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出让的土地受让人是否有所有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08:43:06 97 人看过

一、民法典出让的土地受让人是否有所有权

民法典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个人不享有土地所有权,并且土地所有权不能交易的。所以受让人只取得土地的使用权。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九条【国家所有土地的范围】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六十条【集体财产的范围】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五十三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后变更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地役权受让人是否享有转让地役权
    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一般同时享有地役权。地役权不能与需役地分离单独转让,必须随需役地的使用权转移而一同转移。需役地的使用权发生转让时,地役权随之发生转让,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地役权如何登记地役权设立登记的流程:(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窗口进行测绘;(2)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抵押预告登记窗口交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4)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地役权登记证明。《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三百八十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7-30
    302人看过
  • 什么是国家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所有权能否转让
    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什么?国有土地所有权可以转让吗?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对全民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国家所有:(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被国家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3)国家依法征用的原集体所有的土地;(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6)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我国,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主体由宪法规定。土地管理法在国家土地所有权问题上的立法重点是对行使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代表作出规定。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同时,国务院可通过制定行政法规或发布行政命令授权地方人民政府或其职能部门行使国家土地所有权。例
    2023-05-05
    50人看过
  • 民法典下集体土地所有权转让的法律问题与解析
    民法典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可以转让,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民法典中赠与合同是否可以转让?不可以。财产赠与是专属于受赠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财产赠与合同具有专属性,是不能转让的。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
    2023-07-08
    252人看过
  • 民法典土地所有权是否属于不动产
    一、民法典土地所有权是否属于不动产土地属于不动产之一,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都是属于不动产权利,而土地所有权不能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二、国家土地所有权特征1、所有权主
    2023-06-12
    410人看过
  • 出租所有权是否转让
    一、出租所有权是否转让出租所有不转让,是转让使用权而已,所有权还是归于出租人。二、房屋在租赁期间转让怎么办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得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应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三、承租人拒不返还房屋怎么办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鸠占鹊巢,拒不返还房屋是一种侵权行为。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不愿意
    2023-05-06
    228人看过
  • 非法转让土地所有权罪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一、私自买卖土地多少会判刑刑法并没有对私自买卖土地的多少做出规定,只要是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都是违法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
    2023-03-05
    293人看过
  • 民法典明确了个人是否具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吗?
    个人不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拥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民法典房屋所有权是否含土地房屋是在土地是兴建的,所以房屋产权包括土地使用权,而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例如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是7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
    2023-07-12
    488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所有权能转让吗
    一、《民法典》中规定建筑物的所有权可以转让吗1.《民法典》中规定建筑物的所有权可以转让。2.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筑物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其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产权人可以依法实施转让。二、建筑物所有权转让需要哪些手续1.转移建筑物所有权,就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2.在实践中,各地各县市均可根据自身实际指定或新设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登记。3.所以,除了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外,落实具体各地各县的不动产监管,也要看各省市的实施细则而定,但通常是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监管。4.确定办理的部门之后,就要按照下面的步骤来:(1)向当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2)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详细资料。
    2023-06-19
    159人看过
  • 民法典受让人能否追偿转让人债务
    一、民法典受让人能否追偿转让人债务1、民法典规定,追偿权是属于债权的一种,转让人债务是可以追偿的。2、如果追偿权具有专属性的,不得转让。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有哪些(一)在委托关系中,受
    2023-06-19
    362人看过
  • 民法典国有土地是否享有地役权
    一、民法典国有土地是否享有地役权民法典规定,地役权是由不动产权利人设立的,而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不动产,所以国家土地使用权人可以设立地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三百七十三条【地役权合同】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地役权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地役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1、通过合同约定。地役权主要涉及两个不动产权利之间的关系,需要经双方协商约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需登记。但登记具有对抗效力,即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地役权有期限限制。双方通过合同约定
    2023-04-13
    392人看过
  • 民法典土地所有权转移能否保全
    一、民法典土地所有权转移能否保全1、土地所有权不能转移,所以对土地所有权,不能进行财产保全。2、可以财产保全的,只有土地使用权。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二、土地合同纠纷资产保全流程是什么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2023-06-11
    109人看过
  • 民法典中土地是否分为使用权及所有权
    一、民法典中土地是否分为使用权及所有权土地是物权的客体之一,而物权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所以土地可以分为使用权、所有权等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二、国有土地使
    2023-06-19
    172人看过
  • 民法典土地所有权人如何解除地役权
    一、民法典土地所有权人如何解除地役权地役权解除有法定解除、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方式,例如地役权人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有偿利用供役地等情形时,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四条【供役地权利人单方解除地役权合同的法定事由】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地役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1、通过合同约定。地役权主要涉及两个不动产权利之间的关系,需要经双方协商约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需登记。但登记具有对抗效力,即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
    2023-04-13
    441人看过
  • 国有土地是否能出让给自然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主体,为一般主体,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都可以依法取得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此国有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以出让给自然人的。国有土地出让金计算标准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3、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4、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
    2023-08-10
    159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民法典出让土地内能否设置地役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7
      1、可以。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设立地役权,设立地役权要签订书面合同。 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
    •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合法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4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合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所有权禁止转让,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 2022年什么是土地所有权出让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3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 土地所有权的出让有哪些条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 土地使用权是出让取得的所有权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4-07
      土地使用权出租并不意味着出让取得的所有权,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因此,有人主张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应受该规定约束,尤其对于有限的土地资源,租期过长,将难以公平确定若干年之后的租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