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17:12:48 59 人看过

档案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正式工以招工时间为准;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按照《关于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考入大学毕业分配后参加工作时间如何确定问题的函》规定,其参加工作时间,应从毕业分配工作后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会有档案吗

劳动仲裁记录不会归入劳动者人事档案,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立卷归档。

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仲裁案卷分正卷和副卷装订。

副卷包括:立案审批表、延期审理审批表、中止审理审批表、调查提纲、阅卷笔录、会议笔录、评议记录、结案审批表等。

正卷包括:仲裁申请书、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答辩书、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调查证据、勘验笔录、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委托鉴定材料、开庭通知、庭审笔录、延期通知书、撤回仲裁申请书、调解书、裁决书、决定书、案件移送函、送达回证等。

对案卷正卷材料,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依法查阅、复制。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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