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异议评估报告处理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20:21:52 265 人看过

被执行人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可以通过修正、复核、申请鉴定、协商订立协议、复议或诉讼的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有明显与事实不符或存在违法之处时,应及时提出异议。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可以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吗?

可以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一、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1、鉴定主体不具备相应的鉴定资格。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4、鉴定结论经过质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它情形。

二、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1、委托法院的名称;

2、委托鉴定的内容、要求;

3、鉴定材料;

4、鉴定所依据的原理、方法;

5、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6、鉴定意见;

7、承诺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17日 1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法院评估报告有效期的规定,评估报告不合理怎么办
    法院评估报告有效期的规定是1年,评估报告不合理应该在收到评估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一、法院评估报告有效期的规定法院评估报告有效期的规定是一年。根据《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超过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使用者承担。在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出具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但使用者不当使用的除外。二、评估报告不合理怎么办评估报告不合理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法律规定了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救济途径,从程序上给予了救济的渠道。但是在实践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都是由政府聘请的,在评估
    2023-06-05
    148人看过
  •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颁布机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颁布时间]:2007年11月28日[实施时间]:2008年07月01日[效力属性]:有效[法规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准则。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出具价值分析报告或者其他专业意见,可以参照本准则。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地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第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
    2023-06-06
    192人看过
  • 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
    【本文导航】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章评估报告的内容第四章附则正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中评协[2007]189号,2007年11月2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准则。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出具价值分析报告或者其他专业意见,可以参照本准则。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地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第六条注
    2023-06-05
    428人看过
  • 2024司法评估异议处理有什么流程
    司法评估异议处理有什么流程司法拍卖的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六条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六条保留价确定后,依据本次拍卖保留价计算,拍卖所得价款在清偿优先债权和强制执行费用后无剩余可能的,应当在实施拍卖前将有关情况通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于收到通知后五日内申请继续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应当重新确
    2023-12-07
    261人看过
  • 法院房产评估被执行人未签字
    法院房产评估被执行人未签字的,法院仍可拍卖被执行人的房屋。被执行财产价格评估是拍卖的前置程序,法院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评估报告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此评估价格持有异议,可向法院请求复议,而法院应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一、房产价格一般怎么评估房产价格评估需要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委托房产机构进行评估的手续如下:1、委托具有资质的房产评估机构;2、向评估机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资料;3、评估机构到房屋实地勘察、搜集并固定相关资料;4、根据搜集的资料及信息,作出专业判断,并出具房产市场价格的评估报告。二、法院拍卖股权流程是什么法院拍卖股权的流程:法院在拍卖前评估股权的价格;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不能就以物抵
    2023-03-24
    59人看过
  • 评估员签署虚假评估报告如何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评估员签署虚假评估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三)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四)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五)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六)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七)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五十三条房地产估价机构有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2023-06-01
    336人看过
  • 如何处理评估价值过低的企业拆迁评估报告?
    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说明。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行申请。对于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征收评估包括七环节1、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2、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3、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5、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向征收部门提供整体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6、双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7、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
    2023-07-04
    358人看过
  • 执行中的评估异议审查原则是什么
    (一)有限审查原则法院不是评估的专门机构,不应也无法对评估报告作全面专业的审查,只应对评估方法不当、评估程序违法、评估项目不全、评估机构人员资质无效等事项作有限审查。法院不能代替评估机构直接给出评估结论,只能就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的上述行为责令其纠正或重新评估。(二)限制重新评估原则评估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容易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实践中,不同评估机构对同一执行标的物的评估结论往往不一致,有时还会出现很大的差异,有些评估结果甚至与标的物的实际价值有很大出入。评估结果仅仅是确定拍卖保留价的一个参考因素,在评估阶段如果花费太多的时间、精力和费用,会增加当事人的负担,且影响到执行的效率。因此,关于重新评估的问题,司法解释并没有采取完全放开的做法,只有在法定的事项出现的前提下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三)合议听证原则评估异议案件涉及法院司法技术部门、执行部门、评估机构
    2023-06-13
    67人看过
  • 缓刑执行人员评估办法
    对缓刑人员的考核,只要缓刑人员在考验期间遵守以下规定即可:1、遵守考察机关会客的规定;2、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4、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对于缓刑人员可以出国吗?不可以,根据《出入境管理法》第八条(三)明确规定,被判处缓刑正在服刑的,不批准出境。缓刑也是形事处罚的一种,缓刑期未结束的,不能出国(境)。《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
    2023-08-18
    413人看过
  •  处理评标结果异议的方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投标人或其他利益相关者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相关法律规定之日起10天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并提供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法律规定事项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结果公示,以及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若投标人或其他利益相关者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他们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相关法律规定之日起10天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法律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据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结果公示,以及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关于招标投标活动投诉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一
    2023-08-27
    233人看过
  • 如何处理那些对评估报告不满意的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被拆迁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采取多数决、随机选择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制定,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房屋征收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三十四条房地产
    2023-05-31
    55人看过
  • 破产债权人对评估异议
    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或者召开听证会,由债务人、债权人举证、质证和发表意见。经审查,债务人的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债权人应先行提起民事诉讼;债务人异议不成立的,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同时,为确保法院受理裁定的正确,以及加强上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应允许债务人对受理裁定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上一级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一、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可以提异议吗?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可以提异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8条第3款规定:债
    2023-04-04
    205人看过
  • 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执行是否暂停执行?被执行人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的审理原则
    一、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执行是否暂停执行?被执行人提出异议,在审查和复议期间,一般不会暂停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二、被执行人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的审理原则被执行人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的审理应当遵循如下原则:1.效率优先原则。坚持审限法定,严格遵守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办案期限,原则上不得扣除或者延长审限。坚持有限救济,执行标的执行完毕或者执行程序终结后提出的执行异议,应当通过执行监督予以救济。2.权利救济法定原则。当事人、案外人及利害关系人是否享有提出执行异议及异议之诉的权利,应有明确的法律或司法解释依据。除此之外,不得授予其提出执行异议及异议之诉的权利。3.执行异议之诉类型法定原则。4.专属管辖原则。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以及与执行相关的代位析
    2023-06-06
    257人看过
  • 被拆迁人是否有权查阅评估报告
    被拆迁人是否有权查阅评估报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被拆迁时,被拆迁人有权查阅房屋拆迁评估报告。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采取多数决、随机选择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制定,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房屋征收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三十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
    2023-05-31
    5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法院评估报告送达后,当事人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的,应当如何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2
      评估报告送达:执行法院收到评估报告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执行法院提出。 无益拍卖通知:执行法院应当在实施拍卖前将有关情况通知申请执行人。 申请继续拍卖:申请执行人收到执行法院的无益拍卖通知后五日内申请继续拍卖的,执行法院应当准许。 拍卖公告: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
    • 对征地补偿评估报告有异议如何办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6
      补偿的标准如下: 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
    • 法院评估低提执行异议还是申请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2
      根据规定法院评估低提执行异议还是申请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的意见,并主张实体权利。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目的是排除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 执行过程中,案件当事人或利益相关的案外第三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怎么处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4
      拆迁当事人对房屋拆迁价格评估结果告示有异议的,评估机构应当作出解释。经解释后仍有异议的,评估机构应进行集体复核,并再次告示。拆迁当事人对集体复核结果再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裁决,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 房产评估机构虚假评估报告如何处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