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轻伤案处理规定的管辖部门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5:51:24 112 人看过

一、公安部关于轻伤案处理规定的管辖部门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四条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公安派出所管辖。

第五条重伤及因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

第六条伤情不明、难以确定管辖的,由最先受理的部门先行办理,待伤情鉴定后,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移交主管部门办理。

第七条因管辖问题发生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第八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第九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因证据不足,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二、公安部关于轻伤案处理的处理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条接到伤害案件报警后,接警部门应当根据案情,组织警力,立即赶赴现场。

第十一条对正在发生的伤害案件,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应当做好以下处置工作:

(一)制止伤害行为;

(二)组织救治伤员;

(三)采取措施控制嫌疑人;

(四)及时登记在场人员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询问当事人和访问现场目击证人;

(五)保护现场;

(六)收集、固定证据。

第十二条对已经发生的伤害案件,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应当做好以下处置工作:

(一)组织救治伤员;

(二)了解案件发生经过和伤情;

(三)及时登记在场人员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询问当事人和访问现场目击证人;

(四)追查嫌疑人;

(五)保护现场;

(六)收集、固定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侦查相关文章
  • 海关缉私部门管辖的案件
    (一)走私犯罪案件1、根据《海关法》的规定,海关缉私部门管辖《刑法》第151、152、153、154、155条和第347条规定的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固体废物罪和走私毒品罪等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2、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及其他方便的案件。3、海关其他部门、地方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和烟草专卖等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移交的走私犯罪案件。4、武装掩护走私以及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案件。(二)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1、根据《海关法》第82、83、84、85、86条的规定,海关缉私部门对依法不构成走私罪的走私行为,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等案件进行调查和行政处罚。2、涉嫌走私犯罪但依法不
    2023-06-06
    96人看过
  • 公安部关于刑事侦察部门分管的刑事案件及其立案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
    1979年12月24日,公安部前言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局,铁道部、交通部公安局: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现将刑事侦察部门分管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及其立案标准和管理制度重新规定如下。一、管辖范围刑事侦察部门分管刑法规定的下列案件:(一)杀人案;(二)伤害案;(三)抢劫案;(四)投毒案;(五)放火案;(六)爆炸案;(七)决水案;(八)强奸案;(九)流氓案;(十)盗窃案;(十一)诈骗案;(十二)抢夺案;(十三)敲诈勒索案;(十四)伪造国家货币、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案;(十五)伪造有价证券案;(十六)伪造票证案;(十七)伪造公文、证件、印章案;(十八)投机倒把案;(十九)走私案;(二十)拐卖人口案;(二十一)制造贩运毒品案;(二十二)非法制造、贩运枪支、弹药案;(二十三)制造、贩卖假药案;(二十四)破坏
    2023-06-11
    497人看过
  • 公安部关于醉驾新规是怎样的
    一、公安部关于醉驾新规是怎样的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
    2024-01-13
    190人看过
  • 安徽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责任规定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省公安工作。2、组织指导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省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负责侦办涉及全省的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协调市(州)、县(市、区)公安机关参与此类案件的侦办工作。3、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4、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和边防治安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籍、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省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组织领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5、负责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
    2023-02-12
    119人看过
  • 应急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移送犯罪案件的规定
    应急管理部门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应当立即指定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核实情况,然后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应急管理部门正职负责人批准移送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不批准移送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应急管理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应当附案件移送书、案件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检验报告或者鉴定意见等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并将案件移送书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管辖的规定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件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的情况。《民诉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依据上述规定,移送管辖的要件包括:(1
    2023-07-17
    478人看过
  • 公安部门对轻伤案件证据不足的处理办法
    鉴定轻伤公安说证据不足的,会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取保候审取证据不足怎么办1、依据《刑事讼法》之规定,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期限届满应当解除取保候审并退还保证金;2、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即有关司法解释,取保候审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退还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
    2023-08-14
    143人看过
  • 公安部关于受案立案规定的介绍
    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接报案,都必须接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以外,都必须网上登记。对群众上门报案的,要当场进行登记,当场接受材料,当场出具回执。1、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受案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2、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3、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受案立案审查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警方受案和立案的区别受案也就是受理,受理的范围要大于立案的范围。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受案即受理案件,法院接受原告的审理需求。在刑事案件中,只要有人报案
    2023-07-21
    153人看过
  • 主管公安机关赔偿的部门
    赔偿请求人申请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前款情形的,所属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羁押监管场所及其工作人员有第二款情形的,主管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公安机关赔偿和补偿的区别是什么公安机关赔偿和补偿的区别:1、主观过错不同。补偿不考虑主观过错,而赔偿是强调过错、违法责任的;2、单向或双向不同。补偿是单向的,给与受害方的;而赔偿是双向的,谁是过错、违法方就要给与受害方补偿;3、法律性质不同。补偿是对受害方的补偿,而赔偿侧重是对过错方的惩罚;4、发生的基础不同。赔偿由过错方的违法行为引起,以违法为前提;补偿由合法行为引起,不以违法为前提。公安机关刑事赔偿范围有: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
    2023-07-03
    312人看过
  • 妨害作证罪的立案管辖部门是哪个部门
    妨害作证罪的立案管辖部门是犯罪地的公安机关,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一、涉嫌妨害作证罪立案后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有哪些?(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二、涉嫌妨害作证罪拒不认罪可以定罪吗?涉嫌妨害作证罪,嫌疑人拒不认罪,但证据充分的就可以定罪。根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
    2023-06-20
    392人看过
  • 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依据是什么?
    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依据是《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由交付执行的监狱、看守所将其押送至居住地,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交接手续。罪犯服刑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回居住地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地的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罪犯居住地的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监所管理部门,指定一所监狱、看守所接收罪犯档案,负责办理罪犯收监、释放等手续。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通知其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到庭办理交接手续
    2023-06-17
    385人看过
  • 公安部处理醉驾的相关规定
    1、喝醉了驾驶的,公安人员约束其到清醒为止。吊销其驾驶车子的资格证明,并且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2、喝醉了驾驶营运类型的车子的,公安人员约束其到清醒为止。吊销其驾驶车子的资格证明,并且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即使重新考取,也不得驾驶营运类型的车子。3、喝醉了就驾驶车子造成很严重的交通事故时,对其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吊销其驾驶车子的资格证明,一生不得重新考取驾照。一、醉驾肇事致人轻伤的如何处罚醉驾肇事致人轻伤处一到六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醉酒驾驶的当事人还会被吊销驾驶证,在五年内不能重新考取驾驶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后驾车扣12分,并处暂扣驾照6个月,罚
    2023-06-26
    259人看过
  • 公安部关于水弹枪的规定
    与枪结构相似的十五厘米穿过纸是违法的枪,水弹不达到这种攻击力是不违法的。公安部2010年发布的《公安机关枪弹性能鉴定工作规定》详细说明了枪的认定(1)制式枪、弹药,无论能否完成发射动作,都被认定为枪、弹药。(二)凡是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包括自制,改制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可以填充制式弹药,但由于个别部件和锈蚀不足,无法完成发射,可以添加相关部件或除锈后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被认定为枪。(3)对无法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根据《枪伤力法庭科学鉴定判定证据》(GA/T718-2007)的规定,发射弹药的枪口比动能大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全部认定为枪。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参与期货经纪活动的通知发布部门:公安部发布文号:公传〔199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最近,据有关方面反映,在国家试点开办的一些期货市场中,有些期货经纪公司打着公安机关的旗号从事经纪活动,也有少数公
    2023-08-18
    55人看过
  • 玩忽职守罪的管辖权是公安部门吗?
    一、玩忽职守罪的管辖权是公安部门吗?不是公安部门。玩忽职守罪,是犯罪,不属公安机关管辖。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渎职罪。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二、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内容是什么?1、行为主体必须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行为内容是有玩忽职守的行为;玩忽职守,是指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不履行,是指行为人应当履行且有条件、有能力履行职责,但违背职责没有履行,其中包括擅离职守的行为;不正确履行,是指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违反职责规定,马虎草率、粗心大意。由于不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不同的职责,而且同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的职责不一定相
    2024-01-24
    447人看过
  • 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2003年2月2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18号公布)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和国土资源市场建设的需要,结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推进依法行政等实际工作,我部对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原地质矿产部和国土资源部2001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部门规(2003年2月2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18号公布)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和国土资源市场建设的需要,结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推进依法行政等实际工作,我部对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原地质矿产部和国土资源部2001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国土资源部2002年第10次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废止《国土资源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所列的部门规章。附件:国土资源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7件)序号名称发布单位及令号发布时间1土地信访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5号1997年3月10日2地质矿产部设备管理办法地质矿
    2023-06-10
    25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查获犯罪人及在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侦查活动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扣押、冻结存款、汇... 更多>

    #刑事侦查
    相关咨询
    • 公安部关于重婚管辖的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2-21
      重婚案件通常都是由犯罪地的公安部门负责调查的,犯罪地既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也包括犯罪结果发生地,重婚案件中的受害人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报警处理。如果构成重婚罪,公安部门调查结束之后,需要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 公安机关的建立遗弃管辖部门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0
      遗弃罪一般情况下属于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 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 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 袭警罪公安内部管辖的规定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25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路审批部门是哪个部门管辖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30
      国道发展规划由交通部编制,报国务院审批。省道发展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主管部门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交通部备案。县道发展规划由地级市(或相当于地级市的机构)的公路主管部门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审批。乡道发展规划由县公路主管部门编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专用公路的建设计划,由专用单位编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当地公路主管部门备案。
    • 关于劳动部门举报案件的规定是怎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08
      劳动部门处理举报案件程序: 一、劳动行政部门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和设立举报接待室。 二、接受举报人电话举报,应当如实记录。 三、接受举报人电话举报、口述举报时,应当告知举报人据实举报,并向举报人询问了解被举报人(或单位)的姓名(或名称)、地址和被举报人(或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情况。 四、凡符合规定的举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受理。 五、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受理的举报案件,可以委托下级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