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身体权是什么,侵犯身体权的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9:03:04 57 人看过

一、民法典的身体权是什么

依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身体权】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二、侵犯身体权的方式

1、对尸体的损害。

自然人死亡后,民事权利丧事,尸体应依法给于保护。

但有些医生及法医在尸体解剖的过程中,为了搞科研积累资料或进行教学,擅自留取死者的组织或器官(如毛发、牙齿、髌骨、耻骨、胸骨等)。

为达到一定的样本量,这种组织或器官的留取往往是数百例。

这些行为虽然有益于医学及法医学的发展,但由于多数情况下这些行为并未取得死者家属的同意,所以也构成了身体权的侵害。

又如,利用死刑犯的器官,给患者进行器官移植。

而有些地方却没切实争求犯人家属的意见。

无疑这也构成了身体权的侵害。

2、对身体组织的非法保留、占有。

公民身体权以身体为客体,最重要的就是保持其身体的完整性、完全性。

所以,任何人(包括医务工作者)未得到公民允许,破坏公民身体完整性的行为都构成身体权的侵害。

3、对身体组织之不疼痛的侵害。

一般认为,对身体组织的破坏,只要不造成严重的痛楚,不认为是对健康权的侵害,而认为其行为对身体全构成侵害。

身体权随同健康权紧密联系,但内容却非同一。

身体权所保护的,是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状态;

而健康权所保护的,是各个器官和整个身体功能健全。

4、实施过度的外科手术。

外科医生的工作,是以较小的代价换取患者的生命和健康。

绝大多数医生行医目的是崇高而正义的,但也有例外。

惟若医师因不合于手术之方法或治疗之目的及施行过度,致侵害患者之身体者,乃属身体之侵害,而为损害赔偿之原因。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或者组织不得非法侵犯自然人的身体权,侵犯他人身体权要承担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8: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身体权相关文章
  • 侵犯身体权必然侵犯健康权吗
    一、侵犯身体权必然侵犯健康权吗不一定。身体权强调的是身体完整、自由支配,而健康权强调的是生理机能正常运作,生理机能包括内部机能和外部组织,故侵害健康权就必然造成受害人内部机能或外部组织的伤害,而侵害身体权却并不一定。因此,要区分身体权纠纷和健康权纠纷,首先要看是否侵害受害人的内部机能或外部组织,侵害了则定健康权,没侵害则定身体权。比如,同样是打一耳光,如果造成受害人牙齿脱落或耳鸣或处于恐惧、惊吓等不健康状态时,则定健康权纠纷;如果没有造成这些后果,只是打了一耳光,则定身体权纠纷。再如,往他人脸上泼硫酸,会毁坏他人的脸部组织,构成侵害健康权;而往他人脸上泼脏水,通常不会给受害人造成组织的伤害,此时则构成侵害身体权。其次,侵害身体权有时会和侵害隐私权、名誉权结合在一起,比如,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在侵害受害人身体权的同时也侵害了隐私权,又如,超市工作人员搜查顾客的身体,则在侵害受害人身体权、隐私权
    2023-04-30
    67人看过
  • 侵犯健康权一定侵犯身体权吗
    侵犯健康权不一定就是侵犯身体权,身体权指的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并能自由支配其身体各个组成部分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以其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维护人体生命活动的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健康维护权和劳动能力以及心理健康。二者的区别:一是身体权的客体是身体,健康权的客体是健康;二是身体权体现的利益是自然人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性,健康权体现的利益是自然人组织器官功能的完善性;三是身体权是自然人对自己身体组成部分的支配权,包括肢体、器官、血液等。健康权则没有明显的支配性质。健康权是人身权中的一项“具体的物质性人格权”,是指人的身体健康不受不法侵害的权利。侵犯健康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评定方法由于具体情况的多样性,且在精神损害赔偿中必须考虑的因素较多,因此,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评定很难有一个唯一的方法,必须综合以下几种方法全面评定:(1)斟酌法也称综合因素法。它是指综合考虑影响精神损害赔偿数
    2023-07-31
    367人看过
  • 损害身体权的七种方式分别是什么?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侵害身体权的七种方式:一、非法搜查公民身体。非法搜查身体,是指无权搜查或者有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违反法律程序,擅自对公民身体进行搜查的行为。依法搜查,是职务授权行为,具有阻却违法的效力,不构成侵害身体权。目前在实务中,往往对非法搜查公民身体作为侵害名誉权案件处理,也有的认为是侵害一般人格权。实际上这种行为侵害的客体不是名誉权,因为非法搜查并不影响到公民的社会评价,损害的是公民的名誉感,但名誉感并不是名誉权的客体。这种行为侵害的是身体权,但同时也侵害了公民一般人格权客体的人格尊严,属于一个行为侵害了两种客体,但其基本特征仍是侵害身体权。二、非法侵扰公民身体。非法侵扰公民身体,是指行为人对公民的身体,以外力进行非法干扰,是对公民维护自己身体安全以及支配权的侵害。这种行为往往有威胁、恐吓的内
    2023-04-23
    210人看过
  • 民法典人身是否属于物权客体
    一、民法典人身是否属于物权客体不属于。物权的客体主要是指动产和不动产,人身权不在这一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五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二、人身权有什么特征(一)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让与他人,即不得买卖﹑转移﹑赠与或继承。(二)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因此人身权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一定的观念对其作出评价。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权与财产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人身权与财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往往是财产关系发生的依据并为权利人带来财产利益。(三)人身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的民事权利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其权利主
    2023-06-19
    51人看过
  • 下列行为侵犯身体权
    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指侵害公民身体的器官或组织,破坏公民身体完整性的行为。在实践中,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常见下列几种情形:(1)非法搜查公民身体的行为。没有依照法定程序对公民进行搜查即为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对于超市因怀疑顾客有偷窃行为而擅自搜身的行为,不仅侵害了顾客的人格尊严,也侵害了顾客的身体权。(2)不影响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对公民身体进行破坏。一般来讲,对公民的身体进行破坏,造成严重痛楚的是对健康权的侵害;未造成严重痛楚的,是对身体权的侵害。对于人体没有痛觉神经的身体组织实施的行为就是侵害身体权,比如对头发、指甲、眉毛的破坏。虽然这些行为没有对该公民的生命健康造成影响,但却会影响公民的外在形象,使其不能保持身体组织的完整性,心理上遭到伤害,因而属于其害身体权的行为。(3)不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殴打既可能侵害公民的身体,也可能侵害公民的健康和生命。根据殴打造成的后果不同,行为人将面临不同的法律后果。
    2023-06-08
    98人看过
  • 对侵犯身体权的情形说明
    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指侵害公民身体的器官或组织,破坏公民身体完整性的行为。在实践中,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常见下列几种情形:(1)非法搜查公民身体的行为。没有依照法定程序对公民进行搜查即为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对于超市因怀疑顾客有偷窃行为而擅自搜身的行为,不仅侵害了顾客的人格尊严,也侵害了顾客的身体权。(2)不影响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对公民身体进行破坏。一般来讲,对公民的身体进行破坏,造成严重痛楚的是对健康权的侵害;未造成严重痛楚的,是对身体权的侵害。对于人体没有痛觉神经的身体组织实施的行为就是侵害身体权,比如对头发、指甲、眉毛的破坏。虽然这些行为没有对该公民的生命健康造成影响,但却会影响公民的外在形象,使其不能保持身体组织的完整性,心理上遭到伤害,因而属于其害身体权的行为。(3)不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殴打既可能侵害公民的身体,也可能侵害公民的健康和生命。根据殴打造成的后果不同,行为人将面临不同的法律后果。
    2023-06-08
    417人看过
  • 对身体组织的非法保留、占有是侵害身体权吗
    公民身体权以身体为客体,最重要的就是保持其身体的完整性、完全性。所以,任何人(包括医务工作者)未得到公民允许,破坏公民身体完整性的行为都构成身体权的侵害。例如,在外科的各种手术及妇科的处置中,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被切除组织及检材,被泡在福尔马林中制成了标本。其目的或是为了教学或是为了科研,但多数并没有得到患者的同意。无疑这些行为都构成了对患者身体权的侵害,如果这时用生命权、健康权救济就显然不合适了。不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是否侵权殴打既是侵害身体权的行为,也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其中不破坏身体生理机能的殴打,属于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在实务中,最常见的区分方法是行为是否造成伤害。我国目前实行重伤、轻伤鉴定标准,且主要应用于刑事领域。对于确定是否破坏身体健康,却难以适用。一般认为,殴打构成轻微伤的认定为构成侵害健康权,不构成轻微伤的认定为构成侵害身体权。在这种侵害身体权的情形中,受侵害人一般不需要接受治
    2023-07-28
    246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身体权的规定有哪些
    一、民法典关于身体权的规定有哪些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二、身体权的性质对于身体权的性质,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见解,主要有以下几种学说。1、所有权说国外有民法学者认为,身体权也是一种所有权,如日本。这种学说把人的身体混同为物,贬低了人的价值,显然是不科学的。2、健康权说主张身体权概括在健康权之中,身体利益包含于健康权之内,是健康权的客体。其主张的理由是身体为健康的基础,无身体即无所谓健康,身体和健康不可分割。这种主张的根源,在于不认同身体权是独立的人格权,因而须包含在健康权之中。这种观点的不当之处,就在于否认身体权的独立人格权的地位。3、生命权说与健康权说相似,但认为身体权概括在生命权之中,是生命权的组成部分。生命权说的理由是身体是生命存在的物质形式,保护生命权的基础,就在于对身体权的保护。这种主张虽然承认身体权是一项权利
    2023-04-12
    78人看过
  • 民法典的侵害行动自由和非法搜查身体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侵害行动自由和非法搜查身体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一条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二、人身自由权的主要内容1、身体自由权身体自由权也称作行动的自由权,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不受非法限制、剥夺、妨碍的权利。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行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或剥夺自然人的身体自由,即为侵权行为。以非法强制治疗的方法,限制受害人的身体自由,就是侵害了身体自由权。这是因为身体自由为自然人的基本民事权利,一经非法剥夺和限制,即属侵害他人行动的自由。2、精神自由权精神自由权,也称作决定意思的自由、意志自由权。在现代社会,自然人依自己的意志和利益从事正当的思维活动,观察社会现象,是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法律应当予以保障。因而,精神自由权是自然人按
    2023-04-19
    298人看过
  • 侵害身体权有什么法律责任
    在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中,较难处理的是损害赔偿的责任确定问题。对于侵害身体权的,应当承担赔礼道歉、停止侵害等责任。对于损害赔偿责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有三种情形:(一)对于侵害身体权,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的,也就是造成了实际的财产损失的,对于损失的财产应当给予赔偿。(二)对于没有造成实际的财产损失,但是造成了精神损害的,例如采取侮辱、殴打、非法搜查等手段侵害他人身体,造成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三)对于既造成了财产损失,又造成了精神损害的,应当赔偿财产上的损失和精神损害。侵害身体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就是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司法解释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实践中应当依照该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侵害身体权责任构成是怎样侵害身体权责任的构成有:1、违法行为。侵犯身体权的行为必须违反法律;2、损害事实。确认对身体的伤害事实,最重要的是区分对健康
    2023-08-11
    328人看过
  •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侵犯了什么权利
    一、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侵犯了什么权利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名誉权、隐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二、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行为违法吗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行为是违法的,情况轻微的,那么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情况严重的,那么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非法搜查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对他人身体、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本罪主要特征:1.主观上出于
    2023-06-07
    490人看过
  • 非法殴打是否涉嫌侵犯身体权利?
    不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是侵权。构成轻微伤的认定为构成侵害健康权,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不构成轻微伤的认定为构成侵害身体权。盗用图片不商用是否侵权盗用图片不商用是否侵权,要按照具体情况来定,一般如下:1、侵权行为都构成侵权。但由于公共政策或社会政策的考虑,著作权的权益范围也受到限制;2、特殊情况的除外。特殊情况一般包括:1、欣赏他人发表的作品,但不能形成公开传播;2、为了作品的美感,为了介绍、评论或解释问题,使用他人发表的作品;3、为了报道媒体新闻,不可避免地再现或引用已发表的作品;4、为了学校的课堂教学、科研、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作品;5、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一些文化保存机构,为了展示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图书馆收藏的作品,以及其他为了文化延续和社会福利而正当使用图片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06
    401人看过
  •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行为违法吗,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侵犯了什么权
    一、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行为违法吗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行为是违法的,情况轻微的,那么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情况严重的,那么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非法搜查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对他人身体、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本罪主要特征:(一)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明知擅自搜查违法而故意为之。行为人基于何种动机或目的,不影响本罪成立。(二)客观上实施了对他人身体、住宅非法搜查的行为。二、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侵犯了什么权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名誉权、隐私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
    2023-06-28
    418人看过
  • 侵害公民身体权的种类及侵权赔偿的范围
    一、侵害公民身体权的种类(一)非法搜查公民身体。身体的完全性、完整性,包括形式上的完全、完整和实质上的完全、完整。身体的形式完整,体现在公民对自己身体支配的观念上。公民是否接受对自己身体的检查,体现了公民对自己身体形式完整的追求。非法搜查公民身体,是指无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擅自搜查公民身体,或者有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违反法定程序对公民身体进行搜查的行为。(二)对身体组织不疼痛的破坏。一般认为,对身体组织的破坏,只要不造成严重的痛楚,不认为是对健康权的侵害,而认定为对身体权的侵害。依这一标准,构成对身体权侵害的行为一般应是针对人体没有痛觉神经的身体组织而实施的行为。如头发、眉毛、体毛、趾甲、指甲等。眉毛是人面部的重要组织,强行剃除他人眉毛,尽管不会造成肉体痛楚,也不影响健康,但对一个人身体外观所造成的影响,则是十分严重的,因而属于侵害身体权的行为。(三)不破坏身体组织的殴打。殴打既是侵害身体权的
    2023-06-19
    221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身体权
    词条

    身体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构造的完整性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人格权。 身体是身体权的客体,它是指自然人的生理组织的整体即躯体,包括四肢、器官、毛发等。不可以自由装卸的假肢、假牙、心脏起博器、人造器官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也属于身... 更多>

    #身体权
    相关咨询
    • 侵害身体权行为的主要方式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18
      1.对尸体的损害。自然人死亡后,民事权利丧事,尸体应依法给于保护。 2.对身体组织的非法保留、占有。公民身体权以身体为客体,最重要的就是保持其身体的完整性、完全性。 3.对身体组织之不疼痛的侵害。 4.实施过度的外科手术。
    • 非法搜查公民身体是侵害身体权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26
      非法搜查,是指无权搜查或者有权搜查的机关或个人违反法律程序,擅自对公民身体进行搜查的行为。 非法搜查公民身体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 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是以身体权为侵害客体的行为, 侵害身体权有哪几种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是以身体权为侵害客体的侵权行为。侵害身体即指损害身体内部或者外部之组织,而且这种损害不破坏受害人的生理机能和身体完整,不以受害人感到肉体上之痛苦为必要。侵害身体权有下列几种种类:(1)非法搜查公民身体。身体的完全性、完整性,包括形式上的完全、完整和实质上的完全、完整。身体的形式完整,体现在公民对自己身体支配的观念上。公民是否接受对自己身体的检查,体现了公民对自己身体形式完整的追求
    • 什么是身体权、健康权、身体权民事纠纷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3-21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是指他人实施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行为而引起的纠纷。 1、生命权 生命权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生命权是法律保护的最高权利形态。生命的丧失是侵害生命权的结果。 侵犯生命权的法律后果有特殊性: 第一,被侵权人不再是侵权请求权的主体。被侵权人死亡后,权利能力消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此时应当死亡
    • 民法典民事身体侵权赔偿标准是哪一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03
      民事身体侵权赔偿标准如下: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