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3:30:36 493 人看过

撤销,合同,变更,订立,仲裁,人民法院

关于房屋买卖问题

合同签了,按合同产权过了户,钱也收齐了,这时候卖方才觉得被骗卖得太便宜了,卖方可以怎样讨回利益?

律师回复解答:

交易已经完成,很难变更,除非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形。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3: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有关房屋买卖,无法办理证照的问题
    没法办证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但是不能办理过户转让。因房屋买卖合同发生争议的,买方可以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卖方积极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并办理过户手续。卖方在客观上不能取得房屋产权的,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和赔偿损失。农村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农村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个人享有。农民在宅基地上买卖自建房屋的,只能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不能转让给非农村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此时,宅基地的转让是有效的,但农民转让、出售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
    2023-07-03
    131人看过
  • 买卖房屋:共用房屋的所有权问题
    房屋共有人与承租人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共有人权利应优先于承租人。理由是:1、从权利属性上讲,承租人主张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权,租赁权本质上是一种债权。共有人主张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共有权,共有权是一种物权。按照民法原理,当物权与债权同时并存时,物权的效力应优于债权。2、从权利设置目的及救济上讲,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为了保护共有人的财产而设立的,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为了稳定租赁关系,设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目的,也可以通过“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来实现。因此,即使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其租赁权仍然能够得到保护,但如果共有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其权利则难以获得其他保护。3、从物价值的综合利用上讲,共有人作为共有财产的所有权人,其财产与争议财产的利害关系较之于承租人更为密切,让其享有优先购买权更能让财产归于整体和一个产权人,更有利于物权的行使和更有效地利用物的价值,同时法律上共
    2023-07-20
    135人看过
  • 违约了怎么办?——关于二手房买卖问题
    二手房买卖如果违约要按照合同的规定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规定进行计算。买房之前都会签订合同或者是房屋买卖的相关协议,通常合同里面都会标明,如果卖房者或者是购房者之间有一方违约,比如由于种种私人的原因提前退房,或者是由于拆迁等等其他原因提前退房的,就需要按照合同里面的规定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也就是违约金。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什么情况卖方违约1、卖方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卖方如果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但还未办理过户,那么买方可以优先过户,但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卖方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致使双方无法达到合同目的,这时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2、卖方不按时交付房屋这种情况很多见,房屋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就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房,如果卖方不交房,买方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双方还未过户,卖方却不按照合同约定交房,这时通常需要通过律师,发律师函催告,如果卖
    2023-07-01
    283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买卖相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根据法律,房租在租赁期间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出租房出售后,房屋租赁合同依然是有效的。但是,房屋租赁期内买卖、赠与或者继承时房屋产权转移,原租赁合同承租继续有效。出租房屋出售后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此为合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房屋租赁期间可以买卖房屋么房屋租赁期间可以买卖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
    2023-08-07
    175人看过
  • 房屋买卖交易当中有关户籍迁出问题的常见问题
    1、极少部分不负责任的房产中介及疏忽大意的房屋买受人在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未就卖家户口迁出问题进行约定,这在若干年以前比较普遍,最近几年随着房屋买卖市场的日益规范化及房屋买受人要求出卖人将户籍迁出意识的提高,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中一般均会有所规定,甚至在明知所购房屋没有户籍的情形下,买家也会要求卖家不得迁入户籍或若迁入户籍得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以经济赔偿金形式要求卖家户口迁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房屋出卖人应当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将该房屋内的户口迁出,如逾期未迁出,则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赔偿经济损失”。3、以违约金形式要求卖家户口迁出。这一条款在目前房产交易市场中最为常见,比如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出卖人应当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将该房屋内的户口迁出,如逾期未迁出,则每逾期一日,出卖人按每日多少元或以总房款的万分之几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直至户口迁出时止。4、以扣留购房尾款的形式要求卖家户口迁出。比
    2023-03-28
    207人看过
  • 农村买卖房屋的法律问题
    1、房屋买卖中房屋与土地的“主从”关系。2、现有法律规范中对农村房屋买卖问题的规定。3、最高人民法院对农村房屋买卖效力的意见。4、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一、购房合同被判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购房合同被判无效的情形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4、以胁迫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5、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6、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7、当事人未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无证据可查的,也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二、农村平房合同能不能买卖农村房屋有效的情形(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
    2023-06-25
    136人看过
  • 司法拍卖房屋买卖问题有什么
    1、产权清晰拍卖的房屋产权要清晰,过户不会有任何问题,委托拍卖的房屋如设有抵押权的,应先注销抵押权,而法院委托拍卖的,要提交法院委托拍卖函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价格合理如一些房屋的起拍价仅为市场价的七成至八成,超过起拍价就可成交。3、流程完备委托拍卖的房屋,拍卖公司首先要对房屋的权属进行严格的审查,然后再同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经拍卖所得的房产办理产权时需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拍卖协议,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委托书。4、预算充足拍卖是处理一些不良资产的一种手段,必须要一次性付完钱,而且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大部分是这样,也有些地方是法院拿到拍卖款后会扣下部分用来缴税),而绝大多数人并不知情直到缴税的时候才大吃一惊。而且拍卖的房产有一些税费是很高的,有的税比房屋还贵,有些人贪便宜,没弄清楚情况就拍下来,后来才发现结果无法办证,所以建议大家买前先找专业
    2023-03-23
    130人看过
  • 修改为1:关于营业房买卖税收的相关问题
    营业用房在进行交易的时候,双方也需要出一定的税费,这样交易才能够合理合法顺利的进行。卖家支付的税费:卖家出售的时候,商铺不论年限,都要交纳以下几种税费:房地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印花税:房屋产价的0.05%。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土地出让金:商业用途用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5%计收;商业路线价区段路的商业临街宗地,收路线价的10%;办公用途用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0%计收。土地出让金契税:按本次征收土地出让金价款的3%征收。买家支付的税费有: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2、房屋登记费:550元/本(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3、权证印花税:5元/本。4、印花税:房屋产价的0.05%。5、契税:交易价(或评估价)3%。各税具体数目以官方网站颁布的相关文件中的公式为准。营业房屋买卖协议常用版本<p>出租方(下称甲方):</p><p>承租方(下称
    2023-07-12
    436人看过
  • 房屋买卖计算产权年限问题
    房屋买卖后产权年限从楼盘原始竣工的时间开始计算,而并不以房屋买卖时间计算。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怎么计算房屋产权年限房屋产权年限起始日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一)查询开发商拿地时间登陆中国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栏目,在下方输入相关查询内容。(二)计算70年产权(新房)年限因作为新房,所以就少了二手房这部分环节,因此若从上述1中查到所购房屋的开发商拿地时间为2008年,2009年开始动土建造,2012年正式对外销售,2013年购买该房子。那么该房屋截止到2013年的房屋产权年限为:70年产权年限—【截止目前时间-开发商拿地时间(土地使用权证)】=70-(20
    2023-08-18
    142人看过
  • 产权不明确房屋的买卖问题
    小产权房屋不可以买卖,买卖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小产权房通常是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小产权房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商品房,买到小产权房后,房屋只具备小产权房的使用功能,而不具备转让的功能。不过,小产权房在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所以可以在集体内部转让、置换。当然,买到小产权房后又无法转让给其他人,买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因为小产权房买卖签订的合同无效,买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房款,并要求支付相应的利息;2、如果卖方故意隐瞒小产权房性质,导致买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买方可以主张损失赔偿。而有些卖方以为买卖合同无效后,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所以会拒绝支付赔偿。那么,买方可以在必要时按照以下步骤起诉维权:1、先准备一份起诉状,写明要求对方返还房款、利息损失以及其他赔偿;2、去对方所在地法院,按照法院管
    2023-07-10
    350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中介解除合同问题
    中介房屋买卖合同以下情况可以解除:双方协商一致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房屋买卖中介费一般收多少(一)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二)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三)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四)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5、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6、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023-07-27
    374人看过
  • 主要房屋买卖问题都有哪些
    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房屋情况等真实信息;房价变动影响过户手续及时办理;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房屋产权不清晰;过户登记房屋交付延迟;房款延迟交付等。一、合同房可不可以买卖吗?商品合同房就是仅有购房合同,但两证不齐全的房子。很多房子早已交房入住,但一直拿不到房产证。对于这类没有完成产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以双方合同约定房款金额、付款时间、过户时间、过户手续办理等相关内容,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的房屋交易就是俗称的商品合同房交易。合同房交易在法律上是不规范的,因为房屋出卖方交易时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处于无权状态,一般而言,房屋买卖双方私下签订合同后,购房者会向卖方支付一部分首付款,待卖方取得房产证,并完成过户手续后,再支付另一部分房款。也可以说是押金。二、房屋所有权证能过户吗房屋所有权证不能过户,具体包括:(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
    2023-06-24
    484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中税务安排的有关问题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税务问题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之后,楼市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房屋作为资产,其变现功能受到了极大的抑制。这种抑制主要是通过高昂的交易成本来实现的。因此,合理安排房屋买卖中的税负,将直接影响房屋资产保值增值功能的实现。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和广大网友探讨房屋买卖中税务安排的有关问题。新商品房买卖中,由于卖方为开发公司,买方为购房者,往往还涉及银行贷款等,一般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契税。如果可能,尽量购买符合优惠税收条件的房屋。二手房买卖中,税务安排问题尤其重要。二手房买卖按其性质划分,可分为经济适用房买卖、未竣工验收房屋买卖(“预售”房买卖)、已交付但未满两年的房屋买卖、交付满两年房屋的买卖、拆迁安置房买卖等。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房屋买卖在实践中虽然大量存在,但有的买卖为政策所不允,处于“灰色”状态。税务处理上就需要针对其中不同类型,做不同的交易安排。第一种主要是未满五年锁定期的经济适
    2023-05-04
    253人看过
  • 二手房过户买卖过程中关于尾款的问题
    二手房买卖需要签订合同,如果合同中有关于一方违约的赔偿责任的,按照合同约定来,赔偿违约金等,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一、开发商延期交房需要承担的责任都有哪些开发商延期交房应该承担下列责任:1、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确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如果开发商经过购房者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则购房者有权要求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退房,而且如果购房者要求的,开发商需要赔偿购房者的相应损失。二、违约金怎么计算呢?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赔偿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三、
    2023-06-20
    236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求助!关于房屋买卖“房地一体”,的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3
      还有,如果是小产权房,没有办法过户又会怎么样呢
    • 买卖二手房时有关于抵押的房屋买卖问题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07
      我对你的咨询答复如下,你在咨询中表述的不是很清楚,但从你述及“抵押房”以及“还房贷”的只言片语,我隐约感觉到事情的真相,即应该是你从他人处购得按揭之房产,且该房产是他人在婚前按揭,但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而你从他人处购买该房,并签订了买卖合同,然后支付了部分房款。在我如侦探一般的推测中,我假定以上推测如福尔摩斯推测一般的精确。在这一前提下,二手房买卖是对个中操办步骤要求十分精确的事情了。你应
    • 关问题于房屋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30
      有效力,但不能保证物权,不动产物权登记才有对抗效力,有理帮你打赢官司,无理助你减少损失。
    • 关于私人买卖房屋定金的退还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21
      私人买卖房屋定金可以退,因购房者导致解约的除外。购房者依约履行的、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化天然要素等导致解约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导致解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还;因售房者导致解约的,定金可以退还双倍。
    • 房屋买卖关于公证是否有效的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23
      1、房屋买卖公证具有法律效力。 2、房屋买卖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