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处理子女探视权问题应遵循什么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9 14:51:52 196 人看过

一、自动取得原则。

只要直接抚养权一确定,探望权也同时成立,非直接抚养一方的父或母取得探望权。

二、主体特定原则。

主体特定原则即行使探望权的主体只能是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在特殊条件下,可以是其近亲属。

三、协议优先原则。

按照协议优先原则,父母应该通过协商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0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离婚后,如何遵循民法典对子女探视权的规定
    一、离婚后,如何遵循民法典对子女探视权的规定离婚后,如下遵循民法典对子女探视权的规定: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子女探望权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探视权申请执行后多久才执行申请探视权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可以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
    2023-08-20
    488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行为人在处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的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有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他人信息的,应当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公开处理信息;并应当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什么原则1.主流的民事主体判断标准认为,民事主体的本质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的存在;二是国家法律的确认。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是民事主体存在的决定性因素;国家以法律形式加以确认,也是其存在所不可缺少的条件。2.在商品交换中逐渐形成的平等的人格和地位,是产生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而在商品交换和其他民事活动中,享有充分的财产自主权是民事主体成立的必要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
    2023-08-13
    223人看过
  • 人民法院解释行政规章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汉密尔顿的论述值得参考:“法官在互相矛盾的两种法律中作出司法裁决可举一常见之事为例。时常有两种在整体上或部分上互相矛盾的法律存在,且均无在某种情况下撤销或失效的规定。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有澄清之责。法院如能设法加以调和,从法理上考虑自应予以调和一致;如不能做到此点,则有必要选用其一。”具体讲:(一)解释穷尽原则1、效力解释优先。即首先要与上位法进行比较,看是否可能“在某种情况下撤销或失效”。这是法制统一的要求,是处理审判规范冲突的法理规则,也为立法法等法律明确规定。2、穷尽一切解释方法,尽量使规章有效而且不矛盾,也就是“调和一致”。人民法院应运用一切必要的解释方法,特别是系统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解释等方法,尽最大努力求得字面上不一致或单纯文理解释不一致的行政规章实质上一致的结论,以维护规章的安定性并以此尊重行政机关的权威,严防僭越行政权。3、如果得出的结论大谬不经,或有违公共利益,或不正当地
    2023-04-22
    441人看过
  • 民事权利行使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民事权利行使应当遵循的原则民事权利行使应当遵循如下原则:1.自由行使原则。权利行使是权利人的自由,自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决定,他人不得干涉。2.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权利人应依权利的目的正当行使权利,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二、民事权利的特征民事权利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平等性。每个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职业、地位等,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2.连续性。公民的民事权利从其出生至其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从其成立至其消灭,自始至终都享有法定的民事权利。3.真实性。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强大的物质基础,使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得以保障。三、民事权利的类型民事权利的类型有: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
    2023-07-17
    223人看过
  • 处理扣押的财产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法律咨询:行政机关处理查封扣押财产应遵循哪些原则?律师答复:第一,及时查明事实,在法定的查封、扣押期限内作出决定。行政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和采取查封、拘留强制措施有两个期限。一是办案期限,二是查封拘留期限。根据本法规定,查封、拘留的期限一般为三十日,经批准可以延长至六十日。行政机关应当在查封拘留期限内,尽可能作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决定。逾期不作决定的,依法解除查封、拘留。二是对违法事实清楚的,依法应当没收的违法财产予以没收。三是依法应当销毁的违法财产。第四,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扣押的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等,应当作出解除扣押的决定,并立即返还财物。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二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扩大查封、拘留范围;(二)利用、破坏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财产;(
    2023-05-08
    219人看过
  • 债权清理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一、债权清理的原则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财务负责债权的管理工作。经营部门负责债权的经营工作,由其负责对现有债权实行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资产,依法收回外欠资金。二、债权清理的措施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4、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5、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6、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物资、股权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防止侵占、挪
    2023-12-12
    105人看过
  • 行使代理权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行使代理权应遵循以下原则代理权的行使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实现被代理人所希望的利益而完成代理事务的一切活动。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代理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由于代理人行为的法律后果最终是由被代理人承担,因此,作为代理人应当勤勉工作,谨慎、认真地进行代理活动,尽可能维护好被代理人的利益,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二)代理人必须亲自完成代理事务。代理关系的形成包含着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信任或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特殊身份关系。代理人是否亲自履行代理职责,完成代理事务,与被代理人的利益有重大关系。因此,原则上不得转委托,只有出现特殊的法律允许的例外情况时,代理人可以转委托他人。(三)必须履行报告义务。这主要是指委托代理,特别是在商务代理中,代理人应将处理代理事务的一切重要情况向被代理人报
    2022-04-16
    473人看过
  • 探望权的行使行使探望权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行使探望权应遵循的原则: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行使探视权时,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探视方与他人同居行使探望权时能否带走孩子探视方与别人同居行使探望权时能带走孩子。根据探视方式的约定,可以暂时带走。比如平时和妈妈,周末和爸爸。但不能一直带走,也不能违反探视方式的约定,私自带走孩子,私自带走孩子也是违法的。违反探视权,可以协商、调解、起诉,不得擅自侵犯对方监护权。可带出去玩,但一定要送回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
    2023-07-27
    63人看过
  • 法院在处理离婚伪造债务立案时应遵循哪些原则?
    1、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2、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同时可能对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进行司法处罚。离婚伪造债务犯法吗?离婚伪造债务属于违法行为。离婚一方伪造债务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如发现对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3-08-05
    214人看过
  • 警察在处理女孩搭讪报警时应遵循哪些原则?
    你的行为属于威胁女孩的人身安全,公安机关会予以治安处罚,包括警告、行政拘留或者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报警立案后警察不当得利怎么处理不当得利警察可以调解,处理不好的,到人民法院起诉,不当得利有向权利人返还的义务。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没有取得不当利益的法律依据,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将获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遭受损失的人。返还财产时,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并且物品已经损坏的,应该照价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023-07-16
    154人看过
  • 物业处理邻里纠纷应遵循什么原则?
    一、物业处理邻里纠纷应遵循什么原则(一)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进行调解工作和达成调解协议都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为前提,不能强迫。(二)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物业公司主持的调解活动和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二、物业有义务处理邻里纠纷吗物业没有义务处理邻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信息公开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
    2023-04-18
    432人看过
  • 人民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
    2024-01-17
    372人看过
  • 法院调解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适用调解方式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守以下三个原则:(1)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时,必须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包括调解活动的进行和调解协议的达成,都必须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程序上的自愿,是指是否以调解的方式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人民法院不能未经当事人同意自行依职权调解或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具体表现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调解的申请或由审判人员征得当事人同意而进入调解程序;实体上的自愿,是指经过调解所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可以是当事人协商后形成的协议,也可以是法院提供解决方案并经当事人同意的协议。(2)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调解,应当是在事实清楚、是非分明的基础上进行。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既是对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进行调解的一种制度要求,
    2023-08-05
    364人看过
  • 民法典中规定收养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收养人收养孩子须符合条件有:1、无子女。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以及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可能有子女等各种情形;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6、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什么原则1.主流的民事主体判断标准认为,民事主体的本质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的存在;二是国家法律的确认。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是民事主体存在的决定性因素;国家以法律形式加以确认,也是其存在所不可缺少的条件。2.在商品交换中逐渐形成的平等的人格和地位,是产生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而在商品交换和其他民事活动中,享有充分的
    2023-07-22
    25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探视权原则法院应该遵循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8
      一、自动取得原则。 只要直接抚养权一确定,探望权也同时成立,非直接抚养一方的父或母取得探望权。 二、主体特定原则。 主体特定原则即行使探望权的主体只能是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在特殊条件下,可以是其近亲属。 三、协议优先原则。 按照协议优先原则,父母应该通过协商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
    • 肖像作品的著作权问题应遵循什么原则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05
      在一幅具体的肖像作品上,体现着两种权利,一是肖像人的肖像权,二是作品制作人的著作权。当他人制作肖像时,这两种权利归属于两个不同的权利主体,因而两种权利经常处于矛盾的状态。肖像作品的著作权,包括肖像作品的发表权、复制权、展览权。而肖像权则是肖像人的绝对权。对于肖像著作权,《著作权法》则未作明确规定。 涉及肖像作者著作权的纠纷通常有几种情况:肖像作者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将肖像转交他人使用;对他人创作的肖
    • 探望权行使应遵循哪些原则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行使探望权应该遵循什么原则探望权纠纷案件需要解决探望的时间、地点、次数、方式,解决这类案件应先动员当事人自愿协商,因为探望本身就是解决一个感情交流问题,只有双方自愿、和谐地处理,才真正能达到探望的目的,不过既然走上法庭,双方总是存在一定的矛盾冲突,作为执法者,就要针对这些矛盾点依法合理地解决,提出处理意见。具体处理上,法律没有规定,但还是有一定原则可循:1以尽量保持子女正常学习生活、保持平静心
    •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遵循什么原则, 遵守什么原则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5
      答: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自愿原则是指经营者在从事市场交易活动中,能够根据自己的内心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商事法律关系。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①经营者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某一市场交易活动,他人无权干涉。②经营者有权自主决定交易对象、交易内容和交易方式。③经营者之间的交易关系是以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致为基础的。根据这一原则,以欺骗、胁迫
    • 父母离婚后在处理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时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16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