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合伙公司有什么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7:50:42 243 人看过

一、特征

(1)生命有限。

合伙公司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公司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公司的解散以及新合伙公司的成立。

(2)责任无限。

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公司的责任,合伙公司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公司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有限责任合伙公司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3)相互代理。

合伙公司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公司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

(4)财产共有。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仅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5)利益共享。

合伙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优势劣势

1、优势:

①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公司可以从众多的合伙人处筹集资本,合伙人共同偿还债务,减少了银行贷款的风险,使企业的筹资能力有所提高;

②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公司能够让更多投资者发挥优势互补的作用,比如技术、知识产权、土地和资本的合作,并且投资者更多,事关自己切身利益,大家共同出力谋划,集思广益,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③与一般公司相比较,由于合伙公司中至少有一个负无限责任,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更大保护,理论上来讲,在这种无限责任的压力下,更能提升企业信誉;

④与一般公司相比较,理论上来讲,合伙公司盈利更多,因为合伙公司交的是个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这也是其高风险成本的收益;

2、劣势:

①由于合伙公司的无限连带责任,对合伙人不是十分了解的人一般不敢入伙;就算以有限责任人的身份入伙,由于有限责任人不能参与事务管理,这就产生有限责任人对无限责任人的担心,怕他不全心全意的干,而无限责任人在分红时,觉得所有经营都是自己在做,有限责任人就凭一点资本投入就坐收盈利,又会感到委屈。因此,合伙公司是很难做大做强的;

②虽说连带责任在理论上来讲有利于保护债权人,但在现实生活中操作起来往往不然。如果一个合伙人有能力还清整个企业的债务,而其他合伙人连还清自己那份的能力都没有时,按连带责任来讲,这个有能力的合伙人应该还清企业所欠所有债务。但是,他如果这样做了,再去找其他合伙人要回自己垫付的债款就麻烦了,因此,他不会这样独立承当所有债款的,还有可能连自己的那一份都等大家一起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1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法律特征的比较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根本性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此外,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的典型形式,拥有科学化的体系和制度,这也是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区别之一。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根本性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体现在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另外,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的典型的形式,对企业的管理有科学化的体系和制度,这也是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区别之一。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与公司治理的区别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是两种不同的商业组织形式,虽然它们在法律上具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它们也存在许多区别。其中最明显的区别在于投资人与公司治理方面。
    2023-08-21
    345人看过
  • 公司法15条合伙开公司的限制是什么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一、合伙人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有限
    2023-03-23
    288人看过
  • 股份公司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及特征
    股份公司同有限责任公司有以下方面的区别:成立条件、募集方式、股份转让难易程度、股权证明形等。特征如下:1、股份公司具有股东广泛性、资合性、股东责任有限性、股份公开、自由性、公开性等特征;2、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任何兼资合、筹集资金的封闭性、组织机构筒化、股权转让严格性等特征。一、股权转让纠纷应该如何处理股权转让纠纷的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处理。一、股权转让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2、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3、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条件如下:1、股东之间转让出资的条件,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2、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条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出资,不购买转让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权优先购买出资。三、股权是有
    2023-06-28
    500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特征有什么区别
    股份公司同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成立条件、募集方式、股份转让难易程度、股权证明形等方面的区别。特征主要包括:1、股份公司具有股东广泛性、资合性、股东责任有限性、股份公开、自由性、公开性等特征;2、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任何兼资合、筹集资金的封闭性、组织机构筒化、股权转让严格性等特征。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一、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1、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七个区别:(1)设立要求不同;(2)风险承担主体不同;(3)治理结构不同;(4)份额或股权转让不同;(5)新增合伙人或股东方式不同;(6)利润分配不同;(7)税务承担不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023-07-28
    218人看过
  • 分公司的特点:与总公司相比,分公司具有哪些独特特征?
    和总公司相比分公司有如下特征: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合同都是由总公司来签署吗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合同并非都是由总公司来签署的,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可以签订合同,只要符合法律程序就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
    2023-07-22
    198人看过
  • 有限合伙公司有公司章程吗
    合伙公司没有公司章程,合伙企业需要合伙人拟定合伙协议,确定相关内容,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一、退出合伙企业时,公司可能有哪些情形?退出合伙企业时,公司可能有以下三种情形:1、公司盈利,可以根据投资和年度固定回报退还股东的股份,也可以估值公司股价并退还相应的股份比例;2、公司持平,这种情况处理相对简单,可以按原股份退还;3、公司损失,对方可以承担相应的损失。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合伙人是能否退还本金,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本金可以退还的,应当按照协议执行。合伙公司退还本金需要满足相应的法律要求。例如,需要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退货前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方可退还。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退还合伙企业。根据协议,本金未按合伙资金现有价值返还。二、合伙企业事务如何去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以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为原则。在这个原则基础上,合伙人可以协商选择具体的事
    2023-02-26
    481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人与公司法人的法律特征及其差异
    合伙办公司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是:1.概念不同,法人代表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2.产生的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3.组成的人数不同,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年龄限制吗1.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必须是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法人组织内部成员;3.必须是从事法人业务活动的人;4.必须是执行机构的主要负责人;5.必须经法律和法人组织章程规定的程序产生并依法登记注册。但是,已经担任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者,原则上不得再担任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2023-07-24
    230人看过
  • 分公司有什么特征,分公司注册地址在哪里
    一、分公司主要特征如下: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二、分公司注册地址在哪里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办公楼,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楼进行注册。公司注册地址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办事机构所在地,即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和处理公司事务的公司机构所在地。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司来说,公司的办事机构往往有多处,考虑到公司地址的上述意义,我国法律明确规
    2023-06-23
    419人看过
  • 公司法人有名誉权吗以及公司法人名誉权具有什么特征?
    一、公司法人有名誉权吗?公司法人是有名誉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法人的名誉表示社会的信誉,这种信誉是法人在比较长的时间内,在它的整个活动中逐步形成的,特别是企业法人的名誉,反映了社会对它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表现的总的评价。法人的名誉往往对其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发生重大的影响,因此要注重名誉权的保护问题。二、公司法人名誉权具有什么特征公司法人名誉权具有以下特征:1.内容以经营形象为主。2.与财产利益紧密相联。3.法人名誉权被侵害的方式以虚假宣传为主。4.法人名誉损害后果不存在精神痛苦。法人名誉损害的后果是造成法人社会评价降低,但不可能使法人自身产生精神痛苦,不同于公民名誉的损害是常常造成受害人精神痛苦和心灵创伤。三、公司法人名誉权的内容公司法
    2023-06-25
    459人看过
  •  公司的法律特征:股份有限公司的概述
    本文介绍了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知识。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企业法人,股东的责任范围以其持有的股份为限。发起人人数范围和资格也有限制,根据《公司法》规定,发起人人数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并且其中半数以上应当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企业法人,股东的责任范围以其持有的股份为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范围和资格均有限制。《公司法》规定发起人人数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并且其中半数以上应当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起 人 数 的 范 围 限 制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最低限额为二人。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资格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数的范围限制为二人。总之,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法律实体,其股东的责任范围和发起人的资格都受到法律限制。根据《公司法》的规
    2023-09-02
    337人看过
  • 合伙人公司有没有法人
    合伙企业没有法人代表。合伙企业和一般的公司存在区别。公司法人代表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而合伙企业代表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委托部分合伙人执行事务而不参加执行的合伙人外,每一个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外部都有权代表合伙企业。一、公司跟个人是否存在合作关系公司跟个人存在合作关系。个人合伙对内需承担的责任:1、出资违约责任。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2、擅自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赔偿责任。3、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赔偿责任。4、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及不得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义务的赔偿责任。5、执行合伙事务中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赔偿责任。二、有限合伙的法人是谁有限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有限合伙
    2023-02-24
    436人看过
  • 公司法人是做什么的,有怎样的特征
    法人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组织,其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它不同于自然人,不以生命存在为特征,而是由个人联合、集体联合或者个人与集体联合而建立起来的社会组织体,这是它和自然人的根本区别。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特征有哪些1.公司已合法取得法人资格。只有这种依法设立的公司法人才能成为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作用对象,也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与法人瑕疵设立的责任制度相区别的基本依据。也只有这样的公司,股东才享有公司的独立人格,其人格才有滥用的可能,才有适用公司人格否认的必要。2.公司的股东滥用了公司人格。股东滥用了公司制度中的一些特权,如
    2023-07-24
    132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
    说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另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合伙企业,主要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的,公司法当然地适用于公司的成立、变更、解散等。现具体从投资主体、资本制度、组织形式、股东责任等对两者方面进行比较。一、投资主体之比较。公司法所指的投资主体应该包括除上述所提及的中国组织,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还包括外国的组织和非中国公民的自然人。公司法所规范调整的投资主体是广义上的投资者,没有国界之分。因为企业法是特别法,那么它所规范调整的投资主体可能是公司法所规范或调整的一部分。合伙人企业是指依照中国的有关法律由合伙人投资的企业,。东道国提供的土地、厂房、及其他基础设施、部分原材料等,按商定价格收汇,不参与投资。所以我们认为,合伙人企业法所调整或规范的投资对象是合伙人,不包括中国的投资者,也不包括外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二、资本金制度之比较。资本金制度也可以叫作注册资本制度,它指注
    2023-04-01
    119人看过
  • 什么是公司章程的特征?
    公司章程的特征主要包括:1、自治性;2、公示性;3、内容法定性,即公司章程应载明的事项由法律强制规定;4、真实性,即公司章程载明的内容,必须真实存在;5、公司章程的其他特征。一、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法律对于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上的规定主要是指,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而所谓证据的真实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现存在。对于证据特征的规定还要求,真实性也叫做证据的客观性或者确实性证据的真实性,是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二、隐名股东是直接有表决权吗隐名股东不是直接有表决权。但隐名股东可以代表显名股东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大会具有很强的程序性和稳定性,若在召开股东大会时未公布隐名股东的法律关系,会导致股东大会人员不确定,甚至股东大会难以召开,不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隐名股东未
    2023-04-01
    24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公司,公司的具体特征有哪些?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具体特征有哪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公司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社团法人。公司按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所负的责任分为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等。《公司法》规定,我国公司是指依照该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具体特征有: (1)必须依法设立。即按照《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方式和程序设立。 (2)以营利为目的。《公司法》规定,公司“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这是公司区别
    • 什么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有何法律特征?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3
      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因此,上市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性,即股东人数的广泛性、公司股份的均等性、股份发行和转让的公开性和自由性、股东责任的有限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等。 (二)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和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市公司的股票必须在证券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
    • 合伙人公司公司法的规定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0
      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 分公司合伙协议有效吗? 有些什么特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3
      无效,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 公司法关于普通合伙人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对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8
      哪些法人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若是普通合伙合伙人,法律是禁止性规定《合伙法》第三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同时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此条规定限制了公司成为普通合伙人的资格。另外合伙法第五十五条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