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会见的阶段有哪些要求要遵守
1、遵守办案机关和看守所关于会见的规定;
2、不得携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
3、律师可以告知在押的被追诉人其家人的近况,转达亲友的关心,但不能为犯罪嫌疑人串供或为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所进行的串供等非法活动充当中介;
4、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递信件、钱物以及其他看守所所禁止的物品,不得将通讯工具交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
5、未经办案机关、看守所和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同意,律师在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得进行录音、录像、拍照;
6、会谈的内容不要超越律师有权了解的信息和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的法律帮助,对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情况,律师不能透露给被追诉人;
7、律师不得威胁、引诱、欺骗被追诉人违背事实、改变陈述;
8、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的,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9、律师对其获悉的案情具有保密的义务,不要向被追诉人透露其不应当知道的案卷材料。
二、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可以见被拘留人吗
家属在被拘留人刑事拘留之日起至法院判决前这段期间,都无法会见家属。法律规定,在这段期间,只有家属(直系亲属)委托的律师才可以会见。如果家属想及时了解亲人涉嫌罪名的具体情况以及在看守所的生活状况,委托律师就可以解决上述疑问,而且及早委托律师,能有效维护亲人的合法权益。
三、律师会见须持有的证件有哪些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携带以下证件、文件:
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
2、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
3、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如果案件涉及国家秘密,还应持有侦查机关《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5、如果须翻译人员一同参加会见时,还应持有侦查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证明。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也是有要求需要遵守的,只有律师本人可以会见,而且在会见之前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件,只有确定是属于犯罪嫌疑人的代理人才能会见成功,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可以多咨询一下,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及到的案件与国家相关,那么还需要获得侦查机关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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