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年限是什么?如何界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16:40:53 478 人看过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年限的规定是: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一、土地租赁合同中的期限一般为多久

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除特别主体之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2021土地承包经营新规

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律规定:一、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采取的是家庭承包的方式,可以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土地承包。二、土地承包经营买卖的土地的使用权,并不是土地的所有权,承包地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三、一般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林地的土地承包期为三十年到七十年不等。

三、土地承包合同多长时间生效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最长能签多长时间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最长不超过承包土地的最长期限,例如耕地承包期限最长是30年,土地承租合同最长不超过30年,如果是向承包人承租土地的,不超过土地承包合同剩余期限。

我国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二、承保合同承保人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承保合同承保人的违约责任有:

1、标的质量的责任;

2、标的数量的责任;

3、包装定作物的责任;

4.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的责任;

5.不妥善保管或擅自调换定作人所提供的原材料等物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9: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是不是非农建设
    目前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无论通过什么方式转让,均只能用于农业建设,除非将集体土地通过征收程序完成国有土地的‘变性’,再通过国有土地的流转程序进行交易流转,否则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其实,通过征收集体土地“变性”成国有土地再行流转,只是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的合法路径之一,而非唯一。《土地管理法》第63条的部分内容就提供了多样化的路径,指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可用于非农建设,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是乡镇企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的规定可知,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兴办企业的,只能是乡镇企业,而不能是
    2023-08-16
    462人看过
  • 如何惩治非法占用村集体建设用地
    1、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没收违法所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违法出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限期拆除,恢复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违法转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弄虚作假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地补偿由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补偿三部分组成。(2)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和种苗费直接支付给被征收土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村集体。(3)但是,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不属于集体,
    2023-05-31
    164人看过
  • 违法占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如何处罚
    一、违法占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如何处罚农村集体土地违法建设要负的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处罚;2、行政处分;3、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二、有关集体土地征地的补偿(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
    2023-05-17
    120人看过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法规规定概述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定是:1、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2、只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能入市,而不是所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以纯粹盈利为目的,进行相关建设的土地。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现状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9》,除去不会轻易改变用途和发生流转的交通和水利设施用地,2008年我国其他建设用地总量约为2691.7万公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总量约为1938万公顷,其中,农民宅基地约1077万公顷,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约646万公顷,单位和个人用于生产和经营的集体建设用地约215万公顷。虽然我国现行的法律仅允许农村建设用地有条件的发生流转,而且可参与流转的建设用地范围很狭窄,但
    2023-07-11
    214人看过
  • 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标准依据
    一、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标准依据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如果系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应在乡、镇)发布《拟征地公告》,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地范围、位置、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第二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委托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第三步: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以上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
    2021-10-14
    162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属于农用地
    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占用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乡(镇)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及村内两个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三部分。(1)乡(镇)企业用地。包括乡(镇)办的、村办的、农民驻户办的及农民个体办的企业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与本集体之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使用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2)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3)农村村民建住宅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集体建设用地出租后的报建手续这个要根据场所不同,程序不同。报批须提交的资料: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2、城市规划部门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审批表;3、建筑图纸一套(总平面图、建筑物平、立、剖面图);4、生产建筑应提供工艺流程、生产原料和产品性能
    2023-02-25
    357人看过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最长时间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一、法律有规定我国土地承包合同的除斥期间吗没有。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除斥期间是法定期间,《农村土地承包法》没有相关规定。但是关于承包期限有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二、土地流转的最长时限首先要看流转的土地类型,是耕地、草地还是林地,其次要看承包人(即出让人)的承包期间。土地流转合同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承包人剩余的承包期间。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
    2023-06-26
    248人看过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坚冰难破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蔡继明向大会提案称,城乡集体建设用地应同地同权同价,深入推进土地产权变革,给予农村土地真正完整的产权。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问题,多年来一直为社会各界人士所关注。特别是在2009年地价房价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在中央提出“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农地入市”已不仅仅是一个停留在纸面争论的话题,而成为实实在在需要面对的问题。但记者日前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此前多个城市都展开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试点工作,但实际上流转并非“实转”,多年来一直停留在简单的入股或合作经营的层面,只是简单的经济行为,而并非是实质的产权交易,“农地入市”依然任重道远。一线城市试水“农地入市”日前,上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10〕3号,以下简称《意见》),这似乎为农村建设用地的“入
    2023-06-05
    95人看过
  • 如何界定农村违建
    一、如何界定农村违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行政机关审核,由县级人民行政机关批准。在这当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据此,对于房屋产权的合法与否,一般应在有管辖权的人民行政机关登记发证的前提下才能被确认为合法有效,仅仅依据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不足以证实房屋是合法的、经过审批的建筑。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经过当地行政机关审批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等产权登记证书,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二、什么是违建对于违建,通常是这样认为的: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违章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并且很多违章建筑还隐匿在合法建筑里面。违法建筑损害了
    2023-06-16
    268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能否转为建设批准用地
    一、农村集体土地能否转为建设批准用地不可以直接转,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二、法律角度下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年限规定法律角度下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年限规定:集体建设用地分为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农村耕地的使用
    2023-08-19
    61人看过
  • 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符合哪些规定
    为了确保农业用地规化符合国家级土地管理机构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所制定公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的严格规定与标准,若有建设用地项目被国家国土资源局列入其全权编写的《限制供地项目目录》之中,那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对该建设用地进行批准并予以供应之前,就必须首先获得国土资源部的明确许可,并且在此之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的批准手续。《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024-04-24
    238人看过
  • 湖南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海南省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经批准使用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以有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可以依法确认为建设用地的集体所有土地。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集体建设用地的取得、使用、流转等管理,适用本办法。征地安置留用地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管理。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集体建设用地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建设、林业、农业、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集体建设用地的监督管理工作。乡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集体建设用地的
    2024-01-13
    53人看过
  • 汕头农村集体土地能否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集体土地能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答: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但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可以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并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老的房产证需要更换为不动产证吗?答: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权利人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将原有房地产权证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所以,老的房产证不需要更换为不动产权证书。
    2023-05-30
    140人看过
  • 村集体建设用地最长可租多少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同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由此可以得出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是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一、耕地 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限分别是多少我国法律根据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对耕地、草地、林地等不同用途的土地规定了不同的承包期及其上限,主要是为了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期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续期间,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约定,
    2023-03-26
    190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中关于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定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1
      照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权属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两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及其居住生活的空间承载地,包括农村居住用地、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用地、村办及乡镇企业用地等。总体上看,我国土地要素市场还不完善,在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统一,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基本被排斥在土地市场之外。《决定》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导向。推动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什么意思,什么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9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一般是指乡(镇)村各级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乡镇企业及农民个人将自己依法获取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出让、转让、出租、联营、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转让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行为,其实质是使用权主体的变动。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经受过法律限制、行政干预、执法清理、经济制裁。但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 集体建设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年限由什么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21
      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其中宅基地没有使用年限,且可继承;另外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何办理房产证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22
      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盖房,同样可以办理房产证,需要带上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土地使用证明、房屋测绘报告及住房平面图等。办下房产证后,村民对房屋拥有产权,如果今后需要出售的,还对房产证过户。
    • 农村建设用地转为集体农用地要什么条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
      (一)农用地的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的要求。 (二)如果该建设用地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则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提供建设用地前,须先取得国土资源部许可,再履行批准手续。 (三)如果该建设用地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禁止供地项目目录》,则在禁止期限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其建设用地项目报件,各级人民政府也不批准提供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