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1:27:16 309 人看过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企业依法宣告破产的;

(2)濒临破产的企业在法定整顿期间被辞退的;

(3)用人单位撤销、关闭、歇业而被辞退的;

(4)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5)依法被除名、解雇的;

(6)其他按规定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费或丧葬费。

参见:关于公布施行《广州市社会保险条例》的通知(穗常发[1995]31号)

执行日期:1995年9月1日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1年以上的,符合补缴规定的需从办理补缴失业保险之月起缴费满1年以上;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和接受职业介绍的。

参见:关于印发《广州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劳社失[2000]5号)

执行日期:2000年7月1日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的:

(2)已重新就业,获得工资性收入或从事个体劳动的;

(3)参军、升学或出境定居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市\"一三一\"就业服务(一次就业指导、三次职业介绍、一次自主选择的就业培训)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参见:关于印发《广州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劳社失[2000]5号)

执行日期:2000年7月1日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简称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自愿性失业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重新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缴费不满1年并再次非自愿性失业的,可继续按月领取前次失业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

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6月30日期间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与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参见:关于印发《广州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劳社失[2000]5号)

执行日期:2000年7月1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15: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怎样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到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到底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呢?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1、要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3、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
    2023-06-09
    281人看过
  • 失业保险期间是否能够享受医保待遇?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是可以参加职工医保参保缴费的,而且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但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哪些情况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一定要参加失业保险,并且需要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另外一定要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就是不可以主动辞职,需要是被动裁员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当被保险人重新找到工作后或者服兵役、移居海外、领取养老金、被判刑等情况将停止发放保险金。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接受政府安排工作的也停止发放保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3-07-03
    91人看过
  • 失业人员除了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外还能享受什么待遇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除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以享受以下几项待遇是:(1)医疗补助金。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确定的标准不尽相同,大致有两种发放形式:一是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一定百分比随失业保险金发放。二是规定一个绝对数随失业保险金发放。甘肃省目前是按绝对数发放。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每人每月10元医疗补助金,包干使用,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患严重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按住院医疗费的70%给予补助,但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本人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总和。(2)丧葬补助及抚恤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标准也不尽相同,差异较大。甘肃省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正常死亡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1200元,抚恤金800元。
    2023-05-09
    259人看过
  • [劳动争议]失业后可享受的4种保险待遇
    [劳动争议]失业后可享受的4种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可以申领的失业保险待遇主要有四种:一是失业保险金。这是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确定。各地普遍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确定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比例,一般在70%—85%之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限期,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多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10年的,最多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最多为24个月。确定累计缴费时间的原则有两条:一是实行个人缴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缴费的时间合并计算。比如,《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前,一个职工连续工作20年,这20年工龄就视为缴费时间,可以与《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缴费的2年合并计算为22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
    2023-04-22
    281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能否同时享受?
    一、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能否同时享受?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不冲突。职工自己或单位投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并确认为工伤后,除了可以依照保险合同领取人参意外伤害保险外,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人参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二者的性质不同,两者可以相互补充,但不能互相取代。所以,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两种保险规定处理。二、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
    2023-04-28
    334人看过
  • 哪些人不进行失业登记,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006年4月9日省劳动保障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吉劳社失字〔2005〕108号)对现阶段哪些人不进行失业登记,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进一步作出补充规定:一是申报就业人员;二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三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期限内或展期内人员;四是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失业人员;五是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人员;六是无正当理由三次拒不参加劳动保障及其机构组织的再就业培训,两次不接受职业介绍的人员;七是从事其他合法经营活动,有稳定收入的人员。
    2023-06-09
    81人看过
  • 三次拒绝就业停止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将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首次从法律上确立了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明确了政府、社会、劳动者在促进就业工作中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从此,那些只想靠失业保险金混日子的懒汉们戴上了紧箍咒:登记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三次拒绝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适合的就业机会的,将退出失业登记,停止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据《若干规定》,政府是促进就业责任主体,要将增加就业岗位、控制失业人数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在税费减免、财政经费上加大对促进就业的投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审批涉及政府提供土地、资金及政策扶持的建设项目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就业的影响进行评估审核。《若干规定》的另一大突破是,首次明确了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失业保险待遇的足额发放外,结余部分可以用于职业培训等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事项。《若干规定》还首次将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纳入立法规范。第十三条明确本市鼓励和引导劳动者通过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
    2023-06-09
    433人看过
  • 广西梧州失业人员可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失业保险系列知识问答1.失业人员可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答: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有关规定,在领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有:(1)失业保险金;(2)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3)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4)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免费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2.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吗?答:《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获得哪些补偿?答:《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
    2023-05-04
    354人看过
  • 贵州领失业保险可享受其他有关待遇
    通知下发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在其失业后符合我省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在核定领取待遇期限时,参照《贵州省失业保险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对在通知下发前单位(已包含农民合同制职工)已经参加失业保险,在通知下发后该单位农民合同制职工才缴纳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符合该办法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在核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时,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实行分段计算,即未缴纳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缴费时间按照该办法规定计算,已缴纳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缴费时间参照该办法规定计算,两段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同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失业保险其他有关待遇。通知下发前单位(已包含农民合同制职工)已经参加失业保险,通知下发后该单位农民合同制职工才缴纳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其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符合《贵州省失业保险办法》失业保
    2023-05-08
    267人看过
  • 嘉兴失业保险待遇享受审核指南大全
    受理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纳业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要的。申请材料:1.失业人员人事档案(含录用人员登记表或《嘉兴市就业失业登记表、劳动合同);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3.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4.失业人员登记表;5.失业人员二寸证件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6.嘉兴市有地居民(含非本地户籍农民合同制职工)还需提供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确定表。注意事项:(1)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合同60天内,携带装有相关材料的档案袋至嘉兴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失业保险科,办理失业登记手续;(2)按城镇享受的人员需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寸照片两张、档案袋及户口本(嘉兴市区无地居民,如无法判明何时为非农户口的,需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一份何时农转非的证明),外地城镇或农村按城镇参保的人员,应携带
    2023-05-29
    406人看过
  • 失业保险待遇范围和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失业保险待遇范围和标准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在职职工的规定;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是为了鼓励和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一般说来职业介绍的补贴支付给职业介绍机构,由他们为失业人员免费介绍职业,而职业培训的补贴的支付办法则不同,有些是直接发给失业人员、有些则是失业人员培训后报销,还有的是对培训失业人员的培训机构进行补贴。
    2023-05-05
    125人看过
  •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在市场化的就业条件下,劳动者由于种种原因而失业并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事也时常发生。为了使这些生活一时陷入困境的劳动者能够获得物质上的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国家设立了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是指国家强制实行的、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共同承担的法定强制性义务,双方均不能以任何形式约定免除自己的责任。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造成劳动者处于失业状态时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对此承担责任。然而,现实生活中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十分普遍。在我国,失业人员只要满足三个条件,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就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这里,如果由于用人单位未按
    2023-06-09
    265人看过
  • 单位没有交失业保险能享受什么待遇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导致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职工,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发生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一、失业金一般几号发放失业金一般是月中或者月末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二、领了失业补助金会不会拿不到工资领取失业险期间,重新就业的,就不能再领取失业险的。如果新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新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后,失业保险金发放时就会知道劳动者已经就业,会依法停止失业保险金的发放。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拿失业金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
    2023-06-25
    479人看过
  • 杭州失业保险金待遇享受期限与标准
    杭州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以下称享受待遇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缴费时间)确定:(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杭州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时,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提供参保凭证,经办机构核实后,按照其每个月失业保险金的10%享受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其每个月失业保险金的5%享受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目前,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25元,参加基本医疗的失业人员同时每月享受医疗补助金52.5元;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每月享
    2023-04-26
    26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失业人员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同时又享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
    • 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医保待遇是否及于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3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原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接续缴纳医保费;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医保手续,并缴纳医保费。二、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经审核后可一次性发给其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
    • 破产企业的职工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企业破产后,不能及时就业,又没有申请自谋职业的,如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则可以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企业破产后,其原有职工可分为三种情况:第一,一部分职工在企业破产前或之后及时找到新工作,实现再就业,这部分人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第二,国有企业破产时,一部分职工申请自谋职业,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对这份人发给一次性安置费,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第三,只有在企业破产后,既没有及时重新就业
    • 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4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 失业人员主动辞职的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失业人员在主动辞职的情况下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是,失业人员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而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在主动辞职的情况下不能享受待遇。但是,失业人员因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而主动解除的,也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