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医疗纠纷的懂事审判中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势。道德是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纠纷越来越多地被受理。其次,审判中,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或置鉴定结论于不顾,采纳其他途径获取的“证据”下判,如《健康报》曾的“河南开封焦琪昊诉开封市妇产医院”案,法院即只依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书的结论判决院方赔偿51万元。笔者认为,以上做法或欠妥、或违悖规定,即:涉及医疗纠纷的懂事审判案件,应“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前置,必须提交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结论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
医疗工作不但繁忙、艰苦,而且具有高风险性、如果事无巨细动辄法庭上见,非但会使从业人员背负不利于救死扶伤工作的学生的思想负担,而且也会严重责本地区医疗单位的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它的鉴定,为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地区(自治州、市)、县(市、市辖区)鉴定委员会的鉴定,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也是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中规定:病员及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鉴定委员会”是本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唯一鉴定组织,只有它的鉴定结论才能作为认定和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司法机关认为该鉴定结论举证有困难时,可要求同级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依据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那种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就被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的当事双方,顽症有权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要求,明确是非、分清责任,使唤法院判案有所依据。如果有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法院就必须采信为判决的依据,否则,就是违法。
另外,《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二章《追究范围》的第九条规定:依出口创汇率权应当对影响案件主要事实认定的证据进行鉴定,而故意不进行,导致裁判错误的。“故此,若由于医疗专业问题未行到科学、合法鉴定,或经过鉴定并有了结论却不被采信而导致裁判判错误的话,当事双方顽症有权贪污要求追究有关审判人员的法律责任。
医疗纠纷中的司法鉴定常识
常见的司法鉴定有哪些?如何进行司法鉴定?在司法鉴定中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本文主要对各种司法鉴定的法律知识进行了介绍与汇总。
1、什么是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
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
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1)广义上讲,法院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
2)狭义上讲,法院委托非医学会组织的医疗过错鉴定为司法鉴定
今天我们所谈的司法鉴定仅指狭义概念的司法鉴定。
2、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区别
1)司法鉴定必须由法院指派或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
托或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
2)司法鉴定可以由医学会鉴定,也可以由其他鉴定机构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
能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3)非医学会组织的司法鉴定结论主要是过错鉴定,不涉及医疗事故的问题;医疗事
故技术鉴定一定涉及是否医疗事故的问题。
3、怎么提起司法鉴定?
启动方式:法院依职权主动提起;当事人向法院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
程序
1)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
2)举行听证会;
3)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
4)出具鉴定文书。。
4、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
1)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
2)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
3)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
4)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
5)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
6)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
7)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
8)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
5、为什么要重视书面陈述?书面陈述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当事人的书面陈述意见是鉴定人在鉴定前或听证会后全面了解当事人申请鉴定意图
的重要书面材料,对鉴定人对医疗事件的初步印象具有重要意义,从而对鉴定结论具
有一定的影响,故书面陈述意见是一份非常重要的鉴定文书。
该书面陈述意见书应当包含医疗和法律两方面的内容分析,要求抓住主要问题,做专
业阐述,行文应简明而扼要,以期既充分表达当事人的意思,又达到影响鉴定人的效
果。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
鉴定当事人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
2)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
3)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
4)阐明医疗机构存在的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在损害结果
中的参与度等。
6、患者参加鉴定会的重要技巧有哪些?
1)当事人要保持低姿态,充分展示弱者的地位,以获得鉴定专家的同情;
2)陈述应当针对重点展开,对陈述的内容应当有成分的病历记载和医学权威专著作
为依据;
3)针对鉴定人的提问,回答应当恰当而专业,尤其应当实事求是,对不知道的问题
不要强词夺理,以充分尊重鉴定人为最重要的原则。
7、司法鉴定文书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它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区别
效力:疗案件中,同时存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和司法鉴定结论的情况下,法院
一般优先适用司法鉴定文书作为定案的依据。
区别:1)司法鉴定文书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有鉴定人的签名;医疗事故技术鉴
定书由医学会出具,无鉴定人的签名;
2)司法鉴定文书对争议焦点和鉴定结论的分析十分详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分析
部分一般比较原则;
3)司法鉴定为一次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般为两级鉴定。
1
2
8、不服司法鉴定怎么办?哪些应重新鉴定?
当事人不服司法鉴定结论的,可以向委托鉴定的人民法院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是否同意,由人民法院决定。法院经过审查不同意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
定案依据。
人民法院应当同意重新委托鉴定的法定情形
1)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4)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的;
5)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
6)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
7)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因素的。
9、司法鉴定的终止
1)无法获取必要的鉴定材料的;
2)被鉴定人或者受检人不配合检验,经做工作仍不配合的;
3)鉴定过程中撤诉或者调解结案的;
4)其他情况使鉴定无法进行的。
1
2
-
医疗纠纷若干疑难问题的思考
481人看过
-
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纠纷问题一定要鉴定吗?
244人看过
-
对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197人看过
-
医疗纠纷中的医疗费用赔偿问题
356人看过
-
医疗纠纷鉴定当中的一些问题和实务要点
115人看过
-
面对物业纠纷问题的思考有哪些?
414人看过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多>
-
民事审判实务中医疗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2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律效力问题 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几乎不可避免地遇到鉴定的问题,因为鉴定结论是处理这类案件的关键事实依据。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存在两种错误的观念: 一是认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纠纷的唯一依据,在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下,医院只要不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就是不能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或自己的医疗无过错,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二是认为医
-
怎么考中医医疗事故鉴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1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不愿意与医疗机构协商、或者医疗机构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书面申请是对患者及其家属单方申请的要求,而且对于书面申请的内容也做了相关的规定,不再是简单的表格和意思表示,具体为对鉴定事实的叙述和鉴定结果的请求、理由等等。 在现实医疗纠纷鉴定实践中
-
医疗纠纷问题纠纷起诉和调解的问题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4医疗纠纷出现后该调解的方式:首先,由受理调解的卫生行政部门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依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无法达成协议的,调解终止。起诉的方式:首先,起草起诉状,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判决。最后,双方执行生效裁判。
-
医疗纠纷中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22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如何和医院谈判医疗纠纷问题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15医疗纠纷跟医院谈判的方式为:了解以下注意事项后,最好聘请相关专业人士与医院进行谈判:了解医院的过错方面;确定院方的损失赔偿区间;谈判的心理底线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