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怎样计算损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21:13:58 131 人看过

一、财产损害赔偿怎样计算损失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

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作出如下的分类:

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

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

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

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予金钱赔偿。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

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造成损害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谓“必要的经常性”的费用开支是指企业、商店、公民等停产停业期间用于维持其生存的基本开支,如水电费、房屋租金、职工基本工资等。其中职工基本工资是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劳保工资的平均数来计算的。但不赔偿法人或组织在正常情况下,在此期间必定能获得的利益,也不赔偿停产停业期间的一切开支,而只是赔偿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并且是赔偿损失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2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人身损害赔偿优先财产损失赔偿吗
    一、人身损害赔偿优先财产损失赔偿吗人身损害赔偿是属于普通的债权,并不会优先于财产损害赔偿,如果债务人不足以清偿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的,一般是按比例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二、人身伤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吗包括的1、医药治疗费的人身伤害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
    2023-06-17
    180人看过
  • 损害赔偿包括赔偿损失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如何解决
    一、损害赔偿包括赔偿损失吗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受害人主张赔偿时,侵权赔偿包括损失,损失包括侵权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如何解决财产损害赔偿主要指的是对财产的损害,财产损失赔偿可分为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
    2023-04-18
    294人看过
  • 财产损害的表现形式有哪些,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一、财产损害赔偿有什么标准(一)财产损害赔偿的原则:我国国家赔偿中财产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礼道歉为辅的赔偿方式,依照可能出现的赔偿情形,(二)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作出如下的分类: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
    2023-02-04
    261人看过
  • 财产损害营业损失可以赔偿吗
    侵权行为造成财产损失,受损财产造成营业损失的,除了赔偿财产损失后,营业损失也可以主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处理(一)协商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
    2023-03-28
    394人看过
  • 保全财产损失是否会有损害赔偿
    一、保全财产损失是否会有损害赔偿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如果申请保全错误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申请人需要对被申请人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三条保全方式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五条保全错误补救申请有错误的,申请
    2023-06-15
    248人看过
  • 怎样计算专利侵权损失赔偿
    我国专利法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侵权纠纷的时候,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损失赔偿的数额进行调解。但没有明确规定怎样计算损害赔偿的金额。那么专利权人在提出赔偿要求时,或者专利管理机关在作处理决定时,怎样确定损害赔偿的金额呢?一般有三种可参照的方法。(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而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赔偿金额。这种方法一般在专利产品已拥有一个较稳定的市场,并且销售量居于平稳或上升时使用。(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而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金额。这种方法一般在专利权人及其许可的受让人尚未将专利产品投放市场的情况下使用。(3)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作为损失赔偿金额。这种方法一般在专利权人还没有把专利产品投放市场,而侵权人从生产、销售侵权产品中又无利可获时使用。除以上常用的三种方法外,当事人也可以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商定用其它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金额。
    2023-04-23
    344人看过
  • 财产损失如何计算
    一、财产损失如何计算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法院如何认定财产损失的数额一般说来,市场价格会有上升或下降的可能,一个侵权案件审判终结需要一段时日,如果对于价格标准不作确定,则可能在司法实践中引起混乱,侵权行为发生时、诉讼开始时、诉讼终结时等都可能成为法官考虑的时间点,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不同的时间点可能赔偿的数额就会不同。为了避免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的规则运用上的不统一,本条明确了对财产损失的计算标准,规定以财产损失发生的时间点计算赔偿价格,这个确定的时间点通常也就是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上述财产损害一般指侵害
    2023-04-30
    178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是否包括利息损失?
    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一般不支持利息,因为并没有明确赔偿期限,更没有明确损失的数额。但是在执行阶段,是可以计算利息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因此,你要求支付迟延履行金符合法律规定,利息应是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2倍。当然,为了及时切实解决纠份,考虑对方当事人的实际履行能力也是必要的。一、抚养费强制执行怎么申请抚养费强制执行的申请:1、向做出生效判决或调解书的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2、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3、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4、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5、建议法院依法处以司法罚款和拘留。6、要求法院依法追究拒不履行生效裁
    2023-02-04
    316人看过
  • 产品损害赔偿中对于财产损失如何进行赔偿?
    财产损失是指缺陷产品造成的缺陷产品之外的其他财产损失。通常这种损失包括直接的物质损失和伴随物质损失而产生的间接的物质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指可得利益的减少。对于财产损失的,有的将其排除在产品损害赔偿范围之外。例如《斯特拉斯堡公约》第3条第1款规定:“生产者应承担由其产品的瑕疵造成的死亡或人身伤害赔偿责任。”可见,公约明确限定该条约仅针对人身伤害与死亡的救济,而与财产损失无涉。有的国家的产品责任法则根据受损财产的特点对财产损失作了某些限制,即规定该财产须超过一定的价值且主要供个人使用或消费的个人产品,而法人或从事某项职业的业主为贸易、商业或职业的目的而使用或消费的商业性财产损失则排除在外。例如德国(产品责任法)第1条规定:“在造成财产损害的情况下,只有受到损害的是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且该财产通常是用于私人使用或消费以及受害者主要为这种目的而获得该财产的,才适用本法。”该法第
    2023-02-04
    453人看过
  • 人身伤亡损害后产生的财产损失怎么赔偿?
    人身伤亡损害后产生的财产损失的赔偿与财产直接损失后的赔偿等同吗?(一)人身伤亡是否等同财产损失人身与财产自古以来,在法律上是有严格区别的,而且保护方式也不相同,如果认为二者相同,就把人视为物了,在现实当中也是极其危险的,因为人就可以买卖了。因而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是不同的两个概念。目前世界各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障范围,分为两类:一类仅对人身伤亡给予保障的保险,对财产损失则不予赔偿,如韩国、新加坡、日本等;另一类是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给予保障的保险,如美国、英国、德国等。从我国的强制保险的立法来看,对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均予保障。(二)人身伤亡后发生的财产赔偿的结果就是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交强险条例》中的对人身伤亡结果后发生的财产赔偿与造成财产本身的直接损失在内涵上是不一样的。
    2023-06-05
    71人看过
  • 违约损害赔偿损益相抵可得利益损失赔偿咋计算
    一、违约损害赔偿损益相抵是什么意思损益相抵又称损益同销,指赔偿权利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从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的规则。在民法典上所称的损益相抵规则,其内涵是受害人基于导致损失发生的同一违约行为而获得利益时,其所能请求的实际赔偿额为损失减去利益的差额。这一规则旨在确定受害人因对方违约而遭受的净损失,是计算受害人真实损失的规则。损益相抵规则与减轻损害规则不同。减轻损害规则的作用在于减轻加害人的责任;损益相抵规则的作用在于确定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损益相抵的法理依据在于,赔偿责任制度的目的在于补偿受害人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并非使受害人因此而获得不当得利,因而受害人不得因损害赔偿较损害事故发生前更为优越。二、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计算第一步:确定受害人因违约行为的发生遭受了哪些可得利益损失,对此受害人应负举证责任;第二步:确定受害人所遭受的可得利益损失中,哪些是违约方在
    2023-06-29
    188人看过
  • 民法典中如何计算财产损害赔偿金
    一、民法典中如何计算财产损害赔偿金民法典中财产损害赔偿金的计算一般是按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二、财产损害赔偿金多久能到账这在法律与执行程序规定中没有明确时间,如果没有其它因素,按情理应有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有时也可能出现法院办事“效率低”或其它因素出现,但法理上是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如果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6个月未给付,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公民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过期后不予受理。一些关于执行期限的规定是:法院应
    2023-05-06
    375人看过
  • 房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否赔偿租房损失
    一、房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否赔偿租房损失房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赔偿租房损失。房屋财产损害赔偿的原则:我国国家赔偿中财产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礼道歉为辅的赔偿方式,依照可能出现的赔偿情形。1、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2、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管辖法院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
    2023-06-08
    488人看过
  • 如何认识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怎么计算
    一、如何认识精神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随意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由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相对其他侵权的特殊性,目前社会上许多人对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还不甚了解,认为只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侵权,就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由此陷入了这样的误区:在支付了较高的诉讼费后,不但得不到赔偿,反而增加了过重的心理负担。2、盲目要求高额精神损害赔偿。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法院对部分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支持率不断提高,同时由于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司法实践中要求十几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确实得到了支持,如2004年11月1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曲乐恒诉A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做出终审判决,判决A赔偿曲乐恒医疗费、误工费、残疾人生活费等13项费用共计元人民币,其中精神抚慰金70万元。许多当事人或其亲属陷入“提的越多赔偿越多”的误区。但司法实践中法
    2023-02-04
    23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如何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 2022年财产损害赔偿的间接损失怎么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2-09
      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减少,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 民法典的规定“受害人因此受到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就是对间接损失予以赔偿的规则。
    • 产品责任损害赔偿中的财产损失是怎么算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1
      所谓财产损害,是指因产品缺陷致使侵害人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具体包括财产的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此外,财产损失还包括除缺陷产品之外的其他财产的灭失、损毁、功能丧失、使用价值降低等。按照产品质量法第44条之规定,侵害人承担责任的方式包括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一般来说,赔偿财产损失应当包括财产的实际损失(直接损失),如修理、重作、更换被损坏财产的合理费用,其实质就是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 侵权损害赔偿中财产损失的范围是怎样?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1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
    • 施工致人损害如何计算损失赔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26
      一般情况下,对因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应给予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地面施工、公共场所挖坑等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有明确规定,路侧或通道、维修、安装地下设施等,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