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容留卖淫罪既遂和未遂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0 07:40:21 236 人看过

区分既、未遂的标准不仅看是否有容留卖淫女的行为,且应有证据证明卖淫女和嫖客之间达成了卖淫嫖娼的协议,无论性行为是否真正发生,都应认定容留行为已经完成,就已构成容留卖淫罪的既遂。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卖淫、嫖娼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丑恶现象,我国法律一贯予以禁止。容留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蔓延、泛滥,严重损害或威胁人们的身心健康,败坏社会风气,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危害社会管理秩序,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容留他人卖淫的行为。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至于行为人的引诱行为是以言语、文字、举动、图画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与本罪的成立无关,引诱者允诺的内容有无实现,由谁实现,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提供场所,是指行为人安排专供他人卖淫的处所或者其他指定的地方。比如在行为人的长期居住地、暂时租住的房屋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借得的亲朋好友的住居以及其他地点和处所。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场所,不只仅仅限于房屋,其他诸如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亦可作为提供的场所。这里的提供其他便利,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需要的物品、用具及其他一些条件,如为他人卖淫把风望哨等。至于行为人的容留行为是主动实施,还是应卖淫者或嫖客之请实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容留的时限长短,有无获利,也非所问。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犯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容留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件结果的发生。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此都清楚了吧,我们要知道在这方面两者都是有区别的,所以这需要大家通过本文进行详细了解。当然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都是违法的,需要根据具体的情节受到法律的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如何认定介绍卖淫罪的既遂行为
    行为人构成介绍卖淫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介绍他人卖淫的,都可以构成本罪。法院对于介绍卖淫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我国《刑法》第359条对介绍卖淫罪规定了两个量刑幅度:1、一般情况下,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2、多次介绍卖淫或者介绍不满14岁的幼女卖淫等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认定介绍卖淫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前提下,是否认定系情节严重,关系到量刑问题。如果认定系情节严重,则应当在第二个量刑幅度内量刑;如果不认定系情节严重,则应当在第一个量刑幅度内量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
    2023-08-18
    373人看过
  • 组织介绍卖淫罪未遂如何认定呢
    组织卖淫罪不存在犯罪未遂。因为组织卖淫罪与非罪的界限是: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2、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有些饭店、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其负责人虽有放松管理的行为,但只要不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也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能认为其构成犯罪。报复组织介绍卖淫罪什么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是在组织他人卖淫的共同犯罪中实施了协助的行为,像运送卖淫人员、负责管账等。组织卖淫,情节严重的,多次强迫他人卖淫,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幼女卖淫,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有组织的行为,组织的故意都是构成本罪,不存在未遂的情况。
    2023-07-26
    488人看过
  • 根据规定介绍卖淫罪既遂如何处罚
    介绍卖淫罪既遂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引诱他人卖淫的;(二)容留、介绍二人以上卖淫的;(三)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四)一年内曾因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五)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二、涉嫌介绍卖淫罪可以对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
    2023-04-02
    148人看过
  • 介绍卖淫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犯介绍卖淫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介绍卖淫罪既遂如何判刑我国《刑法》第359条对介绍卖淫罪规定了两个量刑幅度:1、一般情况下,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2、多次介绍卖淫或者介绍不满14岁的幼女卖淫等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认定介绍卖淫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前提下,是
    2023-07-25
    362人看过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么样的
    介绍卖淫罪既遂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介绍卖淫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至于行为人的引诱行为是以言语、文字、举动
    2023-02-19
    404人看过
  • 容留卖淫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容留卖淫罪既遂的惩罚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五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的、以及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等,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法院开庭引诱卖淫会判多久行为人犯引诱卖淫罪既遂的,法院对其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二、容留介绍卖婬罪量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介绍他人卖淫构成犯罪的,怎样量刑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2023-03-09
    473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和未遂的区别主要包含有什么内容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3
      区分既、未遂的标准不仅看是否有容留卖淫女的行为,且应有证据证明卖淫女和嫖客之间达成了卖淫嫖娼的协议,无论性行为是否真正发生,都应认定容留行为已经完成,就已构成容留卖淫罪的既遂。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属于既遂还是既遂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07
      从主观要件来看,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所追求的促成他人卖淫嫖娼目的就得以实现。至于他人卖淫行为本身完成与否,与本罪既遂的成立无关,更不是区分犯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 从客观方面来看,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便利条件或者引诱
    • 容留介绍卖淫未遂辩护词有哪些内容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31
      容留介绍卖淫未遂辩护词的内容有,犯罪者的具体犯罪事实与实际情况;同时还有主张自己减轻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依据,同时还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这样辩护词才能起到作用。
    • 介绍卖淫是否有犯罪未遂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08
      介绍卖淫罪存在有犯罪未遂的状态,介绍卖淫罪的既遂状态以介绍对象之间实际发生卖淫结果的行为为准。介绍卖淫罪有犯罪未遂的状态对于介绍卖淫罪的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介绍卖淫,和介绍,容留卖淫一样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1
      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