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同类型分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11:41:37 485 人看过

1、狭义合同,主要指一切的民事合同,例如身份合同、财产合同、物权合同、准物权合同等;

2、广义合同,则主要指的是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例如行政合同、民事合同、劳动合同、及国际合同等;

3、最狭义合同,则主要是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通常包含,赠与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

一、合同的权利内容

1.请求给付权请求给付,也就是请求债务人履行。合同权利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义务,这是合同权利人实现其权利,实现订约目的的

基本方式。因为合同权利人的利益只能通过义务人义务的履行才能实现,因此,请求给付权是合同权利的基本权能,也是合同权利的基本效力。

2.受领给付权受领给付权,又称接受履行权,是合同权利人接受义务人给付的权利。合同权利人不仅有请求给付的权利,并且又接受债务人给付的权利。由于权利人只有受领债务人的给付,才能实现其利益,因此受领给付权也为合同权利的基本权能,是合同权利的基本效力。受领给付权,是权利人保持从义务人的给付取得利益的原因或根据,因此,合同权利人得受领给付的效力又被称为合同权利的保持力。

3.保全合同权利的权利合同权利虽具有相对性,一般只对合同义务人发生效力。但是,在发生有可能损害合同权利的情形下,合同权利人有保全合同权利的权利,得对第三人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合同权利的保全权,虽不是合同中约定的,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但它是保障合同权利的实现的必要手段,因此,也为合同权利的法定权能。

4.合同权利保护请求权任何权利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尽管合同权利是当事人自行约定的。但只要它是依法约定的,在受到侵害时同样受法律保护。合同权利保护请求权,指的就是在合同义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得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强制义务人履行或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合同权利保护请求权为合同权利的应有之义,因为它是在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下得请求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强制义务人给付的权利,因此它是合同权利的执行力的表现。

5.合同权利的处分权合同权利一般不属于专属权。因此,权利人完全可以依自己的意愿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权利人既可以通过免除义务人的义务来抛弃权利,也可以将自己的合同权利与对方相应的合同权利抵消,还可以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可见,处分权也是合同权利的一项权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4: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审计证据分类有哪些类型
    一、审计证据的类型结合审计具体目标阐述审计证据按其存在形式(或称按其外形特征)的分类,即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证据。1、实物证据。在对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项目进行审计时,注册会计师首先考虑通过清查、监督或参与盘点来取得实物证据以证明它们是否存在。2、书面证据。审查有关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各种明细项目表、各种合同、会议记录和文件、函件、通知书、报告书、声明书、程序手册等。书面证据是注册会计师收集的数量最多、范围最广的一种证据。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基本上都以书面证据为基础。3、口头证据。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往往要就以下事项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1)被审事项发生时的实况;(2)对特别事项的处理过程;(3)采用特别会计政策和方法的理由;(4)对舞弊事实的追溯调查;(5)可能事项的意见或态度等等。通常,口头证据本身不能完全证明事实的真相,因为被调查或询问人可能有意
    2023-06-07
    359人看过
  • 对于职务犯罪都有哪些类型
    一、对于职务犯罪都有哪些类型1、对于职务犯罪都有下列类型:贪污贿赂类,例如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类,例如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玩忽职守类,例如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和徇私舞弊类,例如徇私枉法罪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刑事犯罪有哪些类型刑事犯罪有以下类型:破坏社会
    2023-04-21
    244人看过
  • 建设施工合同属于什么类型以及建设施工合同有哪些分类
    一、建设施工合同属于什么类型建设施工合同属于属于建设合同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建设工程合同的性质从民法角度分析属于承揽合同。《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二、建设施工合同有哪些分类建设施工合同有以下分类:1.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将全部勘察、设计和施工的任务分别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作为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勘察、设计或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的分包人。2.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又称为平行发包合同,是指在大型、复杂的工程中,发包人可以将专业很强的单位工程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与承包人分别签订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电气与机构工程承包合同等,这些承包人之间为平行关系。
    2023-04-11
    460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对象的分类类型有哪些
    (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二)执行罚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三)直接强制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
    2023-04-04
    100人看过
  • 保险代理人有哪些分类类型
    一、保险代理人有哪些分类类型保险代理人有以下分类类型:1.专业代理人专业保险代理人是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2.兼业代理人兼业保险代理人是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用设备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主要有行业兼业代理、企业兼业代理和金融机构兼业代理、群众团体兼业代理等形式。3.个人代理人个人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个人。个人保险代理人又分为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和保险营销员。4.独立代理人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是营销制度的一个很好的补充,也是近年来新出的一个,相对传统营销制度,它的优点是层级非常少,可以直接对接保险公司,避免了过去体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另一方面,独立个人代理人也能给优秀的个人代理人提供一个更有利于个人事业发展的模式。二、保险代理人的权利有哪些保险代理人的权利是由接受保险人的委托并签订保险
    2023-05-22
    201人看过
  • 民事责任的分类有哪些类型?
    民事责任的常见分类如下:1、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根据民事责任的原因,民事责任可分为不履行债务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是指债务人不履行现有债务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侵权的民事责任;2、履行责任、返还责任和赔偿责任。根据民事责任的内容,民事责任可分为履行责任、返还责任和赔偿责任。履行责任是指责任人必须履行原债务的责任。返还责任是指以返还利益为内容的责任。赔偿责任是指赔偿对方损害的责任;3、责任和连带责任。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民事责任可分为责任和连带责任。责任是指责任人为多人时,责任人按一定份额向债务人承担民事责任,债务人之间无连带关系。连带责任是指债务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有责任偿还全部债务,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4、根据民事责任的内容,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可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财产责任是指直接以某些财产为内容的责任,如返还财产、赔偿损
    2023-07-04
    474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相关咨询
    • 按合同类型可将合同分成哪些类型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06
      按照合同的效力可以将合同分为以下几种: 1、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或者主体不适格,意思表示不真实,因此被确认无效。 3、效力待定的合同。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
    • 服务类型合同的合同种类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22
      服务类型的合同一般属于委托合同的一种类型。《民法典》对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是,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法律其他规定等。
    • 合同纠纷种类有哪些?有哪些类型呢?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24
      合同纠纷三种主要类型是: 1、当事人之间因合同订立而引起的合同纠纷; 2、当事人之间因合同履行而发生的纠纷; 3、当事人之间因变更和解除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 犯罪类型,类型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22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 民事案由分类有哪些类型?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民事案由分类有哪些类型? 民事案由分类有:如人格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纠纷等;在第一级案由项下细分为四十三类案由,作为第二级案由,如婚姻家庭、所有权、合同、劳动争议、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在第二级案由项下,又列出了四百二十四种案由,作为第三级案由,第三级案由是实务中最常见、最广泛使用的案由。 二、案由确定的注意事项 1、第一审法院立案时应当根据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性质,首先应适用《民事案件案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