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20:03:15 385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金相关文章
  • 最高法刑诉法司法解释关于死刑的规定
    死刑复核程序第三百四十四条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三)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第三百四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第三百
    2022-11-07
    114人看过
  • 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高院的规定
    针对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首要条件是行为人必须实施在道路交通环境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进行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超速行驶等追逐竞驶的违法行为;其次,该种行为必须具备高度的危险性,即足以对广大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产生严重威胁;最后,行为人还需要在主观意识上存在明确的故意,即明知自身的行为有可能导致危害社会的后果,却仍然放任其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4-08-20
    290人看过
  • 最高院公司法解释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院公司法解释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是什么最高院公司法解释第十条(行使知情权应具备股东身份)原告起诉请求查阅其具有公司股东身份之前或者之后的公司档案材料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原告起诉时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二条提供证据证明其股东身份,公司有证据证明原告起诉时或者在诉讼中已经不具有公司股东身份的,人民法院应驳回起诉。第十一条(查阅原始凭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起诉请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及与之相关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公司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股东查阅目的不正当的,人民法院应裁定由公司提供给股东查阅。第十二条(是否允许查阅的裁定,不得上诉)股东起诉请求查阅公司档案材料范围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及本规定的,人民法院应裁定在确定的时间、在公司住所地或者原告股东与公司另行协商确定的地点由公司提供有关档案材料供股东查阅。股东请求查阅范围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及本规定的,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第十三条(委托查阅的处
    2023-04-13
    387人看过
  • 关于审理危险驾驶罪有哪些解释?
    一、最新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法规及司法解释《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
    2023-04-13
    441人看过
  • 是否有关于危险驾驶罪累犯的规定?
    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行为人犯危险驾驶罪是否属于累犯,具体看他是否属于法律对累犯的规定,而不是简单的以罪名定。危险驾驶罪算是故意犯罪吗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所以主观是故意,是行为犯,只要有相关的行为就属于犯罪。不同于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是结果犯,只有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才构成犯罪。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基于生活经验,一个具有正常思维的人应当意识到醉酒驾驶和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会对周围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因此应当采用各种方法避免这种行为的发生。此罪在主观上不可能是过失,即不可能意识不到自己醉酒驾驶和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及到公共安全,即使在醉酒驾驶的情形下,虽
    2023-07-11
    285人看过
  • 危险驾驶罪电动车最高院如何处罚
    关于非机动车酒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都须严格遵守交法规定,安全行车。【是否醉驾关键在对电动车的认定】危险驾驶罪要求行为人驾驶的是机动车辆,因此关键点在于对所骑电动车的认定,对此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按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应具有人力骑行所需的脚蹬等装置,整车质量应不大于50KG,电动机的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最高车速不应大于20KM/H。如果所骑的电动自行车经鉴定,均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而属于轻便两轮摩托车范畴的话醉酒驾驶行为将被认定为危险驾驶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
    2023-03-27
    228人看过
  • 关于行贿罪的最新司法解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年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7次会议、2012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77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行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二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2023-05-02
    73人看过
  • 轻罪如何量刑:关于危险驾驶罪的最轻刑罚
    危险驾驶罪最轻可以根据案件情节争取免除刑事处罚或者不起诉。危险驾驶罪不是重罪,法定最高刑是拘役6个月内,可以争取判处缓刑。目前各地酒后驾驶案件居高不下,占刑事案件的很大比例。酒后驾驶案件中,酒精含量、交通事故、行驶道路、财产损失或危害结果、是否逃逸等情况对量刑有重要影响。各地对如何量刑酒后驾驶危险驾驶罪也作出了具体规定。交通事故、高速公路酒后驾驶、酒精含量过高的,从重处罚。危险驾驶罪最轻判多久我国的刑法对危险驾驶罪的最轻量刑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危险驾驶罪最轻判拘役。如果在道路上驾驶时,出现以下情况的。那么不仅会被判处拘役,还会被判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的;3、行为人进行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时,严重超载,或严重超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人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
    2023-07-13
    405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危险驾驶罪的司法解释
    在为被告人辩护时,律师应明确指出由哪位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明确被告人的身份以及从轻处罚的相关情节。同时,应指出被告人并非惯犯或初犯,而是偶犯或初犯,并且已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取得其谅解。最后,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判处并给予缓刑。首先,在为被告人辩护时,应明确指出由哪位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明确被告人的身份以及从轻处罚的相关情节。其次,应指出被告人并非惯犯或初犯,而是偶犯或初犯,并且已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取得其谅解。最后,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判处并给予缓刑。 关 于 危 险 驾 驶 罪 从 轻 处 罚 的 辩 护 : 强 调 非 惯 犯 、 偶 犯 及 积 极 赔 偿根据《刑法》的第一百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2023-10-02
    417人看过
  • 危险驾驶罪的司法解释和裁判文书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触犯了危险驾驶罪,会被处以拘役,同时处以罚金。行为人有以下行为的,涉嫌触犯危险驾驶罪:1、行为人在公路上追逐竞驶,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2、行为人醉酒驾车;3、行为人的职业为从事校车业务又或者是旅客运输,行驶的时候严重超载又或者是严重超速。除此之外,行为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也算危险驾驶。汽车超载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吗?会的。一般机动车超载属严重违法行为,需要受到行政处罚,但是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将构成犯罪,一般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将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危险驾驶罪的四种情形:1、司机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司机在道路上醉酒家事机动车的。3、开校车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的。4、驾驶员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当客
    2023-06-30
    345人看过
  • 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寻衅滋事罪的解释
    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寻衅滋事罪的解释中明确规定了寻衅滋事的认定条件,即出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或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等的行为时,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一、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案的解释是怎样的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案的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2022-07-15
    373人看过
  • 刑诉法最高法解释中关于死刑复核是如何规定的
    刑诉法最高法解释中关于死刑复核的规定第三百四十四条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三)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第三百四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
    2023-06-03
    264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抢劫抢夺司法解释
    一、最高院关于抢劫抢夺司法解释最高院关于抢劫抢夺司法解释:1.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2.关于抢劫犯罪部分加重处罚情节的认定。3.关于转化型抢劫犯罪的认定。4.具有法定八种加重处罚情节的刑罚适用。5.抢劫共同犯罪的刑罚适用。6.累犯等情节的适用。7.关于抢劫案件附带民事赔偿的处理原则。二、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1.客观行为不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2.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
    2023-04-14
    250人看过
  • 高利转贷罪最高法院关于理解的解释(最新年份)
    高利转贷罪最高院解释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一般什么是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高利转贷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其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高利转贷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借款人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而且其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
    2023-07-08
    20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金
    词条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更多>

    #罚金
    相关咨询
    • 最高法关于危险驾驶罪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30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八、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最高院危险驾驶罪的一些法律问题怎么解释?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5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 现在这个最高院关于危险驾驶罪是怎么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2
      目前最高院关于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7
      近年来,我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成为重要的代步工具,机动车保有量逐年提高。据统计,2010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2.07亿,比2009年增加了2048万辆,增幅高达10.98%1。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出行的同时,无视交通管理法规,违法驾驶机动车的现象也日益增多。以酒后驾驶机动车为例,2010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63.1万起,其中醉酒驾驶8.7万起,因
    • 危险驾驶罪量刑准则的规定的司法解释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08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等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