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权人死亡土地承包权归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3 10:10:39 216 人看过

一、土地承包权人死亡土地承包权归谁

在法律规定中,我们清楚地看到以下几点:

首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补偿费享有所有权;

其次是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则属于它们的所有者;

最后,关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问题,如果需要安置的人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安顿,安置补助费就将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然后由后者进行管理与运用。

此外,当涉及到土地转换时,原有的承包权及其相应的义务亦会随之交换,在此类情况下,当事人有权提出重新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在这个意义上说,谁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这片土地所补偿的利益就应归属于谁。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土地承包权可以互换吗

土地承包权可以互换,但是互换双方调换的土地必须属于一个集体经济组,否则互换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行为。

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土地承包权人死亡土地承包权归谁”,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n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07: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承包权由谁认定
    一、土地承包权由谁认定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认定的依据是承包合同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的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第二十三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四条,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哪些(1)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
    2023-05-06
    374人看过
  • 农村土地人死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归谁,农村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到期
    农村土地人死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归其他家庭成员,一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都是为农户,农户可以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使用权到期是需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为准。一、农村土地人死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归谁农村土地人死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归其他家庭成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农村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到期农村土地使用权年限依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为准。农村的土地目前实行的是三权分置的策略,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经营权三者分离,其中耕地为三十年,草地和林地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
    2023-06-05
    94人看过
  • 2025年土地承包到期土地归谁管
    在中国农村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期届满之后,该村集体将有权重新安排土地的承包事宜,并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承包方签署新的承包协议。在此过程中,作为发包方的村庄社区需要制定详细的分配方案,随后提交给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充分的议事和最终决策。通常来说,村庄社区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包时具备该集体成员身份的人员为基础,对土地进行合理的均等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2024-04-29
    375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期满土地附着物归谁
    一、土地承包期满土地附着物归谁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话是属于实际的所有权人。原则上收益归原土地承包者享有承包地到期时,地上附着物归承包人所有,如果承包人没有让土地抛荒或不善于经营这些情况,具有法定优先承包权!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守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怎么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七)
    2023-05-06
    137人看过
  • 去世后土地承包权谁继承
    一、去世后土地承包权谁继承“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同时,《农业法》亦规定:承包人以个人名义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荒地、果园、茶园、桑园等)、山岭、草原、滩涂,水面及集体所有的畜禽、水利设施、农机具等,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承包合同由继承人继续履行,直至承包合同到期。为保护集体资产和促进生产发展,对技术要求较高的专业性承包项目,如第一顺序继承(配偶、父母、子女)中只有不满16周岁的子女,或者只有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集体可收回承包项目,重新公开发包。但死者“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由发包方或承接承包合同者给予合理补偿,其补偿作为遗产依法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耕地。该法第三十条规定
    2023-05-06
    326人看过
  • 承包土地的所有权人是谁
    一、承包土地的所有权人是谁对于农民承包土地所有权归谁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土地不存在所有权问题,因为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并不是个人,承包权不能继承。二、土地所有权人是谁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统一和唯一的主体。《土地管理法》第8条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主要是耕地及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还包括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土地。至于法律没有规定为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土地,则属于国家所有。三、承包的土地被占了应该怎么补偿承包的土地被占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
    2023-05-06
    475人看过
  • 没有继承人死亡后土地归谁
    没有继承人死亡后,土地归国家所有,土地为集体所有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根据《民法典》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一、无人继承的是否归国家抚养?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确定后,应按以下顺序处理:1、首先应酌情分给那些没有继承权但依靠被继承人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适当的遗产。2、其次,清除被继承人的债务。3、最后,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一般情况下应收归国有,若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则该遗产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二、死了财产没人继承怎么办啊?人死了财产没人继承的,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其遗产归集体所有;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是个体劳动者,原则上财产收归国有,用于公益事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无业城镇居
    2023-02-27
    295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土地的承包权归谁?
    农村家庭承包集体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给被征收土地的家庭承包户。一、关于征地补偿款的法律规定土地征收是一类国家进行相关建设或使用的一类行为,相关的被征收者可以得到我国的相关补偿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三部分。其中,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土地所有人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征收所进行的物质补偿,补偿对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对承包地上的生长物的补偿,是对被征地农户财产损失的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而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承包人的土地投入和收益损失给予的补偿费用,体现的是补偿性特征。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它体现的是补助性特征。二、土地承包最长可以承包多久? ?土地承包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集
    2023-03-29
    176人看过
  • 土地确权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拆迁补偿分割纠纷案由怎么确定?(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1、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3-14
    120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后承包人的权利,土地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一、土地承包后承包人的权利土地承包后承包人的权利有: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4.转让承包经营权。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二、土地承包合同书怎么写土地承包合同书中应写明的内容有: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地的用途;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
    2022-05-29
    68人看过
  • 亡如何确权土地承包经
    一、亡如何确权土地承包经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没有承包合同的土地的确权方式主要有:1、承包方对承包关系无异议的,应以代签的承包合同为依据,查实承包农户土地承包关系信息,依据查实后的土地承包信息,补签土地承包合同,补发承包经营权证书,补充完善承包经营权登记备案手续。注意:农户不签土地承包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因缺乏有效的法律证据,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2、有异议的,应提交村民会议审议,采取民主协商、村民自决的方式,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农户家庭土地承包关系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2023-04-30
    216人看过
  • 土地承包人死亡该怎么办
    一、土地承包人死亡该怎么办在土地承包人遭遇不幸去世的情况下,关于其承包的土地如何处置,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通常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1.若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去世,其继承人依法有权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是因为该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法律规定应当予以保护的范围,旨在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定。2.农村土地承包分为两种方式:一为家庭承包方式,另一种为其他方式。(1)对于家庭承包地,其经营权本身不能继承,但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以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2)而对于家庭承包的林地经营权,则可以继承至承包期满,期满发包方收回。(3)对于以其他方式(如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样可以继承至承包期满,期满发包方收回。二、土地承包人死亡后的纠纷处理当土地承包人死亡后,若涉及到土地纠纷,应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
    2024-08-03
    478人看过
  • 征地补偿归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吗?
    一、征地补偿归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吗?征地补偿归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因为如果是属于征收基地所拥有的土地的话,那么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承包地被依法征用的,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该部分土地补偿费。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标准是什么?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是土地所有权价值的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地补偿标准应当与土地所有权遵循同样的原则,以实现对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的公平保护。目前,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偿采用区片综合价或者年产值标准,今后则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
    2024-02-11
    474人看过
  • 土地承包人死亡后继承人如何继承
    一、土地承包人死亡后继承人如何继承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个人所有,而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因此,当土地承包人去世后,其承包权是否能够被继承人继承,成为许多农民朋友关注的焦点。1.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家庭而非个人。(1)这意味着,尽管户主作为承包方的代表与村集体确定了承包关系,但土地经营权在家庭内部的分配和继承,村集体并不会加以干涉。(2)家长作为家庭的代表,有权决定土地经营权的分配和继承方式。2.这并不意味着任何情况下承包权都可以被继承。(1)如果承包人无子女,他无法将土地让其他人继承,集体也不会对其进行确权登记。(2)这是因为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农村人口变化的复杂性,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遵循“死不必退、生不会补”的原则。3.在土地确权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会按照家长的意愿更换土地承包权。这意味着,如果家庭内部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有明确的意愿和安排,那
    2024-07-30
    25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土地转包手续后承包权归谁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05
      土地转包后承包权归谁? 土地转包后承包权归承包方所有,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 在承包方与第三者确定转包关系后,承包方与发包方依据土地承包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转包不是土地所有权的转让,只是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为了鼓励土地集中,实行土
    • 土地承包权死亡的内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0
      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就是说,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不论家庭内还有几个人都全额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户主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 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户主死亡孩子归谁?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31
      农村土地,户主以及家人全部死亡,此土地应由村收回,归集体土地。
    • 老人去世后土地承包权归谁所有, 父母去世后土地承包权应该归谁所有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28
      没有。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以户(户口簿)为单位分给本村农民承包的。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已单独立户的子女,应该分有承包地或已经不是该村村民了,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
    • 承包土地经过土地证复垦后土地使用权归谁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9
      《根据土地法》规定,开荒地的使用权归开荒人,谁先开荒谁有使用权,但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如果拥有使用权,可以补办承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