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设局、规划局,省农垦局:
为进一步促进重点小城镇健康发展,提高建设水平,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决定对重点镇规划进行编调,目前规划编调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规划编调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点镇规划编调工作情况
针对重点镇普遍存在规划水平低,不适应当前形势要求的情况,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共同到小城镇调研,制定了重点镇规划编调工作方案。在省级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筹措资金500万元,专项用于补助、支持50个重点镇做好规划编调工作。为尽快启动规划编调工作,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对各重点镇规划现状进行了评审,明确了重点镇规划编调任务。2003年2月11日,省建设厅、财政厅联合召开了全省重点镇规划编调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了专家评审意见,根据规划任务量确定了财政补贴资金,重点镇与规划设计单位签订初步协议40份;另有4个由外省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规划项目,须将项目原规划合同书报送省建设厅确认,在规划编制完成通过成果验收后,由省建设厅统一支付规划编制补助资金。
大多数政府及主管部门非常重视重点镇规划编调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规划编调工作的整体推进。也有个别镇和建设局,尚未充分认识这次规划编调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自身规划存在的问题,工作不积极,推诿扯皮,过分强调规划编调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味依赖补贴资金,造成不良影响。请邯郸市政府、石家庄鹿泉市政府认真做好磁洲镇、铜冶镇规划编调的督导工作,在3月底前向省建设厅报送规划编调工作计划,并按规划编调资金尽快签定规划设计合同。
二、充分利用财政资金,齐心协力做好规划编调工作。重点镇对全省小城镇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规划编调是重点镇全面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落实"三下乡、五服务"工作的具体实践,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
(一)成立协调机构。省成立由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牵头,各市规划局(建设局)、各重点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河北省重点镇规划编调工作指导联络组".各地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充分发挥联络组成员的重要作用,落实配套资金,对规划编调进展情况进行及时调度,保证规划编调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按照"高标准、高起点、突出特色、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重点镇规划。规划设计单位要立足当地实际,对小城镇进行合理定位,突出产业特色,使规划编制与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要根据当地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突出建设风格特色。规划设计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借鉴国内外、省内外先进经验,确保编制出一流水平的规划。
(三)任务时间安排。3月底完成地形图测量和基础资料调研,6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的编制和评审;8月初完成全部规划成果、验收、报批;8月底前向省建设厅报送规划成果。
规划纲要完成后,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对不符合国家和省村镇规划技术要求的,责成规划设计单位重新编制,经费自负。
(四)加强监督管理。省建设厅、财政厅负责全省重点镇规划编调的纲要审查,成果验收和资金安排等工作,对整个规划编调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不按全省统一进度进行规划编调,不按要求编制规划的,将调换规划编制单位;对挪用规划编调专项资金,阻碍重点镇规划编制进程,不予积极配合的单位和个人,通知其立即改正,必要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还要建议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五)总结表彰先进。2003年底,省建设厅、财政厅将联合对全省重点镇规划编调工作进行总结,对在此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规划管理、编制等先进单位和市、县、镇等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给予奖励。省建设厅将组织全省优秀重点镇规划评比,奖励成绩突出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印重点镇规划图集,上报省政府,同时作为小城镇规划的样板在全省推广。
请各市(县)、镇政府、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规划编制单位按照本通报要求,组织协调好当地重点镇规划编调工作。
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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