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框架协议的特点
第一,它提供了一种规则。全国性组织越来越重视全球性协议,一个重要内容是尊重组织权利,工作在哪里组织权利就应当延伸到哪里;
第二,不需要与每个企业去谈判。
国际劳工标准是三方的,是批准国家同意的,这是企业的义务;
国际劳工标准是普遍标准,是最低标准,所以不需要再谈判就应当执行。
国际标准不会取代国家内部标准。国际协议仅仅是令企业表态的方式,企业要承诺自己在世界各地都要遵守普遍承认的国际劳工标准,提供体面的劳动,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框架协议不是专门为解决冲突而达成的,它的作用主要是可以避免矛盾升级,可以使工人了解企业,企业了解工人,有利于建立劳资互信;
第四,框架协议是促进一些国家落实核心公约的有效手段;
第五,框架协议不执行怎么办?协议是自愿的,一般能够自觉执行。问题是在企业供应链上的下属企业、关联公司的问题,工会发现问题可以向母公司提出投诉。现实中,最好的监督者是工会会员,应当随时报告协议执行的情况。
二、框架协议有法律约束力吗
框架协议是否具备法律约束力不能一概而论:
(一)有效合同有些框架协议名称虽叫框架协议,但协议的内容比较详细全面,有明确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约定,这样的框架协议实际上就是一个具有可强制执行的合同,具备法律赋予的合同效力,任何一方如果违反约定,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预约合同有些框架协议,仅约定了交易各方对交易内容的主要共识,但是对于若干重要的交易细节,框架协议约定当事人应进一步另行达成协议,从而在就具体交易细节达成协议之前框架协议本身的规定因内容的不确定性而无法执行。
(三)无强制执行力合同有些框架协议,其内容仅仅表明了合作的愿景,没有实质内容(即合同成立的核心要素不明确),这样的框架协议自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还有一些框架协议,在其中条款就明确约定“本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或类似约定,有这样约定的框架协议当然也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三、框架合同是否需要约定有效期
框架合同要不要约定有效期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律没有强制规定的,而约定合同一般要约定合同期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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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框架协议等是真正的框架协议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91、框架协议不是保证合同。 2、框架协议是指当事人就标的交易达成意向并对主要内容予以确定而订立的协议,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合同。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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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合作框架协议的特征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3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之日止(以孰早之日确定)(以下简称“排他期”),公司拥有独家收购目标公司股权的权利。乙方承诺其自身并保证目标公司其他股东不会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与其他任何企业、自然人、团体或实体协商、谈判或参与讨论转让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待转让的股权或与该第三方达成任何意向性协议。 在排他期内, (1)如乙方或目标公司违反本条第一款约定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与其他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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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协议怎么签订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18框架协议通过双方进行签订。框架协议相当于缔约协议,是表明双方合作意向的文件。协议条款笼统,对合同标的、价款、履行方式等具体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对双方不发生约束力。如果约定了具体事项、完成时间、准备工作的分工以及双方的责任,则可视为具体合同,可能导致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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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框架合作协议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3合作框架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鉴于上述各方有志于探索以新型合作模式,共同开发国内房地产市场,经各方充分协商,就有关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释义:各方:是指签署本协议并投资设立母公司的各位股东的合称;母公司:指各方共同投资在市工商登记注册的xx房地产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指由任何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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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框架协议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4一、政府框架协议是否具有可诉性需要根据该框架协议的实际性质来判断。如果仅有合作愿景而无实质内容的框架协议,这样的框架协议就不具有可诉性。反之则具有可诉性。 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