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居住权能继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3 15:13:46 232 人看过

一、终身居住权能继承吗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继承人要继承债务吗

继承人要继承债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对前述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同居关系有继承权吗

如果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将财产分配给同居人的,同居人就有继承权,如果是法定继承的,同居关系不会形成继承关系,没有继承权。如果两人只是同居,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就不构成夫妻关系,也不是彼此的配偶,双方对彼此的遗产也就没有继承权。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享有法定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n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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