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出资完成标准及违法形态有哪些
股东只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认缴的出资额,并且以货币出资的,按货币足额存入公司账户,以非货币出资的,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非货币财产的所有权转至公司名下,才算完成了出资的义务。
所谓股东出资的违法形态,是指股东在出资过程中违法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实质违法形态和形式违法形态两种,前者指股东在出资过程中没有履行或没有适当履行自己出资义务的违法形态,而后者是指股东在出资过程中其出资意思的外在表现形式违反法律规定的违法形态。实质违法形态主要包括:拒绝出资、虚假出资、出资形式不符合法律要求、出资标的物估价过高、货币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等具体违法形态。形式违法形态主要包括:未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未在股东名册上记载、未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等。
二、公司出问题股东有责任吗?
公司出问题股东是否有责任需要区分开来,根据公司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出现下列情况的,公司出问题的股东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一、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第二、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恶意逃避债务的;
第三、根据《公司法》第三十条出资不足的;
第四、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以及《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的规定抽逃出资的;
第五、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公司的债务混同的;
第六、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第七、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八、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
第九、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的;
第十、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四条公司未设立前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等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n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n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股东出资的标准及违法
468人看过
-
股东出资的完成标准和非法形式是什么
336人看过
-
公司法中有哪些规定涉及股东出资?
123人看过
-
是否有未完成形态?
330人看过
-
抢劫罪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之区分
93人看过
-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及故意犯罪形态的判断
144人看过
-
股东出资违约行为的表现形态有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3股东出资违约行为的表现形态如下: 1、按行为方式不同,可表现为出资义务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两种情形; 2、按行为发生的时间不同,可分为公司成立前出资义务的不履行和公司成立后出资义务的不履行。
-
有哪些出资方式股东出资及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5首先,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其次,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最后,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
-
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有哪些,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法律有什么规定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6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一些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后又抽逃出资。那么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是怎样的呢? 一是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二是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 三是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
-
公司法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有哪些,如何处理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2现实中许多公司会出现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如果股东违反了出资义务,在公司成立后因资金不足而影响正常经营活动,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面对这种情况,提出以下几个建议,维护公司及其他几个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是对于未出资的股东,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
-
哪些情形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23首先,应按期足额认缴出资而不认缴的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不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的,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非货币出资评估额低于公司章程登记额的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