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居住权的定义有哪些规定,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9:20:31 418 人看过

一、民法典的居住权的定义有哪些规定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之一,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民法典农村社区房子居住权多少年,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农村社区房子居住权多少年民法典规定,居住权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设立居住权时要签订合同,并且在合同载明居住权期限。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
    2023-04-19
    404人看过
  •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规定详解
    规定: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为满足生活的需要,保障老年生活的需要,对他人的住宅可以申请居住权,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可排除房屋所有人或第三人享有的房屋使用权,居住权申请后,只能作为居住使用。居住权可以通过书面合同设定,但以登记为权利设立的要件,也可以以遗嘱设定。民法典中户口落户是否有居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用益物权,需要通过签订居住权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来设立,并不是户口落户就有了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民法典》第159条居住人有权
    2023-07-01
    492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了儿媳要赡,关于赡养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规定了儿媳要赡养公婆吗1.法律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有赡养义务。儿媳、女婿不属于法定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的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2.但法律规定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3.我国现行的法律仅规定了子女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作为赡养人的赡养义务,赡养人的配偶不是法定的赡养人。二、关于赡养的相关法律规定1.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2.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3.生活上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
    2023-06-17
    322人看过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处理民事纠纷的相关规定有哪一些
    对待当事人要态度和蔼,让当事人对你有一种亲近感,让当事人打消对你的顾虑,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当事人才会跟你说实话。立案时就要了解当事人的诉求,以聊天的方式了解当事人情况,摸清当事人的心理,了解当事人想什么,要做什么,做到知己知彼,占据主动,调解时才知道该从何处入手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但在立案中说话不能太随意,热情接待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当事人急你一定不能急,适当控制当事人的情绪,有理有序开展工作。在立案时就要进行调解说理,为调解工作打下伏笔。如果立案工作做得好,调解工作就顺畅多了。《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
    2023-07-21
    146人看过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
    2023-06-19
    334人看过
  • 民法典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规定,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规定民法典对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没有作出规定。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如果公司股东没有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
    2023-04-18
    471人看过
  • 法律对公民身体权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国法律对公民身体权的保护规定:1、任何民事主体不得随意侵害公民身体权;2、允许侵害身体权适用抚慰金制度;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4、公民被侵害后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一、给别人公布他人相片违法吗?未经同意发别人照片是违法的。只有用于商业目的或者进行毁损、破坏、辱骂等人身攻击的,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即犯法。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二、健康权与身体权的区别是什么健康权与身体权的区别是:1、身体权利是指公民的全部身体和身体的有机成分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健康权是人身权中具体的物质人格权,是指人的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2、身体权利保护身体的完整性,具有精神权利的性
    2023-03-22
    133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行为有效力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行为有效力吗民法典规定,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机构撤销的民事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
    2023-04-19
    397人看过
  • 民法典中,父母子女的义务是相互的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中,父母子女的义务是相互的吗民法典规定,父母和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的,父母要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而子女要承担赡养老年父母的责任。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子女相互继承权】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零七
    2023-04-19
    484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规定的典型合同有哪些
    一、民法典规定规定的典型合同有哪些民法典规定规定的典型合同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名称和规则的合同。二、合同成立的作用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的基础,具有重要的作用:1.合同的成立旨在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合同成立是合同订立过程的成功结果。如果合同不成立,合同订立失败,不发生具体合同,也就无所谓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问题。2.合同的成立是认定合同效力的前提条件。只有成立的合同才会发生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如果合同没有成立,当然也就谈不上合同的效力。3.合同的成立是区分合同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致使合同不成立即订约
    2023-04-27
    294人看过
  • 法律规定律师收费标准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一、办理刑事案件(一)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实行分诉讼阶段计件收费。1、侦查阶段800--5000元件2、起诉阶段800--5000元件3、一审阶段1600--15000元件4、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案件1000--10000元件5、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件1000--5000元件(二)作为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收费。(三)办理案情特别复杂,影响特别重大的刑事案件,可以在本条第(一)项规定标准数额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本条第(一)项规定的5倍。二、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一)律师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6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1000--60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争议标的收费标准50,000元以下免收50,001至100,000元1.5%--5%1
    2023-02-25
    74人看过
  • 典型合同的定义和民法典中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上规定的典型合同有以下这些: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3、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4、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5、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6、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7、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8、保理合同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
    2023-07-11
    130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合同可撤销的规定是怎样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关于合同可撤销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以欺诈手段实施、受第三人欺诈、胁迫等手段签下的合同。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
    2023-04-19
    432人看过
  • 农村房产继承的相关法律是哪些民法典规定?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要先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市值进行评估。接着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当事人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房屋面积测绘并领测绘成果或附图,方便办产权登记手续。最后当事人要带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民法典出台亲戚如何继承1.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在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2.同一继承人所分得继承财产一般应当均等,但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3.此外,对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扶养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而对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4.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
    2023-07-01
    348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民法典中确权居住权是否有时效,有哪些相关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16
      我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确权居住权是具有诉讼时效的,该诉讼时效一般长达六个月。《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能取消居住权,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18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一致能取消居住权。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双方解除合同后可以依法取消居住权。
    • 法律规定哪些人可以监视居住,有哪些相关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8
      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可以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 民法典是否承认居住权,有哪些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21
      民法典承认居住权。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
    • 民法典中规定的违约责任有哪些,有哪些相关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8
      《民法典》中规定的违约责任有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法律规定,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是不能够同时适用的。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过分高于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