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电力行业一流水力发电厂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0:15:51 107 人看过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推动电力工业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加速水力发电厂的全面改革,尽快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努力达到水力发电厂设备稳定可靠、劳动生产率高、经济效益好、管理水平一流的目标,在全面开展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工作,并已取得很大成绩的基础上,部决定开展创建一流水力发电厂工作,现正式颁发《电力行业一流水力发电厂考核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考核标准》),请认真组织贯彻。

开展创建一流水力发电厂工作,是对全国水电厂面向市场、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在电网中的作用、尽快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网、省局(公司)要坚持改革方向,切实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全面安排,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要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的力度,努力实现这个目标。在工作中要坚持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创建一流水力发电厂的工作,在部指导下由网、省局(公司)组织进行。应按《考核标准》严格考核,按规定审核、报送,由部批准后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及证书。

为了减少层次,提高办事效率,今后水力发电厂达标和创一流采用同一个考核实施细则,即《水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修订本)》,本次一并下发执行,原达标考核实施细则当即废止。

执行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部安生司。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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