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的召集和通知时间有哪些规定需要遵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1:10:24 491 人看过

1、定期会议,一般于会议召开前10天为宜;2、临时会议,因是在非正常情况下的特殊安排,应规定为会议召开前较短的时间,可考虑3至5天为宜。针对次数的限定,应结合公司规模、股东人数、股东出任董事的人数等因素确定。定期会议多者不亦超出二个月一次,少者亦不应低于半年一次。

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1、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一手包办。

2、设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务或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1名董事主持。

3、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与主持。

4、监事(会)不召集与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与主持。

5、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规定,特别决议事项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4: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会相关文章
  • 临时股东会需要董事会召集吗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资本1/3时。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临时股东会议的决议范围较为狭窄,一般不得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一、职权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2023-02-26
    472人看过
  • 提前多久召开股东大会需要通知股东
    一、提前多久召开股东大会需要通知股东股东大会提前通知的时间是,会议召开的二十日前。但如果召开的是临时股东大会的,则是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需要通知股东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有什么职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等。三、股东大会的性质涉及哪些方面1.体
    2023-07-13
    134人看过
  • 看守所在通知家属时具体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看守所在通知家属时具体要遵守哪些规定看守所在通知家属时具体要遵守的规定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之后的24个小时之内,必须通知嫌疑人的相关家属。拘留后嫌疑人应该会被送到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7天,37天之内必须要有检察院下达的批捕通知。被刑拘进看守所后一般公安机关会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的,但一些情况比较特殊的犯罪嫌疑人,比如说犯罪嫌疑人属于外地人口,居住地又比较偏远,这样一来的话,公安机关恐怕在刑事拘留以后就不能及时的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了,不过,司法部门还是要在适当的时机内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的。二、看守所羁押和逮捕的不同之处有什么羁押和逮捕的不同之处有:1.性质不同。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而羁押只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2.实施主体不同。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羁押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
    2023-09-12
    444人看过
  • 股东会召集的主体是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一、公司召开股东会有什么程序性规定今天要给大家分享的是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的流程:公司股东就经营中的问题需要表决或者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严格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解决,若需召开股东会,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期限、方式通知会议的参会人员,如股东、董事、监事等未依法履行通知义务,所形成的股东会可能会别人民法院撤销或宣告无效。因此,对于召开股东会事宜,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的,应首先遵循章程的相关规定,若章程未作特别约定,则应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为: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2、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未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3、召开股东会会议,除章程另有约定外,一般应
    2023-03-21
    375人看过
  • 股东是否需要遵守股东大会的决议?
    1、股东是否需要保存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应有记录簿,股东大会决议的记录,应当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查阅,无异议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他们应该在记录簿上签字。公司办公室根据会议记录,整理打印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决议的份数,应当按照执行决议所需的份数印制。首先,公司应当将股东大会决议文件一式一份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果其他股东需要多签署份数,法律没有规定份数第二,股东大会分为两种: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例会的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第一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法行使职权。公司以后召开的股东大会设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公
    2023-05-07
    319人看过
  • 股东有哪些出资义务需遵守
    一、股东有哪些出资义务需遵守股东具有以下出资义务:1.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2.未按前述要求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其他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股东撤资退出的处理方式股东撤资退出的处理方式有:1.股权转让;2.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3.股权回购。有限公司的股东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对内转让股权不受限制。股权转让后,应及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也可通过减少注册资本、要求公司
    2023-05-20
    158人看过
  •  股东需要遵守竞业禁止规定吗?
    公司股东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需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避免同业竞争,公司章程中需明确竞业限制的期限、范围、地域等内容。如果公司的股东是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他们就承担着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如果这些股东违背了竞业禁止义务并对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造成了损害,公司或股东有权依法追求相关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2、如果股东是公司的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则需由公司与股东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离职后竞业限制的具体期限、范围、地域及补偿条款等内容。3、如果股东既非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未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存在,最好是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范围、地域等内容。竞业限制协议的具体内容及签订注意事项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后
    2023-10-23
    55人看过
  • 公司股东会临时召开的规则有哪些
    一、公司股东会临时召开的规则有哪些公司股东会临时召开的规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的区别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的区别:1.组成不同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股东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负有出资义务。也就是说股东出钱。公司归根结底是股东的。股东会拥有对公司很多重要事项的决定权。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2.职责不同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的义务主
    2023-04-25
    294人看过
  • 有限公司股东会是否需要召集
    一、有限公司股东会是否需要召集?有限公司股东会是需要召集的,公司法公司股东会召集的程序是:一是在设立公司前召开首次股东会会议,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二是依公司章程规定召开定期会议;三是在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视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情况下,召开临时会议。除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召开股东会会议的应当提前至少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视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视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法第三十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第四十条股东
    2023-06-02
    288人看过
  • 律师会见哪些规定需要遵守
    一、律师会见哪些规定需要遵守律师会见下列规定需要遵守:1.遵守办案机关和看守所关于会见的规定;2.不得携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3.律师可以告知在押的被追诉人其家人的近况,转达亲友的关心,但不能为犯罪嫌疑人串供或为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所进行的串供等非法活动充当中介;4.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递信件、钱物以及其他看守所所禁止的物品,不得将通讯工具交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5.未经办案机关、看守所和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同意,律师在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得进行录音、录像、拍照;6.会谈的内容不要超越律师有权了解的信息和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的法律帮助,对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情况,律师不能透露给被追诉人;7.律师不得威胁、引诱、欺骗被追诉人违背事实、改变陈述;8.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的,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9.律师对其获悉的案情具有保密的义务,不要
    2023-07-03
    464人看过
  • 股东大会的时间和通知时间是几点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次数和通知时间股东常会的次数是公司章程必须规定的事项。次数限制应结合公司规模、股东人数、股东担任董事人数等因素确定。一般情况下,股东人数较少、住所集中的,可以适当增加会议次数;如果股东人数多,住所分散,董事会成员多由大股东担任,可以适当减少会议次数。但是,股东大会作为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权力机构,每两个月不得超过一次,每六个月不得少于一次。建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即通知全体股东的时间。例会,通常在会议召开前10天;临时会议是非正常情况下的特殊安排,应规定为会前较短时间,可考虑3至5天。总之,《公司法》关于股东大会召开前15日通知全体股东的一般规定比较冗长、僵化。因此,有必要根据《公司法》授权规范对公司章程进行适当调整
    2023-05-07
    107人看过
  • 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特殊情形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6-13
    269人看过
  • 合同成立要遵守哪些时间规定
    一、合同成立要遵守哪些时间规定依据《民法典》规定,合同订立的时间的确定如下: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3.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合同成立的条件有什么合同成立的条件有:1.缔约主体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2.合同具备成立的基本内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达成合意;3.成立的合同应当具备要约、承诺阶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2023-09-20
    158人看过
  • 股东大会规则规定的召开时间是什么?
    一、股东大会规则规定的召开时间是什么?股东大会规则规定的召开时间,一般是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第十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第十一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事
    2023-06-19
    44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会
    词条

    股东会是指公司中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机构,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享有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等权力。 股东会是公司的核心机构,代表股东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在有... 更多>

    #股东会
    相关咨询
    •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的程序和需要遵守的法定程序和需要哪些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3
      1、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
    • 股东大会的召集次数以及通知时间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27
      通知全体股东的时间如下: 1、定期会议,一般于会议召开前10天为宜; 2、临时会议,因是在非正常情况下的特殊安排,应规定为会议召开前较短的时间,可考虑3至5天为宜。 针对次数的限定,应结合公司规模、股东人数、股东出任董事的人数等因素确定。定期会议多者不亦超出二个月一次,少者亦不应低于半年一次。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有召开时间规定需要提前多长时间通知股东们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9-01
      一、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前多久发出? 有限责任公司是15天(公司法42条),但章程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股东大会是20天,临时股东大会是15天(公司法103条)。股东大会一般是一年召开一次,且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结之后六个月期限内召开。必要时,公司也可以召开临时的股东会议。临时会议的内容,即在什么情况下哪一类问题可通过临时会议来讨论解决, 企业集团法律问题也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
    • 通知可否约定电话通知召集股东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3
      对于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方式,各国有两种立法例:一种是强制主义立法例,即以强行法明确规定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方式,此为韩国、德国、奥地利、比利时等多数国家所采,惟其具体规定的通知方式尚有差别,其中绝大多数国家要求股东会会议通知须以法定的书面形式发布,如德国要求将其刊载子《联邦公报》上,意大利要求将其刊载于官方公报上。此外,在采取强制主义立法例的国家,往往针对股东和公司类别的不同而分别规定不同的通知方式,对
    • 如何召开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召集程序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07
      召集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