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三农”问题影响着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人们开始关注并不断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目前,关于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改革的讨论很多:
<1。这种观点认为,农村土地的两种所有制应转变为单一的国家所有制,实行土地国有化。主要观点如下:
①由于集体经济在土地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的权利受到国家的限制,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名义上是一种不完整的国有制度。因此,实施土地国有化只是“正名”。(2)国家对农村土地实行直接统一管理,有利于克服土地管理的无政府状态,避免土地投机,增强农民的信任感和安全感。
③土地国有化实施后,通过实行“永佃制”等土地使用制度,使农民产生失落感,稳定人民群众,调动农民经营国有土地的积极性。这种观点认为:从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来看,土地应该是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即三元所有制。一元归国家所有,即国有农林牧渔业用地归国家所有;他们有权与其他“集体”经营、交换、转让、抵押、交易,并有权实行内部经营权益分配;三元是私有的,即原来归个人所有的宅基地,长期经营的口粮地和私有土地,以及长期归个人所有的果林占用的土地。土地私有制认为,国家和集体越是统一,土地的潜力就越小。为了适应我国生产力的现状,我们应该创新土地制度,放弃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把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还给土地的最终使用者——农民,即按照“耕者有其田”的原则,将土地私有化有他的土地”。私人取得土地后,有权转让、买卖、出租、抵押。耕种者根据实际面积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土地税。但是,土地的私人自由是有限的,未经许可,不能改变土地的使用和利用方式。持这种观点的人主张,土地的国有和私有都应得到承认。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最终是国有的,允许以管理的形式私有和继承;宏观上,受法律的刚性约束,微观上,按照商品经济规律自由组合。这样做的好处是,既有利于土地的统一规划和利用,又能使经营(占用)土地的商品生产者自由调整土地规模。这一命题的典型名称是“以国有土地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这种观点认为,只有加强土地集体所有制,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产权代理组织,进一步明确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才是唯一的选择。通过这些组织的作用,国家间接管理和控制农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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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所有权是指本集体成员集体依法对农村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为集体所有,个人仅拥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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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三权分离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9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②有利于调整生产关系,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①有利于促进土地资优化配置。④有利于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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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在农村土地改革前发了还有用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1320世纪50年代土改时期发给农民的土地证,是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土地改革法》的规定,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将所有征收来的土地分给农民,证明其土地所有权的凭证。1962年,国家将包括农民私有的宅基地在内的全部农村土地收归集体所有,农民从此不再拥有所有权。如果村民一直在使用该宗宅基地,该如何确权?“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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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改革将有哪些变革?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9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现状表现为大部分的农民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租给了农村合作社。2016年土地改革集中在“三块地”: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回避了公共利益征地原则和征地范围的确定,只是在征地补偿标准上提出了方案,对征地制度的范围不明确。虽然目前农村大量的人口在向城市转移,农村出现大量闲置宅基地,但本次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只允许“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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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31.如果农民已经参与退耕还林政策的,且领取《林权证》的就不能进行登记。 2.农民如果整户进城落户的,也不再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 3.农民开垦的集体荒地,不属于家庭承包方式的,将不予确权登记, 4.农民转让,转包,互换的土地存在纠纷的将不予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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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改革后的土地性质变化湖北在线咨询 2024-12-2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农村土地确权只是指承包权的确立,并不意味着土地变成了私有。实际上,土地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村集体。 根据该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如果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则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和管理;如果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则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经营和管理;如果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则由乡(镇)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