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可以请求行政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5:35:15 490 人看过

如果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就房屋征收补偿问题未达成补偿协议,亦未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情况下,将被征收人房屋强制拆除,该行为致使被征收人的实体财物已经灭失。面对这种情况,被征收人可以主张国家赔偿来救济。

其中可以请求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房屋价值损失、被损坏的物品及房屋装修损失、因强拆造成的租房的租金和搬迁安置费用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强拆时所存在的财物都是全部归被拆迁者所得,如果存在自己的财物有任可的损失或者是损坏,那么都是可以让拆迁方进行赔偿,如果拆迁方拒绝的话,那么也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一、房屋强拆国家赔偿标准

一般情况申请国家赔偿是在申请复议或者诉讼时一起提出赔偿请求,由法院作出判决,当然也是可以先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等到法院判决确认违法后,再提出赔偿要求,在收到赔偿请求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金额有异议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被拆迁人提出国家赔偿请求,递交申请书,申请书中标明被拆迁人的情况、提起申请的要求、申请理由,后审判庭或赔偿委员会审理案件,作出是否赔偿的判决。房屋的价值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中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就是说应该按照房屋实际面积为补偿标准。室内物品和装修的损失根据诉讼法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征收人未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搬迁、临时安置费同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刚才所说都是被强拆、偷拆造成的损失,被拆迁人都可以申请上述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离婚赔偿范围:哪些方面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离婚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方面有: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5、还有其他重大过错。离婚不能让一方净身出户。因为法律支持的净身出户条件比较严格,所以对净身出户没有直接规定,婚姻中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但不能要求过错方净身出户。在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或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没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
    2023-07-03
    288人看过
  • 行政复议后怎么申请赔偿,行政赔偿的范围
    一、行政复议后怎么申请赔偿行政复议后撤销行政行为的,行政行为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赔偿,行政赔偿向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2023-06-17
    473人看过
  • 请求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
    一、请求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交强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023-05-29
    415人看过
  • 受害人对哪些损害可以请求行政赔偿?
    1、对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残废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2、对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023-06-06
    267人看过
  • 强拆造成的财产损失申请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违法强拆的行为发生之后,被损害的行为人可以向国家申请相应的赔偿,如果符合申请赔偿的条件还有申请
    2023-06-25
    146人看过
  • 哪些是行政赔偿请求人
    行政赔偿请求人
    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执行职务而遭受损害的公民是行政赔偿请求人。当享有赔偿请求权的公民死亡时,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可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当享有赔偿请求权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终止时,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赔偿请求人。一、判死刑终获无罪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是如(1)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要求
    2023-04-06
    373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超出赔偿范围的司法赔偿申请?
    我国国家赔偿中的司法赔偿部分实行法定赔偿的原则,即只有上述列举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属于赔偿范围的,才可以申请司法赔偿;超出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范围的赔偿申请,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不予受理。实践中常见的超出赔偿范围的赔偿申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纪检、监察部门作出处分决定后又予撤销的;2、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生效后又经再审程序改判的;3、民事判决执行不能的;4、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的民事部分执行不能的;5、民事案件经再审改判后执行回转不能的;6、其他非因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造成损害的情形。知识延伸:司法赔偿请求人的确认关于司法赔偿的请求人的确认,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如下:国家赔偿法第18条针对刑事赔偿规定:赔偿请求人的确定依照本法第6条的规定。依国家赔偿法关于赔偿请求人确定的一般标准,可以认为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赔偿请求人也可依照国家赔偿法关于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规定确
    2023-04-24
    96人看过
  • 赔偿请求人请求行政赔偿的,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提出,时限多长
    一、赔偿请求人请求行政赔偿的,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提出赔偿请求人请求行政赔偿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1.向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2.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赔偿问题。3.通过行政诉讼一并解决。4.通过行政赔偿诉讼解决。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由人民法院解决行政赔偿问题。二、赔偿请求人请求行政赔偿的时限多长赔偿请求人请求行政赔偿的时限为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的两年内,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
    2023-06-06
    400人看过
  • 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要件有哪些?
    法律中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要件?1、请求人必须具有请示权请求权是法律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主张赔偿的权利。因此无请求权人不能主张赔偿。一般来说,请求权人就是其全法权益遭到迫害的直接承受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当有请求权的公民死亡时,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请求赔偿,有请求权的法人或基他组织终止时,继续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请求赔偿。2、赔偿请求必须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赔偿义务机关是代替国家赔偿义务的机关,受害人请求赔偿时,首先要明确谁是赔偿义务机关。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包括:违法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职权造成损害的组织;违法行使受委托的行政职权造成损害的组织或个人的委托行政机关;复议决定加重了侵害的复议机关等。当有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时,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
    2023-06-28
    162人看过
  • 国家赔偿范围有项目哪些,请求国家赔偿时效
    一、国家赔偿范围有项目哪些国家赔偿的范围有: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上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二、请求国家赔偿时效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是两年。赔偿权利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三、国家赔偿条件国家赔偿条件是: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2023-06-06
    233人看过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义务及赔偿范围有哪些
    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其损害的,对于加重部分,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五)违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
    2023-06-11
    154人看过
  • 没有工伤认定请求行政法院可以强制赔偿吗
    没有工伤认定法院会支持工伤赔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仅仅规定职工“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没有排除职工向法院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对超过工伤认定时限、行政机关没有对职工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排除法院的管辖权,职工的权利就会丧失救济渠道。没有工伤认定保险公司赔偿吗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必须要有工伤认定,没有工伤认定是无法获得赔偿的,现实中保险理赔通常由社保局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
    2023-08-09
    261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补偿,行政补偿范围有哪些
    行政补偿,即行政损失补偿,是指行政主体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过程中的合法,使本不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特别损失,国家基于当事人事前或事后的协商一致,以公平合理为原则,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规定,从经济上、生活上或者工作上等诸方面对其所受损失予以适当补偿的过程或者制度。行政补偿的范围,是指行政主体对什么性质的行为造成行政相对人损失而承担补偿义务。根据我国目前行政补偿制度立法和实践,行政补偿主要发生在以下一些领域:一是行政征收或行政征用的补偿;二是行政主体变更行政许可、行政计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政策和行为的补偿;三是国家危险责任的补偿;四是公民因保护国家财产或协助执行公务受到的损失的补偿;五是行政主体限制相对人某些合法权益的补偿;六是部队军事训练、演习、巡逻、执勤等或戒严、制止骚乱、对付内乱、追捕逃犯等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以及工程兴建造成部分个人、组织不应有财
    2023-06-13
    427人看过
  • 行政赔偿要求有哪些
    赔偿请求人必须具有请求权;被请求人是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赔偿请求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一、无罪释放程序赔偿是什么?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二、国家赔偿申请时间有哪些规定国家赔偿申请时间的规定有:1.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2.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3.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
    2023-04-12
    7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行政强拆申请有哪些要求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8
      房屋征收和补偿是市、县人民政府的职权。征收决定也是由市、县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的。所以,如果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向作出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具体负责接收复议申请的机构是上级人民政府的法制办公室(局)。
    • 行政赔偿标准有哪些,行政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03
      行政赔偿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范围;二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损害范围。前者是指国家赔偿哪些行为,哪些行为可以免除或不赔偿。后者是指国家赔偿什么样的损害,是否赔偿间接损害和精神损害。
    • 起诉离婚请求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6
      行使离婚赔偿请求的条件有: 一、客观上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并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 2、行为人主观上有实施上述行为的意图; 三、其它条件。
    • 有哪些行政许可的范围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06
      行政许可的范围有,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以及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等等。
    • 的范围有哪些,可以申请精神赔偿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人车交通事故赔偿的范围有哪些机动车交通事故侵害他人健康权应当进行的损害赔偿主要包括: (1)医疗费损失。受害人的人体遭受损害,最主要的损失是为治疗人身损害而支付的金钱。这是一种财产上的损失。这种损失是侵害健康权所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后果。 (2)误工费损失。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不能正常进行身体没有遭受损害之前所进行的工作,就会造成预期财产利益的损失。这是侵害人身造成健康损害所必然引起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