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即缔约合同的双方为缔约合同进行接触磋商,由一种普通人之间的陌生关系进入特殊密切联系的关系,实现了义务主体的特定化、相对化。
2、先合同义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
诚信原则要求缔约双方维持特殊的信赖关系,互守诺言,讲究信用,共同促成合同缔结成功。如果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即使合同未成立或已经订立的合同被撤消或宣布无效,也要进行损害赔偿。
3、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
先合同义务是法律强制缔约双方承担的义务。是一种强制性规范而非任意性规范,不是由当事人合意产生的义务,也不允许双方排除。因此违反先合同义务是违法行为而非违约行为。
4、先合同义务是附随义务。
相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所生的合同义务而言,先合同义务并不决定合同类型,不以给付义务为内容。而且随缔约关系的不断发展,依据诚信原则逐渐形成不同内容的协力、告知、保护、保密等义务。
一、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
合同不成立因没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前提,故不存在履行合同的责任,更不存在违约责任。但在债权法上当事人间并非不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民法典》第500条,一方在合同订立中或合同成立后、生效前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或生效后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从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条【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是指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由此可见,在订立合同中,假使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过失导致合同不能成立,则当事人就构成了缔约过失。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缔约过失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二、履行合同合同中约定的过失责任是否可以适用
合同有效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适用缔约过失责任:(1)缔约当事人违反法定的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比如通知、保密、协助义务等。(2)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比如一方隐瞒真实情况、欺诈等。(4)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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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定义可知先合同义务具有如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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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和承担的法律义务。 先合同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其种类和形式有诚信缔约义务、告知、协助、保护、保密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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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的特征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01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特征如下: 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 2.先合同义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 3.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 4.先合同义务是附随义务。 5.先合同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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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合同义务的内容特征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9先合同义务有以下特征: 1、先合同义务基于诚信原则产生; 2、主体特定性,须订立合同的双方为缔约合同进行接触磋商; 3、先合同义务是法定义务,违背先合同义务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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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义务有哪些? 什么叫先合同义务?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7先合同义务包括的内容有: 1.协力义务。是指缔约双方共同尽力促成合同缔结成功的义务。 2.告知义务。 3.保护义务。在缔约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尽必要的注意义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 4.保密义务。缔约谈判过程中,对方的个人身份、财产状况、商业秘密等信息进行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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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优先权,优先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9何为优先权优先权是法律为了保护特殊债权人的利益,而直接规定就债务人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一、优先权是一项独立的权利。通过以上对优先权与担保物权的比较可以发现,将优先权归为担保物权的做法是很牵强的。这种归类方法是基于优先权与担保物权具有一些类似的外部特征以及优先权具有一部分与担保物权类似的效力,因此立法者在基于某种目的要保护某种债权时,可以借用担保物权的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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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合同义务的特征与合同义务的区别有哪些, 什么是合同订立的过程?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一、先合同义务的特征(一)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先合同义务是法律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维持交易安全,保护缔约当事人在缔约阶段不受因缔约行为而致的损害设定。在缔约阶段,当事人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这种注意义务无须当事人事先约定,也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所以,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但法定的义务不能机械地理解为是法律明确所规定的义务,否则将趋于僵化。这种义务“应视行为人是否已尽交易上必要的注意而定,特别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