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有哪些分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4:12:59 316 人看过

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三种形式。在房地产交易中国家规定了基本的制度,即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和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制度。

房地产分三级市场:

一级市场:土地的买卖

二级市场:商品房交易及增量房市场

三级市场:二手房及存量房市场

房地产的一些特点:

房地产经营管理课程要点:

1.房地产是房屋和土地的社会经济形态,是房屋和土地作为一种财产的总称。

2.房地产业使之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行业。

3.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是国家的一笔宝贵财富。房地产业的地位明显。

4.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有重大作用,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系统中基本单位的承载体,起着联结生产与生活、生产与消费、生产与流通的作用。可以提供大量的财政积累。它的有效发展可以合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能创造更多就业的机会,可最不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并有利于出进我国对外开放。

5.土地所有权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和经济意义上的所有权双重含义。

6.我国城市土地的国家所有权在经济上要实现,就是要向用地单位收取地租或土地使用税,包括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以及垄断地租。

7.房产是指房屋产品归谁所有,亦即对于防务的战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产是商品。具有商品属性,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房产商品具有自己的特点,特别是地理位置对房产价值和价格的形成起着关键的作用。

8.房地产经营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房地产经营主要指建筑地块和房屋的流通过程和售后管理。广义的房地产经营概念包括房地产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经营。

9.房地产经营具有风险性大、收益高,经营对象有效符合投资的双重性,经营中垄断和竞争同时存在等特点。

10.房地产经营必须掌握分析预测,适应需求,齐全功能,配套服务等原则。

11.房地产经营管理运行机制是商品经济运行机制,要按商品经济原则进行经营管理。其基本要求是要遵循价值规律要求,要等价交换;土地要有偿使用;地价、地租的确定要以市场供求变化为基础,参照环境和规划等因素;要有计划推进房改。要创造实现房地产商品化经营的良好条件。

12.必须加强对房地产经营的管理,包括加强房地产经营企业内部管理和国家宏观管理,以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微观和宏观的有机统一。

13.土地产权的含义包括土地所有权、地役权、地上权、抵押权、典权和租赁权。

根据不同的需要,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分类。其中主要的几种分类如下:

1按用途(功能)划分。根据这种划分标准,可分为居住房地产市场和非居住房地产市场两大类。居住房地产市场可进一步分为普通住宅市场、高档公寓市场、别墅市场等。非居住房地产市场可进一步分为写字楼市场、商铺市场、工业用房市场等。

2.按档次划分。根据这种划分标准,可分为高档房地产市场、中档房地产市场和低档房地产市场。

3.按区域范围划分。根据这种划分标准,可分为整体房产市场和区域房地产市场两大类。

4.按交易方式划分。根据这种划分标准,可分为房地产买卖市场和房地产租赁市场两大类。

5.按交易目的划分。根据这种划分标准,可分为房地产使用市场和房地产投资市场两大类。房地产使用市场是买卖或租赁房地产的目的是自用的市场。房地产投资市场是买卖或租赁房地产的目的是投资(再卖、出租或转租)的市场。从购买房地产的目的来看,具体还可分为自用、出租、消极性保值、准备积极转手。

6.按流转次数划分。根据这种划分标准,可分为房地产一级市场(具体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房地产二级市场(具体为开发的商品房的初次交易市场)和房地产三级市场(具体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购公有住房等的再次交易市场)。相关的分类还有新房市场和旧房市场。其中的旧房市场又称为二手房市场、住房二级市场、存量房市场等。

7.按达成交易与入住的时间划分,可分为现房市场和期房市场。

8.按时间划分。根据这种划分标准,可分为过去的房地产市场、现在的房地产市场和未来的房地产市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15: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写字楼相关文章
  • 房产证土地用途分为哪几类
    一、房产证土地用途分为哪几类房产证的土地用途主要分为两大类:1.按是否交出让金(即用地性质)划分,可以分为出让地和划拨地两类土地使用权证。出让地是指已经交纳了土地出让金的用地,而划拨地则是指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的用地。2.按建房性质(使用性质)划分,可以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旅游用地、综合用地等。此外,根据相关规定,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也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居住用地为七十年,工业用地为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四十年。二、房产证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1.出让,出让方式主要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2.划拨,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3.转让,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
    2024-01-17
    332人看过
  • 小产权房有哪些法律规定和分类
    法律规定:中国实行二元制土地所有权结构,即国有土地所有制和集体土地所有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既然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那为什么还有如此多的小产权房在市面上出售呢?将通过本文为您解答!小产权房的性质分类“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小产权房产生原因城市房价过高:中国许多大中城市的高房价是催生小产权房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若干大城市的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远远超出了当时当地一般就业
    2023-11-25
    176人看过
  • 拍卖标的物房地产的类别有哪些?
    由于房地产是由土地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构成,对于土地和房屋可以按以下方法分类:(一)根据土地的用途分类: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规定》,城市用地可以分为九类:1、居住用地2、公用设施用地(含商业用地)3、工业用地4、仓储用地5、对外交通用地6、道路广场用地7、市政公用设施用地8、绿化用地9、特殊用地(二)根据房屋的用途分类:按照房屋的使用功能可以分成八类:1、住宅2、工业厂房和仓库3、商场和店铺4、办公楼5、宾馆酒店6、文体娱乐设施7、政府和公用设施8、多功能建筑(综合楼宇)
    2023-04-24
    115人看过
  • 房地产评估的类型及含义有哪些
    房地产估价基本含义顾名思义,房地产估价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估测房地产的价格。但科学、准确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必须是由专业估价人员根据据估价目的,遵循房地产价格的形成规律与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并结合估价人员的丰富经验所进行的评估。因此,理解房地产估价首先必须掌握如下有关概念。房地产评估的类型1、"一般评估":这类评估一般是在交易双方发生分歧意见或有争议时,求助于评估机构,以解决分歧和争议,使之趋于一致的手段,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是参考性评估,它反映的是某一地域、某一时间点、某一特定物业一般的价值水平。2、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这类评估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持时,对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估,它必须由金融部门指定或委派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一经确定,具备法律效力、形成法律文件、对双方有约束力。这种评估值一般较低。3、"特定评估":这种评估是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买卖
    2023-06-15
    106人看过
  • 房地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离婚时房地产分割遵循原则如下:1、遵循男女平等原则;2、遵循照顾妇女子女利益的原则;3、遵循生活方便的原则;4、遵循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夫妻一方所有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房地产分割方式有哪些房地产分割方式如下:1、夫妻双方都认可房地产的价值,能够就分配方案达成一致的,只需要互补差价;2、夫妻双方不能就房地产分配方案达成协议,不愿放弃房地产所有权的,可以通过竞价取得,即出价高的一方取得房地产;3、夫妻双方都不愿意取得房产的,可以拍卖分割房产,拍卖所得价格由双方平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
    2023-07-05
    460人看过
  • 房子上房是什么意思,房地产类别有哪些
    一、房子上房是什么意思房地产开发中的上房指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证,没有水也没有电的房屋。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为了实现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包括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而从事的土地开发和房屋建设等行为的总称。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每一类拍卖标的都有自己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是与该类标的物的特性相联系的,房地产有以下几个特点:(一)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二)使用的长期性。(三)影响因素多样性。(四)投资大量性。(五)保值增值性。二、房地产的类别有哪些?由于房地产是由土地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构成,对于土地和房屋可以按以下方法分类:(一)根据土地的用途分类: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规定》,城市用地可以分为九类:1、居住用地2、公用设施用地(
    2023-05-02
    498人看过
  • 工地安全事故分类有哪些
    一、工地安全事故分类有哪些工地安全事故的分类通常基于其严重性和影响范围。在建筑施工工程中,安全事故主要可以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这些等级的划分主要是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直接经济损失等因素来确定的: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事故结果极其严重的情况,通常表现为超过30人的死亡,或者重伤人数超过100人,或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一亿元以上。2.重大事故是指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较为严重的情况,例如死亡人数在10到30人之间,或者重伤人数在50到100人之间,或者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到1亿元之间。3.较大事故则是指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相对较轻的情况,如死亡人数在3人到10人之间,或者重伤人数在10人到50人之间,或者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之间。4.一般事故则是指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较为轻微的情况,如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
    2024-07-20
    185人看过
  • 房地产交易纠纷分类
    1、商品房预售纠纷。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利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及时筹集资金投入到房地产开发中去,加速了商品房的流转,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因此,近年来商品房的买卖大多采用预售的方式。但是,当购买者依售房宣传广告、规划设计订立预售合同后,在房屋正式交付使用时,却发现标的与原来的广告宣传不同;或是开发商在预售之后,不能办理产权证;或者是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而发生纠纷。2、单位集资房和已参加房改的公有住房的出售纠纷。根据国务院的房改政策,单位建设的含有职工福利性质的住房基本上已出售归职工所有,不过对这些房屋的上市交易还有一定的限制条件,不允许随意转让。而有些职工在条件好想购买新商品房时,会将房改房出售,但县一级的房改房出售又未制定相关政策,或是有些职工为了逃避交纳税金和出售收益,许多房屋都是私下出售,根本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结果是由于违反了限制性规定,造成了大量买卖行为无效而发生纠纷
    2023-07-05
    409人看过
  • 房产证土地性质分类
    一、房产证土地性质分类房产证土地性质分类如下:1.国家所有住宅;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4.其他经济组织所有住宅,如联营企业房产、股份制企业房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投资建造合伙购买的房产等。二、各种性质土地的使用年限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实践中,由于土地的类型不同,因此法律规定的土地的具体使用年限也是不太一样的,如果是工业用地,则一般为50年,但如果是商用地的话,则通常为40年。
    2023-06-15
    151人看过
  • 房地产工程款的分类
    (一)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二)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一是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二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三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三)结算款,所谓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施工合同价格包括哪些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
    2023-04-10
    205人看过
  • 房地产信托一般分类
    房地产信托业务内容广泛,根据其性质可分为:1。委托业务,如房地产信托存款、房地产信托贷款、房地产信托投资、房地产委托贷款等。;2、代理业务,如发行股票债券、清理债权债务、设计房屋;3、金融租赁、咨询、担保等业务。与银行贷款相比,房地产信托计划的融资具有降低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融资成本、灵活方便募集资金、灵活调整资金利率等优点。由于信托制度的特殊性、灵活性和独特的财产隔离功能和权益重构功能,财产权模式、收益权模式和优先购买权可以进行金融创新,成为最佳融资方式之一。什么是房地产信托房地产信托是房地产开发商借助较权威的信托责任公司的专业理财优势和其运用资金的丰富经验,通过实施信托计划,将多个指定管理的开发项目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然后将信托计划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运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委托人获取安全、稳定的收益。房地产信托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发行股票,由
    2023-08-07
    444人看过
  • 房产继承有期限吗,继承的分类有哪些
    房产继承有期限,一般期限是三年,但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继承的分类包括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代位继承、转继承,以及遗赠。一、房产继承有期限吗房产继承有期限。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为全部继承人共同所有。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二、继承的分类继承的分类有以下这些:1.法定继承。2.遗嘱继承。3.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
    2023-05-29
    215人看过
  • 房地产证券如何分类
    房地产债券是为了筹措房地产资金而发行的借款信用凭证,是证明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发行人取得预期收入和到期收回本金的一种证书。房地产债券的种类繁多,可按不同标准进行分类,其中最主要。最常见的一种是按发行主体的不同分为房地产政府债券、房地产金融债券、房地产企业债券。(1)房地产政府债券指政府为发展房地产业而向社会发行的债券,也称公债。主要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政府机构面向社会发行的债券。目前我国发行的房地产政府债券多为地方政府向社会发行的债券,其目的主要是为创办开发区和为住宅建设筹集资金。如上海市住宅建设债券就是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发行、使用和偿还,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担保的,凡新分配公有新旧住房的住户都要认购住宅建设债券,才能获得住房使用权。不论哪一级政府发行的债券,都是建立在以权力为基础的国家信用之上的债券。政府通过发行房地产债券可以集聚一部分闲散资金,集中用于一些大型的土地开发和住房建设项
    2023-05-01
    327人看过
  • 产假多少天,产假有哪些分类?
    产假多少天,产假有哪些分类?1、国家法定产假多少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2、产假的分类必须享受的休假1.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2
    2023-02-09
    180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写字楼
    词条

    写字楼是指用于商业或办公用途的建筑物,通常位于市中心商业区或开发区,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 写字楼通常具有较高的建筑品质和标准,配备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和设备,适合企业或机构进行办公活动。写字楼通常由开发商或政府投资建设,并根据不同的... 更多>

    #写字楼
    相关咨询
    • 哪类房产时不能分割,不能分割的房产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8
      哪类房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在实践中,不能分割的房产有哪些一、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时不能分割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所以,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
    • 不动产税种类中的房地产税收类型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07
      房地产税收类型: 一、营业税。 二、城市建设维护税。 三、土地增值税。 四、印花税。
    • 房地产用途的类型有哪,有哪些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29
      房地产用途的类型有居住房地产和非居住房地产两大类,其中非居住房地产又可以细分为商业房地产、办公房地产、工业房地产、农业房地产和特殊用途房地产等。
    • 房地产中的价格可以分为哪些种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房地产价格通俗的说就是房价:土地价格+建筑物价格土地财产的价格。房价(房地产价格)是指建筑物连同其占用土地在特定时间段内房产的市场价值,即房价:土地价格+建筑物价格,是房地产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最重要的调节机制。房价的价格定位由多种因素构成。房价可以根据不同分类标准划分:按房地产权益划分的房价类型、按物质实体形态划分的房价类型、按形成方式划分的房价类型和按计价单位划分的房价类型。
    •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种类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06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 1、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指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