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以宅基地使用权抵债是否合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20 09:03:35 489 人看过

想要明确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抵债,首先需要明确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而通过宅基地抵债,则相当于变相的宅基地转让,那么就需要明确宅基地转让的条件。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因建造自有房屋而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特点有:

(一)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民。使用权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特定的成员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不能申请并取得宅基地。

(三)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有限性。即宅基地原则上只能由宅基地使用不能将宅基地转卖。

(四)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即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基本上是无偿的,或只交纳了极少的费用。

二、转让宅基地使用权需具备的条件。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及有关政策,有条件的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不为法律所禁止。

需具备的条件有:

(一)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四)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强调一点,以上条件应同时具备。

三、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宅基地的立法依据。

我国人多地少,一直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且为防止出现农民转让宅基地后流离失所,进而影响社会稳定这一大局,我国立法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国务院于《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再次强调:“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土地管理法》中有关“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的规定,也体现了不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向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城镇居民转让的意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04: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合法使用农村宅基地
    一、如何合法使用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是:受让方、使用方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应当认定该行为有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无效;宅基地的使用、建造应当合乎土地主管部门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规划层数、高度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各乡人民政府、村应加强农户建房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户建房要做到审查、放样、验收三到场。二、宅基地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宅基地申请的条件是:1.申请宅基地的人必须是农村户口居民,而且常年居住在农村,并且名下没有宅基地。2.申请宅基地年龄要求,年龄要满20周岁以上,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和父母已经分户的,才可以申请宅基地。3.如果因国家需要对你家土地进行征收了的,导致失去宅基地的,可以在当地申请一块宅基地,但是要注意的是你没有申请以房换房的形
    2023-09-28
    138人看过
  • 农民申请使用宅基地,是否需要交钱?
    农民申请使用宅基地是不用交钱的,宅基地是农民的福利,免费申请、无偿使用!1990年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请示的通知》中,对这个问题是这样说的:1988年以来,各地区和全国200多个县的部分乡、村试行了宅基地有偿使用,取得了明显效果。为了进一步搞好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各地区要做好以下工作:(一)切实加强领导,选择经济基础较好,耕地资源紧张的县、乡、村,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试点。(二)确定宅基地有偿使用收费标准时,对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的,既要体现有偿原则,又要照顾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少用少交费,多用多交费;超标准用地的,应规定较高的收费标准;对级差收益较高地段,收费标准要适当提高。(三)建立和完善土地使用费管理制度。宅基地使用费要本着“取之于户,收费适度;用之于村,使用得当”的原则,实行村有、乡管、银行立户制度。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村内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不
    2023-02-21
    30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会不会有效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会不会有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是无效的,因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因此不可以用来抵押,除此之外,自留山,自留地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都不可以进行抵押。《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二、农村抵押房子会不会必须抵押宅基地农村抵押房子不是必须抵押宅基地,而且宅基地也是不可以抵押的。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能抵押,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2024-01-13
    85人看过
  • 无宅基地使用证却用地多年,是否拥有宅基地使用权?
    (案例)陈某原是甲地人,1971年来乙地经商,因无处居住,与乙地农村七组达成协议,由乙地农村七组给陈某解决一处宅基地,陈某以青苗赔偿费支付给乙地农村七组3千元。乙地农村七组划给陈某的宅基地属于可耕地,陈某在该处宅基建房居住,并在此做生意,但一直未取得宅基地的合法使用证。1994年12月,乙地农村七组为收回该处宅基地,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下,乙地农村村民驾驶拖拉机,把陈某居住的房屋全部拆除。1995年1月,陈某向乙地基层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维护自己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并要求被告赔偿全部损失。法院认为:陈某所诉宅基地使用权,因未取得宅基地使用证,此问题应由行政部门处理,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陈某的该项请求只有待宅基地使用权确定后另案处理。法院裁定:驳回陈某的起诉。陈某不服,上诉至中级法院,诉称:我使用该处宅基地已20余年,被上诉人组织众人拆毁房屋,严重侵犯我家的合法财产权益。原审法院驳回我的起诉,对违
    2023-06-10
    424人看过
  • 争议的宅基地是否享有合法使用权
    一、案情原告张某与被告陈某系同一村村民。为方便居住生活,双方于2001年期间,口头达成换地建房协议。此后,双方仍未能履行换地协议。不久,被告陈某以其本人已与原告张某协商换地为由,使用了原告张某以前的旧房地,在此地上堆放石料、搭建简易猪栏及瓦房等,为此,双方发生宅基地纠纷。原告随即向当地镇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同年底,该镇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张某与陈某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决定,认定张某对双方争议的宅基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明确了争议的宅基地四至、面积等。此后,被告陈某未向其上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未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仍占用该地搭建简易猪栏及瓦房。2002年初,原告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陈某停止侵权,恢复土地原状,将争议的宅基地判决归其所有。二、分歧对本案的处理产生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与陈某的宅基地纠纷,已经该镇人民政府作出处理,镇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张某与陈某宅基地纠
    2023-03-02
    29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出嫁女是否享有
    一、出嫁女对娘家的宅基地是否仍享有使用权?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宅基地不属于遗产,所以不能被继承。但是,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村民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就占用了相应的宅基地。所以出嫁女是不能享有娘家宅基地使用权了。二、宅基地使用权是什么?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三、办理手续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4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具体说: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
    2023-04-12
    412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村民是否可放弃宅基地使用权
    民法典没有具体规定村民是否可放弃宅基地使用权。但作为权利主体,可以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民法典放弃继承权是否要公证放弃继承权需要公证,只有公正后不动产中心才会进行过户。有遗嘱遗产继承需要向公证处提供财产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以及继承人的身份信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之后应当向不动产权中心申请变更登记。遗嘱可以指定不具有亲属关系的人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宅基
    2023-08-13
    271人看过
  • 非农业户口对宅基地是否有使用权
    一、非农业户口对宅基地是否有使用权非农业户口经过批准的对宅基地有使用权。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是否可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是不可以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可以进行抵押的。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的、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
    2024-01-30
    19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怎么合法使用的
    一、农村宅基地怎么合法使用的农村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是:受让方、使用方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应当认定该行为有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无效;宅基地的使用、建造应当合乎土地主管部门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规划层数、高度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各乡人民政府、村应加强农户建房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户建房要做到审查、放样、验收三到场。二、申请宅基地需要哪些材料1.农村宅申请报批时应分为原地翻建和异地新建两种情况分别报送相关材料:属于原地翻建的,应报送: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2.属于异地新建的,应报送: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属于建新交旧的,提交原集体土地使
    2023-05-22
    336人看过
  • 农民死亡宅基地使用权面临拆迁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如继承人要求处理房产,可以采取以下做法:1、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2、将房屋出售给有正住户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没有达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当地居民,并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3、允许依法将房屋出租,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费。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一)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义务(二)按照批准的面积建造房屋的义务(三)服从规划的义务(四)行使宅基地使用
    2023-07-07
    154人看过
  • 村民是否可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灭失怎么办
    一、村民是否可放弃宅基地使用权通常情况下,权利主体可以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村民依法可以放弃宅基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
    2024-01-21
    35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抵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抵押吗可以。法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即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
    2023-03-26
    478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是否有使用年限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具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农村居民可以对自己的宅基地行使占有、使用等权利。宅基地所属类型不同,这种使用权行使年限也不相同。农村宅基地被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宅基地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这种宅基地有使用年限限制,法律规定其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七十年。另外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权,法律规定这种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时间限制。宅基地的使用权不等于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年限问题深入解析宅基地的使用年限问题容易使人们联想到宅基地的继承问题,既然宅基地使用年限那么长或是根本没有年限限制,那么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呢?我国《土地管理法》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宅基地不可以继承,只有建有房屋的宅基地才可以继承。继承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当地土地管理所办理继承事项。另外,这两部法律还明确指出城镇居民不
    2023-05-05
    296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是否适用于农村宅基地?
    使用农村宅地基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人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二)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2023-07-04
    11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到底能否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2
      宅基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可不可以继承。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流通。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可以开具证明。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是否有,有哪些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3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是无效的,因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因此不可以用来抵押,除此之外,自留山,自留地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都不可以进行抵押。
    • 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的宅基地共同使用人是否有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5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民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不能过分割。 《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农村村民建房占用宅基地是否享有使用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4
      享有使用权。农村村民建房占用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各地都存在。一是《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前形成的超面积建房。二是由于部分村庄缺乏统一、长期、科学的规划,造成农民住宅布局杂乱无章,不同程度存在建房面积超标问题。三是延续《土地管理法》实施前的村庄规划形成的超面积建房,这种现象在一些实施村庄规划较早的地方普遍存在,由于当时考虑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规划的宅基地面积较大,四邻均按旧标准建起房屋,夹
    • 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永久使用?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09
      一、在法律上讲,农民的宅基地虽然是农民的使用权,但仍然是无期限的。房地合一,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合二为一。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