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行为无效都有哪几种观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7:11:08 419 人看过

民事诉讼行为无效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故无效民事行为的诉讼时效应自无效民事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二种观点,无效民事行为的诉讼时效应当从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一、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受性侵未成年人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诉讼时效援引】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无效是否存在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我国仅指法律对时效期间的长短另有规定,而不是对是否受时效限制另有规定。按本条,任何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都应受时效限制,只不过不同情况下时效期间的长短不同、开始计算的时间不同、是否应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况不同。无效合同中一方向人民法院要求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属于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应当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至于诉讼时效的起算问题,应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从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因此,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仍应遵循此规定,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合同是否有效由人民法院通过判决或仲裁机构通过裁决确认,一方在起诉时合同效力并不确定,一方或双方也无权自行确定。因此当事人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主张权利,时效期间应从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虽然无效,但时效的起算只能以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为准,不能以银行款项借出之次日开始计算,也不能以出借人主张权利被借款人拒绝之次日开始计算,更不能以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无效之次日开始计算。

实践中不乏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之前不知道合同无效,因此仍期待合同履行而没有及时提出返还或赔偿的请求,此时权利人不知也不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时效期间不应开始计算。

三、诉讼时效可以约定延长吗

不可以。诉讼时效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均不予认可。

《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1: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管理相关文章
  • 民法典民事行为无效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一、民法典民事行为无效受诉讼时效限制吗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但如果是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情形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六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二、民事行为生效的要件(1)行为人
    2023-04-19
    6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二审的裁判分为几种,效力是什么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二审裁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
    2023-08-17
    374人看过
  • 司法中对于合同无效各种观点有哪些
    (一)第一种观点是: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二)第二种观点是: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仍可以适用。理由是:《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违约金条款属于清算条款所以仍然有效。另外,《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一、合同无效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未作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合同无效管辖法院只能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依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不能适用民诉法第二十四条,即不能依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二、诉讼中合同无效的确认主体由谁来进行提出原告和被告。(一)法院只是对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确认,而并不判另一方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二)当事人提起确认之诉的目的是谋
    2023-02-16
    320人看过
  • 确认户口登记行为无效的民事诉讼有用吗
    一、民事行为确认无效的情形民事行为的确定无效是指民事行为因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根本不能产生当事人意思表示追求的民事法律效果。(一)因行为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无效(二)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效1、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是指因受对方当事人欺诈而陷于错误,从而作出不真实意思表示的民事行为。从欺诈方当事人来考察有两方面条件:①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②欺诈一方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从受欺诈者一方来考察也有两方面条件:①受欺诈人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并基于错误而作出非真实意思表示。(因果关系)。②受欺诈一方在主观上不知道对方在欺诈自己。如果明知对方在进行欺诈而仍然为意思表示,则不构成欺诈。2、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因受他人以现实的危害行为的逼迫或预告将要实施危害的威胁而陷于恐怖,从而以不真实意思表示而为的民事行为。从胁迫人一方考察有两方面条件
    2023-02-12
    35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哪些行为具有侵权行为
    民事诉讼中的侵权行为有这些:1、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2、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3、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4、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5、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一、正当防卫行为满足条件是什么正当防卫行为满足以下几点:1、针对正在进行的非法侵权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行为;2、是对不法侵害人进行正当防卫;3、不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4、如果这种正当防卫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导致非法侵权人死亡,可以认定为事故,不承担刑事责任;5、对于正在犯罪、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非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过度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二、侵犯和侵害的区别1.行为性质不同。侵权行为具有民事违法性,而犯罪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2.行为侵害客体的范围不同。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要比侵权行为侵害的客体更广泛,不仅包括后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还包括其他一些受我国法律保
    2023-06-29
    466人看过
  • 民事审判前沿观点之:他人能否代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诉讼问题
    问题的提出:司法实践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无论结婚抑或离婚,应由其自行决定。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成为离婚案件的被告时,一般允许其近亲属作为代理人,或者由人民法院在其近亲属中指定代理人参与诉讼。但是,对于他人能否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动提起离婚诉讼,则存在不同意见。即肯定和否定两种观点。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论结婚还是离婚都由其自行决定,因为其并非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离婚案件的被告参与诉讼,对此没有争议。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之初,就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的,此时应当提起无效婚姻之诉,提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结婚前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能力丧失的原因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则先需要解决程序上的问题,变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之配偶的监护权,由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
    2023-04-26
    96人看过
  • 限制民事行为人哪些行为无效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限制民事行为人是哪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种情况:(一)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特殊情况:第18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
    2023-07-31
    347人看过
  • 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模板有哪几种?
    授权委托书(个人使用)委托人:性别:年龄:现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受委托人:工作单位:委托人与纠纷一案,依法委托受委托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为:1、一般代理;2、全权代理(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参与调解、提起上诉、代领法律文书等)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止。委托人:年月日注:1、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说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方有效。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2、此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委托人存查,一份由委托人交由受委托人递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企业使用)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职务: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因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委托人:年月日注:1
    2023-04-13
    364人看过
  • 房产证逾期办理诉讼时效的两种观点
    关于买受人在约定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请求出卖人交房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有两种意见:其一,买受人主张出卖人交付房屋的请求权应在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期间请求出卖人交房的,因其怠于行使权利的状态经过诉讼时效期间丧失胜诉权。其二,买受人在约定交房期间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请求出卖人交房的不能一律简单地认定为已超过诉讼时效,而应区分出卖人在约定交房期限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分别进行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出卖人交付房屋的期限届满,买受人根据合同约定可以请求出卖人交付房屋。其请求权属于债权请求权,应当适用《民法典》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上,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房屋具备法定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房屋尚不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房屋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之日起计算。出卖人已经将房屋交付于买受人,买受人亦已实现对房屋
    2023-03-04
    338人看过
  • 有关行政诉讼目的有哪些不同观点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三重目的说。该说认为,行政诉讼的直接目的是三个方面::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行政案件。(二)双重目的说。该说主张,行政诉讼的目的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两个方面。并认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与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不是对立而是统一的,两者不可偏废。(三)监督目的说。该说认为,行政诉讼的目的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因为权力分立和人民主权的宪政基础决定了行政诉讼的目的是司法权监督和制约行政权,为了实现人民主权必须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行监督,赋予行政相对人行政诉讼诉权的目的在于启动行政诉讼程序,以达到监督行政的目的。(四)依法行政目的说。该说主张,行政诉讼目的应当是行政诉讼制度的设计者和利用者共同的目的。在立法者眼里,秩序是首要的基本
    2023-04-22
    21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哪些
    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人在民事诉讼中由于心理或生理缺陷无法独立行使诉讼权利,包括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弱智或痴呆病人等。未成年人年龄限制、社会阅历浅、认知能力差,无法独立参加诉讼。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人需要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法定代理人应尽到善良管理、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责任。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由于其心理或生理上的缺陷,导致其无法独立行使诉讼权利的人,通常包括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弱智或痴呆病人等。未成年人由于年龄限制,社会阅历浅、认知能力差,无法独立参加诉讼,等等。 无 民 事 诉 讼 行 为 能 力 人 的 定 义 是 什 么 ?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人,是指未满七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活动。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人权益受法律保护。在涉及民事纠纷的案件中,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
    2023-09-10
    42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第几条规定民事诉讼的有效期
    民事中的普通诉讼时效是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此外,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的计算应把握以下几点:1、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
    2023-06-25
    162人看过
  •  哪些民事行为被认定为无效?
    该段内容描述了民事行为中无效的情况,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无效、效力待定与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其分类对于正确处理相关
    2023-08-30
    14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谁代为起诉
    一、民事诉讼中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谁代为起诉1、在民事诉讼中,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二、什么是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直接享有诉讼代理权,代理无的公民进行行政诉讼活动的人。其中,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并且使自己的行为产生法律上的效力的能力,即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活动的资格。就公民而言,是从年满18周岁或年满16周岁能以自己的独立生活时开始取得,直至死亡;被法律视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对于间歇性在精神病发作期间内视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所以,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是指未成年人和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
    2023-05-06
    176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管理即管理人需要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及时向继承人报告遗产的额详细请款,同时,遗产管理人还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存遗产,并对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处理。... 更多>

    #遗产管理
    相关咨询
    •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的种类有哪几种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5
      诉讼时效就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若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我国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普通诉讼时效,又称一般诉讼时效,是指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可以普遍适用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为二年;另一种是特别诉讼时效,又称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仅适用于某些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
    • 行政诉讼时效有哪几种,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
    • 民事诉讼文书种类有几种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9-30
      授权委托书证人出庭申请书反诉状民事起诉状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 (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案件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用、驳回支付令申请用等)不公开审理申请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执行异议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债务人破产申请书债权人破产申请书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延期执行申请书选民资格案件起诉状民事诉讼授权书是民事诉讼文书的一种,代表当事人将案子委托给他人,并授权其处理自己的民
    • 民事诉讼法执行有效期中止的几种情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7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 民事诉讼的终审制分为几种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1
      我国民事诉讼采用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