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停止执行的条件有七种:
1、被执行的人不是当执行死刑的罪犯的;
2、罪犯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或者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4、共同犯罪的其他嫌疑人到案,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嫌疑人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
5、罪犯可能还有其他犯罪的;
6、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7、判决、裁定可能有错误的。
一、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条文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二、孕妇生完孩子还会判死刑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孕妇分娩后不适用死刑。罪犯正在怀孕的就必须停止执行,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被判死刑的罪犯如果发现怀孕了,死刑是不会执行,因为怀孕不执行死刑生完孩子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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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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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执行死刑具体有哪些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17法律分析 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有: 1、在死刑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停止执行; 2、在死刑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应当停止执行; 3、在死刑执行前,犯罪分子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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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执行条件有哪些?怎么执行死刑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0中国长期以来一直采用枪决执行死刑。通常由武装警察执行,现在由法警执行。把它押送到预先设定好的刑场,等罪犯跪在那里,再执行。1997年1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死刑以枪决或注射方式执行。1997年3月2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注射法执行死刑。但是由于犯人身份和成本的影响,注射的比例还是不是很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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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死刑应当停止执行, 并指定停止执行期间的死刑有哪些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7《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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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否停止执行?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15刑事诉讼法第211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41、342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上述前两种情况中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