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女科长受贿被告上法庭慨叹不能一手遮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4:30:34 59 人看过

11月10日,一名47岁的女子被推上了南宁市青秀区法院的被告席,她被指控的罪名是:在担任某职能部门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办证科长期间,收钱后违反程序为他人办理医师资格证书。

昔日办证科长被控收钱办证

杨某是在2007年7月被立案审查的,当时她的职务是自治区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考试二科科长。在此之前,她曾担任该中心办证科科长。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杨某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曾在2005年上半年、2006年11月及2007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张某、何某等10多人办理医师资格证,一共收受贿赂11.48万元。此外,杨某还在2003至2004年间,违反审批程序、滥用职权为彭某等12人办理医师资格证。

公诉机关认为杨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一起指控了6起受贿事实。

但在法庭上,杨某对其中的5起进行了否认,只承认了一起涉案金额为1万元的事实,行贿人为赖某。她称,经过仔细的回忆,她想起赖某当时应该是办理医师助理证书,她错办成了医师资格证书。事后,赖某很诚恳地送给她1万元钱,她见对方那么有诚意,就收了,但并不知道这是受贿。

至于滥用职权,杨某称也不是事实。她认为自己只是在履行工作职责,所办理的医师资格证书都是按程序办理的,至今仍在合法使用,并没有违法。

辩护律师质疑罪证不合法

针对每一项指控,公诉机关都举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杨某的供述和辩解等几组证据。根据买证人张某等人的说法,他们无法通过正常的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便拿钱找彭某、龙某等有门路的人帮忙办理。彭某、龙某等人则称:他们通过送钱给杨某办得了这些证书,他们和杨某之间是分工合作、一条龙服务,而杨某本人的审讯笔录与这些说法基本一致。

杨某当即反驳说,彭某、龙某等人是在胡说八道,而其他基层的买证人她根本就不认识,更没有收过这些人的钱。她还称,她本人在审讯笔录上的供述也不是事实,当时办案机关连续审讯她三天三夜,期间不许她睡觉,到后来她思维不清,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根本不能代表真实的意思。

杨某的辩护人赵春林律师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合法性提出了质疑。他指出,所有的证人证言和杨某本人的供述笔录,内容都是事先打印好的,日期是后来手写上去的,一些证人前后所作的笔录内容相互矛盾,但证人之间以及证人与被告人之间,均有一些内容完全一致,连标点符号都一样,这明显是电子翻版,这样的笔录不具有真实性。另外,办公机关连续审讯被告人三天三夜,这是变相的刑讯逼供,其供述内容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公诉人认为,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笔录不许打印,这只是办案习惯问题,且都是在询问当时打印的,并不是事先准备好的。另外,他们是在立案后对被告人进行审问的,所有程序都符合法律规定,杨某说三天三夜不睡觉只是她个人的说法,没有依据。

赵春林律师还认为,所谓受贿罪,是指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牟取利益。在公诉机关指控的6起受贿事实中,前4起都是没有收钱的凭据,只是证人单方的说法,最后一起虽有收钱凭据,但证人和被告人杨某均称,这钱不是给杨某个人的,而是办证的评审费;而且案发至今已一年多,这些人的证件并没有被撤销,这说明这些证件是合法办理的,根本谈不上杨某收钱为他人牟利。

对于滥用职权罪,公诉机关引用前述证据加以证明,公认人称这些证据同时说明杨某存在滥用职权的现象,因此没有再作其他笔录。但辩护人认为既然没有再作笔录,那就是没有证据,因为一证两用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

被告人称自己不能一手遮天

由于案件事实较复杂,当天的庭审从上午10时一直持续到下午近6时(中间有1个小时的吃饭时间)。

长达数小时的举证结束后,公诉人发表了辩论意见。公诉机关认为,按照相关规定,医生资格证需要考试合格才能办理。杨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钱财,违反审批程序,为一些没有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办证,使庸医和假医混入医师队伍,在社会上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其后果是十分严重的。根据各项证据,杨某是内外勾结,共同犯罪,性质恶劣,而且她本人的认罪态度不诚恳,应该依法严惩。

杨某在否认犯罪事实时称,她在卫生厅只是一个小小的科长,只是负责报考材料的初审,这些材料还要经过层层审核才能签发,她自己并不能一手遮天。现在这些证件并没有被卫生厅撤销,说明这些证件都是合法办理的,她只是在履行职责。对于她自己承认的那起事实,她解释说,医师资格审核工作任务很艰巨,全区6万多人,工作难免有疏漏,为此卫生厅专门刻了一个审核校对章,用于错漏的纠正。

辩护律师认为,本案中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不合法,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公诉机关指控杨某犯受贿罪有5项事实,不能成立,滥用职权罪没有证据。

在最后陈述时,杨某泣不成声。说起她自己承认收取的那1万元钱,她仍然称当时并不知道收钱是受贿,希望法庭能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

最后,法官宣布,控辩双方的观点法庭均已记录在案,至于证据的合法性问题,待法庭审理后再做认定,并将择日作出宣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4: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广告牌遮光挡风被诉
    俞某购入某市天山支路某处802室房屋时,该房厨房间南墙开有窗户。俞某入住后不久,某房地产公司在该南墙上安装了一块广告牌,将俞某的厨房窗户遮挡住。俞某经数次交涉无果,遂诉至法院,认为某房地产公司安装的广告牌妨碍了其厨房间的通风、采光,要求拆除该广告牌。某房地产公司称,所安装的广告牌是经区工商局核发了广告发布登记证的,且俞某房屋按照原始设计,厨房间是没有窗户的,故不同意拆除广告牌。一审法院认为,某房地产公司安装户外广告牌已经工商部门批准并核发广告登记证,在该登记证未被撤销前,俞某要求拆除的主张难以支持,俞某可通过行政诉讼等途径先要求撤销广告登记证。遂判决对俞某诉请不予支持。俞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某房地产公司安装的广告牌确实影响了俞某厨房间的通风、采光,已构成侵权,某房地产公司安装广告牌是否取得广告登记证不影响对其构成相邻妨碍侵权的认定,遂判决撤销原判,改判某房地产公司拆除安装在俞某厨
    2023-06-10
    274人看过
  • 一两千的纠纷会不会被告上法庭
    一、一两千的纠纷会不会被告上法庭欠款纠纷无论数额大小,只要起诉,法院就会受理。借钱不还起诉流程:1、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2、庭前准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对当事人而言,首先,当您或您单位被起诉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或您单位应当依法应诉,并应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副本,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间内提交相关证据。其次,应
    2023-04-14
    352人看过
  • 合同要求不一致房商被告上法庭
    原告刘女士等17人诉称,2006年11月,凤凰城开发公司与刘女士等17个原告签订了回迁房性质的购房合同及补偿协议,合同中约定了被告所建房屋为地上5层地下1层,总高度为15米。但刘女士等17人在收房时发现,被告所建房屋的地下1层变成了首层,并在应该没有跃层的楼房上加盖了跃层,从外面直观数楼层形成了7层,与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楼层数不符,故将凤凰城开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凤凰城开发公司交付合同中约定的合格房屋。庭审中,被告凤凰城开发公司辩称,原告起诉的事实与理由均不存在,凤凰城开发公司没有违反与刘女士等17人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自愿认购协议书的条款。本案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或购房合同的时间并不是2006年11月,时间大致是2005年、2006年期间。原告以违约起诉被告,但原告并没有指出被告违反了合同中规定的哪一项条款,而且被告向原告交付房屋的位置与合同中约定的楼号单元号是完全一致的,只是原告拒绝收房
    2023-06-10
    80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科科长受贿犯法吗
    犯法。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贪污罪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一、公司给业务员回扣是贿赂罪吗不是的。首先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贿赂罪。有且仅有受贿罪、行贿罪。并没有贿赂罪。受贿罪、行贿罪,均对犯罪主体有要求,要求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被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人。公司给业务员显然主体不符合行贿罪、受贿罪的法律规定。其次,如果公司对业务员给予回扣触犯法律,那么业务员将会构成非国家工人员受贿罪。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
    2023-06-29
    180人看过
  • 广州商行一支行行长受贿逾千万元受审
    银行行长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昨日,因涉嫌受贿1000余万元,原广州商业银行天河支行行长叶志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间,经叶志审核批准,广州商业银行发放贷款2000万元给广东省紫光贸易公司,而此前紫光公司已经借贷的1200万元还未按时偿还。叶志利用职权与紫光公司的经理梁某私下达成约定,紫光公司除了向银行支付法定的利息,还应给予叶志本人1.1分的月息,共计约1000万元作为“好处费”。叶志为了“安全地”收受赃款,让外甥李某注册成立了丽都公司,并多次与梁某电话商议,指使梁某将紫光公司拥有50%股权的的广州市龙洞的一块地转交给丽都公司,紫光公司再出资向丽都公司购买这块本来属于自己的地。叶志通过这种方式收受了“好处费”共计1238万元。两新基获批在法庭辩论中,叶志对检方提交的证据和指证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其律师表示,叶志的行为虽触犯了法律,属于犯罪行为,但不应以受贿罪
    2023-04-24
    149人看过
  • 开发商延迟交房被告上法庭每迟一天赔偿一百元
    业主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全部房款之后,开发商却因工程进展缓慢延迟82天交房。日前,重庆北碚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每天支付业主100元违约金,共计8200元。重庆市民卢巧巧在北碚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总房价为20余万元。双方于2004年12月5日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并约定开发商必须在2005年5月1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商品房交付给卢使用,如果延期一天则按已付房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进行支付。合同签订后,卢巧巧按约支付了全部房款,但该房地产公司却到2005年7月23日才把房子交付给卢,比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延迟了82天。卢巧巧随即到法院起诉并获胜诉。
    2023-04-22
    51人看过
  • 长期拖欠网贷能被告上法庭吗
    一、长期拖欠网贷能被告上法庭吗?长期拖欠网贷的有可能被告上法庭,对网贷逾期纠纷,只要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长期拖欠网贷被告上法庭怎么办?1、全额还款。有条件的情况下,要把网贷逾期的滞纳金以及相应的利息还上;2、和网贷协商和解。确实没有还款能力,可以把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网贷负责人员说清楚;3、配合诉讼。没有钱还,和网贷机构也没有达成和解,等待的只有诉讼了。三、长期拖欠网贷起诉后法庭辩论流程有哪些?(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四、长期拖欠网贷还能办理信用卡吗?长期拖欠网贷的话不能再办理信用卡,办理信用卡的基本条件是:1、申请人年龄要达到
    2023-04-18
    496人看过
  • 受贿一般多长时间法院就不受理了
    一、受贿一般多长时间法院就不受理了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根据
    2023-03-23
    214人看过
  • 恩施经贸局一科长借买卖土地受贿30万
    近日,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重大受贿案,依法判处被告人谭某处有期徒刑10年。依法追缴谭某受贿所得的人民币30万元。审理查明,2002年初,向某在联系购买原恩施市经贸局管理下属的恩施市塑料一厂的一宗约1600平方米的土地过程中,与时任该局法规与审计科科长的被告人谭某相识,并约定共同合作开发该宗土地。同年4月,原恩施市经贸局以下属单位原恩施市经贸系统国有资产营运管理中心的名义,将该宗土地转让给向某,并指派谭某处理向某与该宗土地涉及的职工集资建房、拆迁还建等工作。谭某利用职务之便,未实际出资,而以其连襟李某某的名义,与向某、郜某某签订合作开发该宗土地的协议。自2002年以来,谭某以“利润”的名义,先后多次从向某处分得人民币共计30万元。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北频道老梁的儿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自此产生精神障碍,行为难以自控。2009年9月的一天,老梁无缘无故将路径其家门口的小于用水果刀扎伤,
    2023-06-11
    418人看过
  • 照片被用于妇科医疗广告《亮剑》女一号讨要肖像费
    中国法院网讯4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北京润星堂演出经纪有限公司演员童蕾状告现代艺术杂志社、上海万豪医院侵犯其肖像权一案。原告童蕾系北京润星堂演出经纪有限公司演员,曾出演《亮剑》等影视剧,在公众中享有较为广泛的知名度。原告诉称,2005年下半年,原告发现第一被告未经原告允许,擅自在其杂志第88、89页第二被告广告中使用原告照片,进行广告宣传。而且宣传的是妇科疾病医疗广告,误导读者认为原告曾患有其所描述的妇科疾病。第一、第二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并借此非法获取巨大的广告收益和销售收益,影响了原告的同类广告商业合作,给原告造成了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损害,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原告人民币10万元。第一被告辨称,原告所提供证据照片不能证明系童蕾本人照片。但在质证时被告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这个观点。其次,第一被告认为,做广告的主题是上海万豪医院,
    2023-04-24
    150人看过
  • 涉嫌受贿的科科长被检察院批捕审查
    犯法。检察院批捕科科长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利用职务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的便利条件。索取他人财物,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构成受贿罪。检察院批捕了就一定有罪吗批捕只是有重大的犯罪嫌疑,要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
    2023-07-06
    351人看过
  • 上海一市民骗房产被老母告上法庭
    上海市民张某为了拥有一张房产证进行抵押贷款,不惜连哄带骗地将八旬老母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这位母亲将女儿告上法庭,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冒用母亲名义与自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003年2月,张某做生意手头紧张,听人讲拿房产证可以到银行抵押贷款。张某于是来到母亲吴老太太处欺骗她说,母亲的单位要为退休老人发补助费,办手续需要母亲的房产证、户口本和身份证。吴老太太将这些证件全部交给了张某。拿到这些证件后,张某用老太太的名义与自己签订了一个房地产买卖合同。张某在自己起草的合同中明确写到她自己购买母亲的房屋,支付房款15.5万元。利用这份合同和老太太的各种证件,张某到房产中心将母亲的房产证上的名字变更为自己的名字。用这张房产证,张某向银行借到10万元贷款。2003年9月,吴老太太向张某催要被拿走的房地产权证,却发现房屋的权利人已经变为张某。2004年2月12日,吴老太太向
    2023-06-10
    500人看过
  •  被告上法庭,我手头儿钱不够用
    这段文字描述了申请强制执行时,如果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程序将终止,但有财产可供执行时,程序将恢复执行。同时,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扣押、冻结、划拨、变价,但是这些操作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简而言之,这段文字阐述了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程序和人民法院的权限。如果申请强制执行,若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程序将终止。如果有财产,程序将恢复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被申请强制执行,如何应对?被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应采取积极措施应对。首先,应该了解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必须提供具体的证据和申请理由。如果申请被驳回或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则其申
    2023-08-30
    76人看过
  • 被告人一审不认受贿罪会有什么后果?
    受贿罪一审不认罪,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构成受贿罪的,法院依法判决。1、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法院会如何量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3-07-03
    10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受贿罪被告人能否在法庭上自己辩护?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4
      可以,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自己为自己所作的辩护。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重要方式,它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无论是在侦查阶段,或者是在起诉、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自行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分阶段只能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起诉、审判阶段也都有权自行辩护。自行辩护是目前我国犯罪嫌
    • 一个朋友被前女友无故告上法庭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9
      没有理由的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或者会审理后驳回诉讼请求。
    • 多少天开庭?被告一直不出庭能强行判决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5
      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具体哪天开庭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择定.被告如无正当理由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宣审理。
    • 同一个,能不能给原告,被告同时在法庭作证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只能给一方出庭做证,实际上就是给当事双双提供证据、或者事情的什么
    • 离婚传票一般多长时间能到被告手上?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7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