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法的紧迫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4:30:58 398 人看过

面对大多数刑事被害人得不到赔偿,一些人因生活困难而上访甚至犯罪的情况,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彭雪峰代表今日发出呼吁,建议尽快制定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法。

彭雪峰介绍说,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本身的限制、案件的复杂性和被告人赔偿能力有限等原因,实践中约有80%以上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无法从被告人处获得赔偿。虽然我国一些地区目前正在试点推行刑事被害人国家赔偿,但由于缺乏统一、明确的法律规范,对于实施刑事被害人补偿的主管部门、资金来源、补偿对象、补偿程序都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地方对被害人补偿大多无固定的财政支持,也得不到其他相关部门的有效配合,试点进程事实上举步维艰,更无法在全省或者全国范围内推行。而且,这种补偿存在极大的随意性和很大的差别性,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甚至会因随机补偿的不确定性和不公平性激起新的矛盾。

他建议,通过制定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法,对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加以明确规定。同时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专项基金,基金以国家财政预算为主要来源,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同时还可以从罚金、罚没财产、监狱服刑人的劳动收入、法院的诉讼费和社会捐助等渠道吸纳部分资金。

彭雪峰说,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对无法获取刑事赔偿的被害人进行补偿,可以帮助解决被害人及其家庭的实际困难,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这是国家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也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他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家补偿相关文章
  • 和谐构建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利益问题是一切和谐问题最核心的焦点。因此,在重刑、重利思想普遍存在和崇尚因果报应的社会心理下,要和谐构建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必须以公正的视角重新审视国家、被害人和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利益,运用利益平衡的方法使国家、被害人和被告人在结构构建中实现动态平衡。只有平衡了犯罪给社会和民众所造成的心理失衡,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才能和谐运行。一、强制赔偿与短期刑相结合在不损害国家公权的前提下,把短期刑与强制赔偿相结合,在犯罪改造、社会预防和被害人赔偿间寻求平衡,实现赔偿和量刑效益的最大化。短期自由刑虽然可以使犯罪人暂时脱离社会,起到较好的隔离作用,但是它的改造功能却很低下。从我国目前监狱改造情况看,国家支付巨额行刑成本的收益往往是罪犯之间交叉感染、行为人被打上犯罪烙印和步入社会后重新犯罪的可能。以赔偿换得短期刑的自由,尽管有钱刑交易和损害国家公权的嫌疑,但却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对主观恶性较小的罪犯
    2023-04-24
    305人看过
  • 刑事被害人的国家赔偿请求权
    一、在刑事被害人国家赔偿上的认识误区刑事场合的国家赔偿是对司法机关非法侵犯被追诉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救济制度,对刑事被害人的救济实行的是以附民诉讼或追缴赃物为主、国家救助或国家补偿为辅的制度。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司法实践中才会对刑事被害人请求国家赔偿的予以驳回申请,法学界才会将注意力集中于刑事被害人的国家救助或国家补偿之上。其实,《国家赔偿法》并未将国家的刑事赔偿对象限定于被追诉人,此点待后再证。而不论是刑事附民诉讼、追缴赃物还是国家救助或国家补偿,所针对的都是因犯罪行为人造成刑事被害人受到损害或损失而进行的。刑事附民诉讼、追缴赃物是要求被追诉人赔偿因其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或追缴被追诉人基于犯罪行为所得的财物。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或补偿制度,是国家对一定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而又未能得到充分赔偿的被害人及其家属,通过法律程序给予其一定物质救济或补偿的制度。这是一种基于司法机关无违法或过错的
    2023-04-24
    194人看过
  • 被害人请求国家补偿权
    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寓于某种平等之中,并把正义区分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基于社会正义考虑,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权利,更破坏了国家社会稳定的秩序。减轻被害人的痛苦,矫正被破坏的正义,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也是正义应有之义,同时由于国家没有有效地预防犯罪的发生,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国家也应承担对刑事被害人的损害补偿责任,所谓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是指国家对一定范围内因受犯罪侵害而遭受损害的且又无法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得损害赔偿的被害人及家属,以公共基金的形式通过法律程序给予一定物质弥补的制度,它最早起源于公元前1700年左右的汉漠拉比法典,当今世界上已经有很多国家,如英国,美国,日本,瑞典,德国都已经建立并日益完善刑事被害人遭受非法侵害而处于不利地位而被告人补偿能力又明显不足的情况,作为社会控制系统中一个重要环节,给予被害人的公共援助和有效救济,调节被害人受伤的心理状态,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
    2023-04-24
    178人看过
  • 刑事受害人国家补偿的理论依据
    一、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概述刑事被害人的国家补偿制度,是指对那些因受到犯罪侵害而遭受物质损失,且又无法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得损害赔偿,并因此陷入严重生活困境的被害人及其家属,由国家通过法律程序给予其一定的物质弥补的方式,有关刑事被害人之补偿的对象、范围、原则、机构及补偿程序等一系列法律规定的总和。至今中国还没有这样一部法律,但是却有一个特殊的群体急需它的救助。笔者将对现行的各种学说进行综述比较,力求阐释我国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理论基础,为建立这一制度可行性作出铺垫。二、综述各种学说(一)国家责任说该学说认为,被害人之所以受到侵害,完全是由于国家没有尽到保护义务,根据权利义务理论的原则,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学说的基础是社会契约理论。(二)社会保险说该学说认为,国家对于刑事被害人的补偿是一种附加的社会保险。人们平时缴纳税金的行为实际上是在向国家购买保险。边沁认为:这种公费补偿
    2023-04-24
    261人看过
  • 建立国家补偿制度的必要性
    最近,多家媒体报道了一起令人心碎的父亲杀女案。沈某对女孩王某意图不轨,王某为逃离魔掌,不幸从高楼坠下,造成高位截瘫。王某从此跌入苦海,巨额医药费使家庭破产,无法支付诊疗费用。沈某归案后,其家人表示可以向王支付20万元作补偿,交换条件是法院对沈某判处缓刑或免除刑事责任。这种要求当然无法实现,即使被害人同意此举,国家也不会视刑罚权为儿戏。最终沈某被绳之以法,沈家人便悻悻地一毛不拔了。王某无钱医治,生不如死,不愿拖累全家,多次自杀未果,后央求其父给自己解脱。老父亲含泪亲手扼死爱女。更令人心痛的是,这位身心俱疲、凄苦万分的父亲还要面临国法惩治。这起案件暴露了我国被害人权利保障方面的诸多问题,确实发人深省。长期以来,刑事司法由于自身特点所限,注重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等国家利益,而忽视被害人权利保障。但自被害人权利保障运动之后,西方国家加强了对被害人的社会保护,建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相形之下,我国
    2023-04-24
    391人看过
  • 刑事被害人救助亟待国家立法
    今年6月,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与该区司法局、卫生局、民政局等单位联合会签文件,通过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辅助、社区帮助等四助一体的联动工作,形成援助合力,全面关怀刑事被害人,取得良好成效(据本报8月1日2版)。这种做法很好,解决了司法实践中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形式单一的问题。8月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西昌学院法学教授王明雯这样表示。在今年的全国人代会上,她提交了关于建立和完善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建议,建议早日进行全国立法。记者:我国现行的被害人救助制度实施效果如何?王xx:2009年3月,中央政法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后,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目前,全国已有半数省份制定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相当一部分遭受严重暴力犯罪侵害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获得救助。可以说,《意见》施行两年多来,此项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刑事
    2023-04-22
    110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家补偿是由国家合法行为引起的,不以违法为前提。国家补偿的根本属性在于填补特定受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损失,旨在为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殊损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其与普通公众的利益平衡。... 更多>

    #国家补偿
    相关咨询
    •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4-07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贵州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上面的经济水平决定。“征地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
    • 国家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强制性的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3
      是强制性的。原则上按照当地政府公布的标准进行补偿,全国并没有统一标准。征地补偿项目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费等。征地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保障大家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建议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 国家经济补偿金是强制性要求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7
      劳动保障部门从事劳动关系工作,试解答您的问题 1、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五、八、九条不管你单位是和你协商解除还是因为经营困难裁减员工或是关闭解散,你都可以得到7个月的工资。 2、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照该
    • 刑事赔偿国家赔偿制度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06
      1、刑事的国家赔偿,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赔偿,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内容有异议、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的,也可以依法申请复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
    • 家人被人杀害国家有怎么样的赔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1
      针对您的问题我有如下解答:没有如您还需咨询可以查看我详细资料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