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法律规定,土地征收的具体主体只能是国土资源局。区政府、县政府和乡政府无权实施土地征收。因此,如果征收土地,是违法的。
区政府、县政府、乡政府不是征地主体,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发布安置方案、公布和签订补偿协议。在《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主体分为两级主体和两级部门:(一)设区的市政府及其国土资源局。(2)县(县级市)政府及其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地计划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和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土地用途、范围实施,征地补偿的面积、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方式和期限,由被征收土地所在乡(镇)或村批准,并予以公告。”
在征收实践中,常见的“以租代征”是乡(镇)政府越权的违法行为,或非法实施土地征收。二是对征收补偿不满意怎么办。在评估阶段,《国有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重新评估,对重新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评估。根据《国有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在补偿方案签订期限内未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权属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不予受理房屋所有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注意的是,拆迁补偿与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位置、建筑结构、装修、具体用途等因素有关。如果对拆迁补偿金额有异议,最好在评估阶段及时沟通。
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没有联系在一起。因为有时候只有土地被征收,因为土地上没有房子,自然就不会同时有房子被拆迁。事实上,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被征收人对征地、房屋拆迁补偿不满意的,也可以通过一定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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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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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征地不需要县政府签字就能报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地方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征收拆迁,必须给予被征收人足额合理的补偿。在拆迁前,必须与被征收人达成一致征收补偿协议,且经过被征收人签字许可才能实施征收拆迁的。如果政府未经被征收人同意实施强制拆迁,侵害到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方式进行救济。由于您的问题过于简单,不能给您全面而准确的答复,详情咨询可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给予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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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主体必须是市县级政府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8征地主体必须是市县级政府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所以,这些法条明确指出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村委会、乡镇政府没有经过授权委托征收,或者某个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