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属于租赁物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2 05:10:30 242 人看过

土地是可以进行流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承租土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或者发生合并、分立的,由承担其权利、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继续履行土地租赁合同。承租土地的自然人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土地租赁合同。

一、租赁协议最长多长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很多国家的法律都对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作出限制。考虑到我国正处在一个市场经济的建立过程中,经济发展很快,变化也很快,为了更有效地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对租赁期限的最高期限有所限制是有必要的。因此,本法作出了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的规定。

二、承租人可以写几个人名字

一般情况只需要有一个代表签就可以了,到时把房租收一下转给房东就没什么事了。这可是一个锻炼自己的机会啊,如果人员发生变化,房租水电物业费该怎么算才公平等等的。要起到带头大哥的作用。但是如果还是不太相信同租的人也可以把全部的名字加上去也是没有问题的哟。

三、起诉欠租金流程

根据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应该根据诉讼当事人间的基础法律关系来确定具体的案由。如果对方拖欠房租、且已经出具了欠房租的欠条的,双方的基础法律关系仍然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应该以拖欠房屋租金为由向法院起诉。

并且,如果对方有欠房屋租金的欠条的,且对方又没有在此后支付租金的证据的,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对方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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