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买房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0:21:36 452 人看过

合同制度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之一。根据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对于买房已经签订了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具有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资格,并且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该合同是有效的。该制度的规定,有利于贯彻我国民法的公平原则,也是保障平等民事主体合法民事权益的具体体现之一。

买房只有收据没有合同怎么办

买房只有收据,没有合同的,买受人应当寻找相关证据证明该买卖关系的存在,比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

如果能够结合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相关证据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即使没有签订合同也认定为存在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2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可欠缺的条款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当事人双方规范相互之间行为的主要依据,因此在实践中为明确详细的写明合同内容是非常重要的,为了规范商品房的交易行为,目前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一般是房地产管理部门拟订的格式合同文本。建设部2003年6月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中对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内容做出比较明确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没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
    2023-04-22
    361人看过
  • 哪些机构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不可或缺
    机构参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介公司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作用是在交易前与买卖双方联系,了解房屋的详细情况后进行评估,告诉买卖双方,然后对购房者的疑问和疑问进行解释和解答,并充当顾问,促进二手房交易的出现。经过中介公司的工作,购房者可以找到一套符合自己需求的房子,而卖方的房子在购房者眼中已经有所改善,因此双方的交易进度将会加快。一般情况下,中介公司在促成交易后终止业务。它主要负责二手房交易双方获得的信息,不具备承担和分配风险的能力。如今,二手房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往往会选择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为了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自己的信誉感到满意,买家可以委托担保公司更快地处理这方面的问题。担保公司可以将客户的房屋作为抵押给贷款人,并监督客户的还款能力,从而促进贷款申请人和银行的成功收购。当贷款提供人负担不起时,担保公司可以建议其转售房屋或采取其他方式继续履行合同中的还款义务。一般来说,担保公司是一种风险较
    2023-05-02
    492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验房环节缺位
    买套新房,无疑是一件大事,很多业主在收房时非常重视,请专业的验房师上门验房。可是在二手房方面,很多人往往忽略了验房这一环节,入住后一旦发现问题,就会与卖家或原开发商产生无休止的纠纷。因此业内人士建议,应该把验房推广到二手房,在交房时能先检测一下可能会减少相当多的纠纷。购房事例买二手房不验房,吃了哑巴亏郑州市民刘女士就吃了这样的哑巴亏,刘女士去年在某小区买了一套多层住宅,因为卖主说是原来自己住的房子,她自以为房子质量应该没有多大问题,没有仔细查看便匆匆成交。入住之后,刘女士发现卫生间内异味较重,请专业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后发现,卫生间管道铺设不合理,没有安装专门的盛水弯,造成该单元卫生间臭气上溢。此外,由于管道材料质量问题,厨房和卫生间各个水管的进出水流非常小,使用起来非常不便。刘女士现在很后悔买下这套有着这么多瑕疵的二手房,多次找到原卖主要求退房,可是原卖主不同意。据中国验房师管理协会河南分会
    2023-06-10
    163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四要件缺一不可吗?
    合同诈骗罪四要件缺一不可,合同诈骗罪四要件包括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以及主观方面。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
    2023-04-29
    124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四要件缺一不可吗?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
    2023-03-29
    267人看过
  • 哪些机构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不可或缺
    机构参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介公司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作用是在交易前与买卖双方联系,了解房屋的详细情况后进行评估,告诉买卖双方,然后对购房者的疑问和疑问进行解释和解答,并充当顾问,促进二手房交易的出现。经过中介公司的工作,购房者可以找到一套符合自己需求的房子,而卖方的房子在购房者眼中已经有所改善,因此双方的交易进度将会加快。一般情况下,中介公司在促成交易后终止业务。它主要负责二手房交易双方获得的信息,不具备承担和分配风险的能力。如今,二手房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往往会选择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为了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自己的信誉感到满意,买家可以委托担保公司更快地处理这方面的问题。担保公司可以将客户的房屋作为抵押给贷款人,并监督客户的还款能力,从而促进贷款申请人和银行的成功收购。当贷款提供人负担不起时,担保公司可以建议其转售房屋或采取其他方式继续履行合同中的还款义务。一般来说,担保公司是一种风险较
    2023-05-08
    41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房产中介不签合同或忽悠中介可以买房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7
      确实有证据证明是被误导签订合同的,可以提出异议。但是,如果本身是成年人,也没有相应的证据,中介只是品的不端,合同还是有效的。
    • 购房合同有明显质量缺陷,买家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或退房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商品房质量问题通常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三、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种情形既不是明显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又不完全属于保修的一般质量问题,而是介于前
    •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应该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4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二、标的; 三、价款;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七、合同生效条款;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十、附件。
    • 房屋中有所缺陷,房屋买卖中隐瞒缺陷,解除合同的情况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0
      指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应当是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如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购房者应先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如果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开发商应当办理退房手续,返还购房款,并应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解释”第十二条)购房者与开发商应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楼时
    • 房屋中有所缺陷,房屋买卖中隐瞒缺陷,解除合同的情况是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9
      指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应当是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如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购房者应先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如果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开发商应当办理退房手续,返还购房款,并应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解释”第十二条)购房者与开发商应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楼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