫌侵犯你作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五.
    • 房屋买卖合同算是买卖合同还是房屋租赁合同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20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
    • 房屋买卖租赁合同自行终止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11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7、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可以收回的。出现以上八种情形租赁合同都可以中止。
    •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用于买卖合同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03
      可以,但是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必须在租赁期间结束时才能让租客搬走,不能损害租客的合法利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
    • 房屋买卖合同中房屋租赁居间权如何确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3
      房屋租赁当事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产权使用或委托管理证明、当事人身份证明及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到市房管部门下属的房屋租赁管理机构提出备案申请。资料齐全的,租赁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勘验,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备案并颁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登记备案自申请之日起3日内办结。房屋租赁当事人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